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被韓非稱為“勝眾之資也”(《八經》),但韓非所謂“勢”實際也包含兩個層麵:一是“自然之勢”,二是“人為之勢”或政治權勢,如他在《功名》篇中說的“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難勢》篇說:“飛龍乘雲,騰蛇遊霧,吾不以龍蛇為不托於雲霧之勢也。”這是指一般自然的條件與形勢,即“自然之勢”;而在政治上如果誰掌握政權,就可以推行法令,駕馭群臣,韓非反複講“堯為匹夫,不能正三家”,“桀紂為天子,能製天下”(《功名》),就是強調政治權勢的重要性。在此基礎上,韓非闡述了自己的“勢”治理論,《喻老》篇說:“勢重者,人君之淵也。君人者,勢重於人臣之間,失則不可複得也。”《外儲說右下》說:“以田連、成竅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與其臣共勢以成功乎?”權勢不僅不能借人,連共同使用也不行。君主隻能“抱法處勢”、“設勢”、“用勢”,在“法”、“術”、“勢”的結合中治理國家。

當然,韓非的這一套法治理論並不完全是他個人憑空創造出來的,他對商鞅的嚴刑峻法思想,申不害的“術”治觀念,慎到的“勢”治學說都有批判地繼承。他肯定了商鞅的“刑重而必”、“法不阿貴”、“任法不任智”、“修耕戰”及“告奸連坐之法”,但卻批評他“無術於上”,在“術治”方麵的不足。他認為申不害雖懂得使韓昭王用術,但卻“未盡於法也”,致使韓國有“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定法》)。至於慎到則僅僅言及“勢”而沒有涉及“法”和“術”。韓非清醒地認識到了商、申、慎三人理論的長短利弊,故而他能取長補短,形成了自己法、術、勢相結合的法家思想體係。

韓非的文章,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韓非子》原名《韓子》,至宋,因尊唐代韓愈為韓子,改稱韓非書為《韓非子》。《韓非子》大概是漢代劉向整理內府圖書時編集而成的。《漢書·藝文誌》“諸子略·法家”類著作著錄“《韓子》五十五篇”。梁代阮孝緒《七錄》也著錄為“《韓子》二十卷”,後來《隋書·經籍誌》、《舊唐書·經籍誌》、《新唐書·藝文誌》、《宋史·藝文誌》都著錄為“《韓子》二十卷”。這個著錄,與今天的通行本相同。

《韓非子》現存五十五篇,見於《史記》的韓非著作有《孤憤》、《說難》、《內外儲說》、《說林》、《五蠹》諸篇。這些篇目可以肯定出自韓非之手,其餘的有些則是編集時的附入。如《初見秦》是上秦王書,但並不是韓非所作;第二篇《存韓》前麵是韓非的上秦王書,後麵則是李斯的駁議及李斯上韓王書。其餘《問田》中稱韓非為“韓子”,應是韓非後學所記;《飭令》屬節錄《商君書·靳令》而成,說明該篇的思想雖為韓非所認可,但文字也不是韓非的原創。

韓非的文章觀點鮮明,邏輯性強,筆鋒犀利,分析精辟,文風峻刻,而且富有文學色彩,曆來為人們所推崇。《韓非子》是先秦諸子散文走向成熟的傑作。

本書作為《中華經典指掌文庫》的一種,我們選取了《韓非子》書中自《主道》以下四十四篇,而刪除了部分不太重要的篇章。全書由高華平、王齊洲、張三夕注譯,書稿最後由高華平總稿,《前言》也由高華平撰寫。特此說明。

高華平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