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義和團運動的文化層析 拳民思維的進步與蒙昧的二重性(1 / 3)

從某種意義上說,義和團運動是北方鄉土文化的產兒,其音容風貌無一不帶有其文化母體的印跡。同時,義和團運動又是19世紀60年代以來中國文化本土運動(Nativistic

Movement)的一個高潮。文化本土運動是主位文化受到客位文化衝擊而引起的重整反應(金耀基先生的觀點)。義和團運動在文化上的意義在於:一方麵它將小傳統文化提升,部分地代替大傳統來抵抗外來文化的征服性衝擊;一方麵它又將小傳統重新整合,其文化母體的碎片在進入運動中後,形成了一種有別於母體各種文化要素的特殊的文化體,帶有運動自身的文化印記,按自身的邏輯走行。以拳壇降神附體現象為例,它既不是巫術,又不是拳術,也不是宗教現象,但又帶有巫術、宗教、拳術甚至於戲曲文化的要素。義和團運動的文化模式,如同它的組織起源一樣,就是呈現出這樣一種源多流雜,斑駁陸離的麵貌。原來農村文化的符號與象征,被賦予了新的意義,盡管這種所謂新的意義從曆史進步的角度來看可能很陳舊與落後;原來的鄉土信仰,也被賦予了新的政治寓意,表達了運動的政治意向;時代也在運動中留下了自己的烙印,義和團的文化蒙昧掩蓋著內中的進步因素。

最後,我們要說,義和團運動盡管失敗了,但義和團的文化模式卻保留了下來,成為華北農民應付政治危機的一種選擇。在近代後來的歲月裏,這種文化模式的幽靈曾多度重現。20世紀20-30年代華北農村紅槍會組織的普遍性就證明了這一點。

義和團運動的落後蒙昧色彩幾乎是世人公認的,即使是對運動持肯定態度的研究者,在充分讚揚這一大批普通農民所具有的強烈的反帝愛國鬥誌和熱情的同時,也不能不對運動所表現出來的迷信和盲目排外色彩表示深深的惋惜。無疑,比起太平天國運動來,義和團運動的文化主基調是向後看的,與近代化的方向相左,但是,在義和團運動爆發時,中國的大門已經被打開了近六十年,在這漫長的歲月裏,西方侵略者和西方文明與中國農民之間的互動以及中國自身的近代化方向的變革運動(洋務、維新)與農民間的互動,盡管在文化層次上和各區域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平衡,但已達到相當的廣度和深度。太平天國時代的農民,對西方的物質文明,僅知其輪船和洋槍洋炮,至於鐵路、電線、電報等則聞所未聞(西方自己當時也剛剛起步)。就是洋槍,也不過是比鳥銃強不了多少的前膛槍,而義和團時代的農民,有相當多的人不僅見慣的電線,而且乘坐過火車,他們所見識的洋槍洋炮也變成了威力強大的後膛槍炮,還有連發火器。對他們來說,火車、輪船、機器、洋房等等都不再是頭一遭的新鮮事了。至於西方人,農民也見過了英、法、俄、德、意、西(西班牙)等國的商人、政客,遊客、當然最多的還是傳教士。農民雖然對西方的思想和製度並無所知,但是他們在與西方基督教各派的接觸中,已初步了解了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一些要素(雖然是扭曲地了解)中國農民對文化衝擊的感覺雖不及士大夫那樣敏感,但卻有一科鈍然而持久的痛楚。六十年在整個人類曆史上隻是暫短的一瞬,但在中國近代化過程中卻是一段足夠長的經磨曆劫的歲月,中國農民雖然並不情願,但已經不可能是原來中世紀時的那個樣子了,農民的眼睛還在看著背後的傳統,而身子卻已經進入了近代。

一、刀槍不入與槍炮之用

迷信刀槍不入的法術是義和團的文化特征之一,使用關張趙馬式的武器是義和團的作戰特征之一。由於這兩個特征,以致於有的研究者居然認為,義和團由於宣稱能憑借超自然的力量而達到刀槍不入,而且“因為他們排外,他們寧可用舊式刀矛,而不要槍炮。”當年國門初開,太平天國的農民雖無“師夷之長技”的明確認識,在利用洋槍洋炮方麵,卻了無忌諱,一時競走在了清朝後來的洋務派巨鎮曾、左、李的前頭,一時太平軍火器之盛,令湘淮軍咋舌,若非西方列強有意偏袒,添置洋火器的競爭,還不知鹿死誰手。幾十年過去了,義和團的農民是不是真的象有人說的那樣,寧可用刀矛,而閉上眼睛不認洋槍洋炮的賬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實證明,盡管有迷信的翳障,卻很少有義和團否認洋槍洋槍的優越性。他們不用洋槍,非不為也,實不能也。有太多的資料證明,在義和團運動期間,團民們不僅沒有排拒洋槍洋炮,反而盡一切可能,利用所有機會收集洋槍洋炮,學習、利用和掌握它們。目前還沒有見到一例義和團能掌握而故意廢棄洋槍不用的材料。

在運動期間,義和團的主要武器是刀矛,他們雖屢屢宣稱由於配上刀槍不入的法術,他們靠刀矛就能戰勝洋人,但是他們同時又渴求獲得洋槍洋炮。義和團完全明白西洋火器在戰爭中的優勢地位。首先,他們希望能從正當渠道取得新式武器,他們曾多次向官方請求發槍,直隸總督裕祿就曾多次接到義和團這類申請,據當時我們前麵曾提及的戶部倉場侍郎劉恩溥的奏報,天津義和團在戰事緊急的情況下也曾向他請求撥發槍炮。當時一部分地方官也發給了義和團一些舊式槍炮。隻是數量太少,質量又差。直隸總督衙門就曾發給拳民的一些槍彈,“津沽拳民,徑赴軍械所領取洋槍子藥。”隻是這些槍大多為落後的獨子前裝槍。當正當要求不能被滿足時,團民們也會自行作主,打點“非法”的主意。如直隸蠡縣的義和團曾“聚集多人,競赴縣勒借槍炮,”並聲稱,“如不允必當劫署,搶獄。”連一律新式洋槍,裝備精良的武衛軍,義和團也打過主意,武衛前軍邢長春部駐紮保定,“時有拳匪稱羨協戎(指邢--筆者注)槍械馬匹甚為精壯,其黨曰,‘終當為吾輩用耳。’”一些拳民還搶過天津軍械所,“軍械所內存軍械,任拳匪隨便搶取,洋槍彈藥,搬運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