正文 第28章 擴大組織與個人的影響力:以威震人,恰到好處(1)(3 / 3)

這件事引起了牧師馬丁·路德·金的注意,他認為這種情況必須得到糾正。隨之,他在蒙哥馬利號召開展聯合抵製乘坐公共汽車的群眾運動,以非暴力的群眾運動形式反對在公共汽車上實行種族隔離政策。馬丁·路德·金也因為在為期328天的蒙哥馬利抵製乘坐公共汽車運動中發揮了領導作用,受到廣大黑人群眾的擁護,而使他成為民主權力運動的領袖人物。

馬丁·路德·金沒有人授予他職務權力,自己也沒有刻意追求權力,為什麼竟然成為民權運動的領袖呢?羅伯特·塔克在他的著作《政治領導論》中稱這種人為“非委任領袖”。“非委任領袖”不擁有職務權力,但他們仍然可以成為政治領袖,領導他人。他人願意,也樂於接受他們的領導。

西方傳統管理學對領導的界定是:“領導可定義為影響力。它是影響他人,並使他們願意為達成群體目標而努力的一種藝術或方法。”

H·法約爾認為:“在一個領導人身上,人們應把屬於職能規定的權力,和由自身的智慧、博學、經驗、精神道德、指揮才能、所作的工作等等決定的個人權力區分開來。作為一個出色的領導人,個人權力是規定權力的必要補充。”

總之,對於領導者為何具有領導影響力的問題,西方傳統管理學的解釋是:來源於職務權利和個人權力,教科書上則更多地使用“職務影響力”和“非職務影響力”的說法。其實質內容是一樣的,即把領導影響力劃分為兩大類:職務因素所產生的影響力和個人品質因素所產生的影響力。使用了牛頓力學的傳統解釋方式就是:一個實體對另一個實體產生的作用力。

對此,美國的管理專家沃倫·布蘭克則認為:

“大多數人都沒有認識到領導能力與物理學之間的聯係,他們認為這種聯係與人的需求相去甚遠。然而,領導能力與物理學確有共同之處。物理學解釋能量、物質,說明宇宙如何運行。同樣,領導能力是一種激發人的能量並將其轉化成行動的能力。因此領導能力的行使可以被看成是人體物理過程的實踐。”

領導影響力不能簡單地說成是“來源於職務權力和個人權力”這兩種領導者所具有的特質。而是來源於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特殊關係。

《左傳》上說:“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這就是說,自古的經驗告訴人們,使自己的欲望服從他人則可以成就事業,強迫別人服從自己的欲望則少有成事的。因而孟子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人們總愛犯自以為當了領導就當然比下屬高明,愛把自己的願望當作原則來教導下屬,強求他們接受的錯誤。孟子又說:“敬人者,人恒敬之。”敬重別人的人,別人也就常敬重他。領導者不敬重下屬,下屬理所當然也不會真心地敬重領導者。

因此,領導者要想有影響力,首先必須搞清楚,你需要下屬有什麼樣的行為。然後才能仔細觀察下屬的行為,不理會那些不希望有的行為,而一旦發現所希望的行為,就立刻加以首肯和讚許。這樣做之所以能夠對下屬產生吸引作用,首先是下屬受到了敬重,於是具有“投我以桃,報之以李”的結果。其次,下屬的行為,在一再“首肯”的強化之下,很自然地成了一種行為習慣,他所以這樣做,不出於他人的強迫,而出於“我自然”——行為心理學的規律使然。既願意又自然,何樂而不為。因而,相互吸引的現象就能存在。

由於這種首肯不僅僅是隻用口頭表示而已,在企業中,還時常有一定分量的獎勵品或獎金以加大“首肯”的分量,這種影響力的應用,人們已經很熟悉,它是常用的行為激勵方法的一種。隻不過我們明白了上述方法,就能夠更加有效地加以應用,避免盲目性。

把好批評關

當領導的,不可能不批評人,但是對部屬的批評,不能上升到道德的層麵來抨擊人。批評對方的時候,反而要靠近對方,使批評變成促進工作的動力,這才是有價值的。

首先要把批評的原則和目的搞清楚。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原則和目的,批評也不例外。很多人把批評僅僅簡單地理解為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不是當作完整的一件事,這往往造成混亂和迷失,引起批評無效或不良後果。

如果僅僅是不滿情緒的發泄,那可以免了。因為你不能通過批評得到什麼,反而會不利於將來工作的開展。

在批評手下的時候,一定要明白,下屬本來就是不如你。他們可能在某些方麵比你出色,但從整體來說,還是比不上你,比如資源和經驗不足等。要分析批評的目的是什麼,你要通過批評對將來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其次,批評也得按步驟進行。

在批評中,首先要肯定他所做的事情中的好的部分。你要把它看作他以後工作的積極性和動力。銳氣磨掉隻能讓他不敢承擔責任,不敢挑戰自我,主動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