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把權力分給勝任的人:共同參與,恰到好處(3)(2 / 3)

盡管知道某下屬的能力較高,可以授權他做更多事項,但是不能從已經接手進行工作的下屬手中,把事項移交到前者身上。除非主管認為後者已無能力將事情辦好,但是要有證據顯示,方能服人,以免吃力不討好,影響兩者的工作情緒。

由計劃、開會以至進行一項工作,主管當然有責任和權力去參與。然而,過分的幹擾,會造成下屬的依賴心,無法突出個人表現。

主管給予下屬過多的輔導,不能使下屬獨立處理整體工作,對下屬及主管本身,均會造成長遠的損害。在下屬方麵,未有適當的磨練,埋沒了潛質和才華。在主管方麵而言,工作量太大,精神和體力均感疲乏;況且以一個人的能力,沒有集思廣益的好處,終會比其他同行落後。不管什麼時候,與下屬一起研究工作,指派授權了某些下屬進行後,就放心讓他去處理。在適當的時候,詢問下屬一些問題,防止他偏離目標,但不等於幹擾。例如問他是否要協助、工作進展如何、可有遇到困難等。

主管主觀的判斷會影響下屬的工作情緒,使他們不敢放膽去做。因此,主管應站在客觀的立場,看下屬的工作進度。“我認為這樣不好”的說法,改為“你認為這樣會較好嗎?為什麼?”下屬聽了較易接受,以及幫助他更了解工作,方便工作的進行。

再強調一下:放些權力下去,才能收得人心上來。其實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也是一種等價的交換。對一個企業領導而言,徹底改變監工身份,有時候並不是簡單地說說而已,這種觀念的轉變要靠自己的實際工作來體現,真正做到由專權而放權的角色轉換,切忌誤以為專權就是大權,放權就是失權;相反,放權能夠贏得下屬的信賴,會使下屬更加尊重你的權力,而使你的權力從本質上起效應。而專權隻能是迫使下屬表麵服貼,卻贏得不了人心。現代企業管理主張“把監工趕出權力層”,這是對專權與放權關係的精辟概括。每一位有誌於企業管理的領導,應當切記這種說法。

不要濫用權力

權力是企業領導表現自己管理手段的體現,但無數事實證明,過分保護和誇大這種權力欲望就會存有私人目的,就會濫用無度。濫用權是對權力價值的破壞,切忌濫權,已經成為現代企業領導警醒的口號。那些死抓著權力不肯放的領導,因權力太多的緣故,往往濫用權力,這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任何權力都得有一定的限製和範圍,如果硬要突破這種限製和範圍,就會超出度外,形成“權力擴張”的現象,最終會危及組織或企業利益。

◎切忌代辦一切

命令是讓下屬執行的措施,而企業領導不能代辦命令。“這是業務命令,你就照這方法做,不然,我就把你開除。”像這種不顧部屬立場,強製的命令方式,是身為主管者絕對要避免的。因為這樣,隻會徒然增加部屬反抗的心理,隻能收到相反的效果。

一個真正優秀的主管,絕不會依靠權力來行事,更何況部屬本身也知道要敬重上司,上司又何必處處表現自己有不可示弱的權力呢?

有些領導或主管,當部屬不按己意而行時,往往不願花點時間與部屬商談一下,馬上搬出權力,想借以操縱部屬。即使他不是用很強硬的態度,但此種行為即明白表示他不相信部屬的能力,而“相信部屬”是最重要的。期待部屬有所表現時,首先要相信他的能力。

◎切忌漠視下屬

每位下屬都有自尊,否則他就沒有個性。沒有個性的下屬是好下屬嗎?顯然不是。企業領導千萬不能盛氣淩人,目空一切,應該尊重下屬,合理地發布命令。無論多不可靠、多無能的部屬,一旦交給他工作,就不可輕視他的能力。對其努力的行動應盡量給予援助,即使自己有好的想法,也要放在心裏,在部屬未提出比自己更好的提案前,要耐心地幫助他們,給予他們意見和忠告。一個忙碌的企業裏,任務往往一件件接踵而來。此時若要指示部屬,隻能象征性地提示重點,而無法顧及全麵的解說。

在平時,部屬通常有他自己的行事計劃,當上司突然下達指示時,不得不將原來計劃加以調整,或刪去一部分或追加一些。假如這隻是偶爾的現象,倒無所謂;若是經常發生,部屬難免會心存不滿。因此,當下命令給部屬時,不妨多加幾句話,例如“我知道你現在很忙,不過……”“我想你可能頭一次做這件工作,不過……”說這些話對你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但卻能讓部屬感到你在為他的立場著想,而心甘情願地讓步。你要下命令,不如用這些方式,更能使部屬積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