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穿馬路已成為國人的民族習慣
曾經在國外遇到一件非常丟麵子的事情,我隨外國友人駕車到市區去辦事,快到一個十字路口時,他就立即減速,此時正是綠燈,完全沒有必要減速,可以保持現有速度通過。我不解,問為何,他解釋說:“這座城市居住的中國人較多,他們都有不怕汽車的習慣,我怕撞上他們。”我也是中國人,聽到這話臉就一下子變得緋紅,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朋友從後視鏡中見我有些難堪的樣子,立即感覺他剛才的快人快語傷害了我。他說一棍子打擊了一船人有些不妥,想解釋,我立即打斷他的話說,的確中國人亂穿馬路者較多,當然不是所有。他莞爾一笑,我卻沒法樂。
亂穿馬路在中國的確很嚴重,很多中國人在國外也同樣如此。是本身的習慣?還是就真的糾正不了?還是沒有整治亂闖紅燈的辦法?回答肯定是否。從道路的設置上,不少城市道路隻注重主幹道的修建,而保障行人安全的地下通道、天橋等設施較少。另外,不少老城區道路因狹窄,機動車數量劇增,不少城市在擴充道路時,往往將人行道、盲人道、非機動車道強行占據。交叉路口的信號燈設置上也有些問題,不少十字交叉路口,經常發現不少行人在通過人行橫道時,膽戰心驚。當直行的紅燈亮時,左轉彎、右轉彎車道依然在通行,其實行人根本就沒有通行的時間。亂穿馬路的行為,很多都歸結為行人的問題。亂穿馬路者眾多,有些還因搶那幾秒鍾時間而引發了不少血案,葬送了性命者也不在少數。有關部門也一直在進行整治,可是效果就是不明顯,依然是你管你的,我搶我的。
有一年到重慶去開會,到這座城市的大街上與幾個外地來的朋友閑逛,來到一個十子路口時,見一位著裝時髦的青年正準備闖紅燈時,被一位戴著紅袖章的老大爺攔住,要罰款5元錢,青年掏出10元錢,老大爺手中沒有錢找,說到對麵的商店去兌換一下,這位青年不依不饒,那就再闖一次就不用找了。還有很多人對罰款不予理睬,與交通協管員發生爭執,看來這個工作是非常難做的。
最近從媒體上獲悉,上海市在整治亂闖紅燈者進行拍照“留念”,還要將這精彩的瞬間寄到亂闖者的單位“以示存檔”,開始從“麵子治理”上入手,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張臉。與幾個上海的朋友聊天時說起這事,他們說,上海這麼大,有人免費“拍照”的時候,就沒有人敢亂來,但是大眾總比攝影師多吧,況且又不是24小時守著,沒有照相機的監督,依然是我行我素,“人比汽車大”的思想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
全國還有很多城市也采取了獨具創意的辦法,但是都收效甚微。要徹底整治亂闖紅燈,亂穿馬路這種危險行為,采取單一的手段是不夠的,也不能根治。
對此,新加坡的治理方法值得我們借鑒,對於在公眾場所違規者,必須穿一件有“勞作悔改法令”的綠色夾克,當眾當“交通協管員”多少時間,視其改正的情況主管部門才給予放行,還要在電視新聞中亮相,若不遵守這種處罰將被罰款或坐牢兩個月。
新加坡是有名的花園城市,這個享譽世界的稱號不是一天兩天樹立起來的,而是靠長期的堅持,綜合治理,還要歸結為政府的嚴格管理辦法,由此得出新加坡市民素質較高的讚譽。
或許有人認為這樣非常丟麵子,如果你坐在那位外國友人的車上,聽到他說的那番話的時候,你是什麼感受?要維護正常有序的社會公共生活,必需的行為規範是絕不可少的。
倡導這些社會公德,能起到重要的輿論製約作用。但是,如果沒有可操作的法規加以製裁,對那些明知故犯、蠻橫無理的人,是實竹子吹火——一竅不通的。因此,教應與罰相結合,教為主,重罰不可少,重罰也是為了教。經常有教有罰,還可體現一以貫之的嚴格執法,威懾力大,才能起到淨化作用。
(原載《黔中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