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5

弗蘭西斯·培根

弗朗西斯·培根,英國哲學家,近代西歐哲學的開創者之一,唯物主義經驗論哲學派的創始人,被馬克思稱作“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

培根出生在倫敦的一個貴族家庭。他的父親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的掌璽大臣,母親是一個頗有才學的加爾文派教徒。由於家庭的關係,培根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2歲時即進入劍橋大學的三一學院學習,擔任他導師的是當時很有名氣的三一學院院長懷特姬夫特博士。

學習了一段時間以後,培根就對具有1500年曆史的知識體係提出了挑戰。他宣稱,劍橋的教授們把自己的學問建立在亞裏士多德哲學的基礎上是大錯特錯的。1576年,培根因不滿學校教學內容而中途輟學,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到法國工作。1579年,由於父親突然病故,培根回到英國。從此,他開始攻讀法律,21歲時進入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上了一名律師。

1854年,培根當選為國會議員,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後來培根結識了女王的寵臣、青年貴族埃塞克斯伯爵,成了他的朋友和顧問。當埃塞克斯失寵、密謀政變被捕後,培根作為證人和密友在法庭上指控埃塞克斯有罪,埃塞克斯即被處死。因為這件事,培根遭到很多人的非議。

詹姆士一世即位後,培根被授予爵士爵位,並且在政界步步高升,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就任總檢察長,1618年成為大法官,同年被封為男爵。

培根在政界春風得意的時期,也是他積極從事理論著述的時期。

1603年,他寫了《關於自然解釋的序言》、《關於自然的解釋》、《論時代勇敢的產兒》等文章。

1604年,培根又出版了《論事物的本性》和《論人類的知識》。

1605年,培根發表《論學術的進步》,這是以知識為其研究對象的一部著作,也是《偉大的複興》這部巨著中的第一部分。在該書中,培根論證了知識的巨大功用和價值,高度讚揚了科技文明,批判了無知無識的蒙昧主義,為日後提出名言“知識就是力量”奠定了思想基礎。這本書在歐洲學術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所闡發的科學分類及由此建立的科學知識體係的新結構,是近代科學分類的先導,在當時引起了廣泛的反響,對後世也有深遠的影響。

1620年培根被封為子爵,這是培根政治上最顯赫的時期。

也就在這個時候,培根的重要代表作、著名的《偉大的複興》出版了。這是培根要複興科學、要對人類知識整個加以重新改造的一部未完成的巨著。他計劃分六個部分來闡述他的科學哲學,1605年的《論學術的進步》是第一部分,現在出版的《新工具》隻不過是第二部分。《新工具》中培根批判了經院哲學所堅持的亞裏士多德那一套科學推理程序,提出了自己的實驗歸納方法論。培根所表達的基本思想對觀察和實驗具有重大意義,奠定了近代歸納學說的基礎,構成了自那時起科學家一直所采用的方法的核心。《新工具》堪稱近代最有影響的邏輯學、哲學著作之一。

就在培根仕途達到頂峰之後,1621年培根以受賄罪被彈劾。培根的政治生涯結束了,但他很快從消沉中振作起來,埋頭著書立說。

他先後出版了《論厄運》、《亨利七世》、《亨利八世》,並寫出了《大不列顛史》的大綱。

1623年,培根把《論學術的進展》譯成拉丁文,並進行了增改,把篇幅擴大為九卷本,書名定為《論學術的進展與價值》。

培根在科學方法上的另一個重大貢獻是,他最先倡導有組織地集體協作研究。

在他最後一部著作《新大西島》中,虛構了一個有組織的科學研究機構,是對未來科研機構的一個構想。

1626年,培根因支氣管炎在倫敦逝世,終年65歲。培根的去世並沒有影響他的哲學在曆史發展上所起的偉大的轉折作用,作為現代科學的指路人,他在哲學史上的地位是永恒的。托馬斯·霍布斯

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年),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近代資產階級政治理論的開創者,自然法和社會契約論的創始人之一。出身於一個鄉村牧師家庭,自幼聰穎,熟讀古典著作,深受當時英國一些抱有自由主義思想名流的影響。由貴族的家庭教師而進入上層社會,曾任培根的秘書。他的自然法思想建立在“性惡論”的基礎之上。著有《論公民》、《論物體》、《論人》、《利維坦》等。

“利維坦”,是《聖經》中記載的一種巨大的海獸,力大無窮。霍布斯以此來為自己的著作命名,表示他主張國家應該擁有強大的權力。他在書中一方麵反對封建貴族勢力,主張在司法上人人平等;但是,另一方麵,他又反對小資產階級和平民的民主傾向,主張建立極端的君主專製。

《利維坦》全書分為四個部分,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從人類的自然屬性,包括人的感覺、人的想象、人的語言以及人的激情等方麵進行論述。作者認為,人類產生的所有概念都是首先從感官上產生的,外界的事物給予人的感官以直接或間接的壓力;人類所能夠想象到東西是因為我們的感官首先曾經感受到過這些東西,所以我們不會對未曾感知過的東西產生思想;語言是人類文化傳播的載體,沒有語言,人類社會就不會有國家、社會和契約的存在;人類能夠通過推理探詢一個新的結論,這是人類優於動物的地方;人的激情包括欲望、愛好、愛情、憎恨、快樂和悲傷等等,造成人類智慧差異的原因在於激情;人類的知識分為兩種,一種是關於事實的知識,另一種是關於推理的知識,如學識;人的權勢普遍說來就是一個取得某種利益的手段,而人的價值或身份取決於別人的需要和評價;統治者首先使人民頭腦中有一種信念,他們的宗教信條是神的指令,這樣人民就更容易接受他們製定的法律;人性會導致人們彼此相互競爭和猜疑,使人們離異甚至相互侵犯摧毀,這種人人相互為戰的狀態,使得任何事情都不會是不公道的;自然法是人類理性所發現的一般法則。它能夠保證每個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所謂自由,就是外界不妨礙人去實現自己的利益。他將所有的自然法歸結為一條原則,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第二部分,霍布斯又從人性出發,認為應該建立一種能夠保護人們安全的共同權力,即將大家所有的權力授予一個集體。對於某一個人而言,他的權力給予了這個集體,同時其他人的權力也給予了這個集體,那麼這個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被稱為國家,承擔這一人格的人就是主權者。作者接著談到,對於已經交出自己那一部分權力的人,就必須受到信約的束縛,也必須承認主權者的行為與裁決。主權是不可轉讓和不可分割的權利,它是一國存在的標誌。根據主權所有者的不同,作者將國家分成三種形式:即君主國、民主國、貴族國。主權不因國家的不同而改變,而且國家主權是無限的,不論是誰,如果認為主權過大,就要使它變小。霍布斯用大量的篇幅敘述了法律方麵的各種問題,指出法律是根據社會契約由有權統治的人向應該服從他的人所發布的命令。他還闡發了其獨到的刑法思想。關於犯罪的概念,他認為凡是違反法律所禁止的言論與行動,凡是法律所規定的而又不遵守,這就是惡,這種惡也就構成犯罪。思想不構成犯罪;犯罪必須是違犯法律的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

最後,霍布斯論述了基督教體係的國家和黑暗的國家。在一個基督教體係的國家中,世俗主權者是最高的統治者,全部臣民都由他管轄,所有教士的職權來自於世俗的君主,仰仗世俗主權者的保護。因此,臣民沒有義務服從於基督的使者!黑暗的王國是騙子的聯盟,為了取得統治人民的權力,他們總是誤導人民。

霍布斯是繼馬基雅維裏之後西方近代最偉大的資產階級政治學家。《利維坦》一書是西方政治學說史上一部劃時代的著作,該書的政治思想對以後洛克等一大批資產階級政治學家產生過巨大的影響。在該書中,作者一方麵論述了資產階級的政治主張,一方麵又極力地為這種專製統治的合法性進行辯護。霍布斯的社會政治理論具有極大的啟蒙意義,他采用人性論和社會契約論的觀點論證了國家的起源和發展,突破了天主教君權神授的觀點,對於近代反對宗教、倡導理性的啟蒙運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利維坦》一書所闡述的許多觀點與西方傳統的政治思想是相反的,因而遭到了許多人的駁斥。然而,由於該書冷靜地展現了人性本質及其行為,對政府問題提出了深刻的見解,因而,300多年後的今天此書仍是政治學家的首選必讀之作。阿姆斯·誇美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