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困境求存減貢蠲稅(4)(2 / 3)

過了兩天,順治八年正月十一日,他問戶部尚書覺羅巴哈納:“外間錢糧,有無益之費否?”巴哈納等奏:京師營建所用之磚,因臨清土質堅細,遣官一員前往燒造,分派漕船裝運至通州,再由五閘撥運至京,給予腳價。帝諭:營建宮殿,京師燒造之磚盡可應用,若於臨清燒造,“苦累小民,又費錢糧撥運,甚屬無益”,且又使漕船增加苦累,“朕心甚為不忍”。臨清燒造城磚,著永行停止,原差之官立即撤回。③

舉行親政大典之後第三天,順治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因江西進貢額造龍碗,降旨停革說:“朕方思節用,與民休息”,燒造龍碗,自江西解京,動用人夫,苦累驛遞,造此何益,以後永行停止。④

順治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他又諭戶部:“朕軫念百姓疾苦,凡事有不便於民者,悉令罷之。”四川進貢扇柄,湖廣進貢魚?,道經水陸,去京甚遠,夫馬船隻,動支錢糧,苦累小民,朕甚憫之,以後永免,著為令。爾衙門即行榜示,“務使小民休息,鹹沾德意”。《清世祖實錄》第59卷第26、27頁。

順治十一年正月初十日,因江南連年災害,民生困苦,他諭工部:“江寧蘇杭等處地方,連年水旱,小民困苦已極,議賑,則勢難周,屢蠲,又恐國用不足,朕用是惻然於中”。念織造衙門係供服禦賞賚之用,前此未能遽罷,“近聞甚為民累。夫民既苦賦稅,又恐織役,何由得安。民既不安,朕豈忍被服美麗不為之所乎”。嗣後織造,除祝帛誥敕等項,著巡撫布政使織造解運外,其餘暫停二年。爾部即行傳諭,其應撤官役並應解錢糧事宜,作速議奏。《清世祖實錄》第80卷第4頁。

山西在明朝時年貢晉綢三百匹,入清以後,竟大量增加,“每年額造一千四百七十餘匹”。工部奏述此情,建議仍照舊製,每歲止派解三百匹,所餘銀兩,解部供用。帝允其奏。《清世祖實錄》第118卷第14頁。這些諭旨,都為稍蘇民困起了一定作用。

四、數行大赦多次減租免賦。

雖然國庫如洗,財政困難,不能大規模地蠲免正額錢糧,但為了緩解兵民困苦至極之情,順治帝也咬緊牙關,一再通過親政大典、上聖母尊號等大喜時日,頒發恩詔,大赦天下,蠲免積欠錢糧和部分州縣額賦,或革除某些非法課派。

順治八年正月十二日親政恩詔規定:各省由萬曆年間加派地畝錢糧(即“遼餉”),順治八年分,準免三分之一。畿輔地方,原未派有萬曆年間加增地畝錢糧,其人丁徭銀,各州縣派征等則不一,順治八年分,上三則免四分之一,中三則免三分之一,下三則全免。《清世祖實錄》第52卷第14頁。

過了一個月,順治八年二月十一日,以上昭聖慈壽皇太後尊號禮成,頒詔天下,加恩官民兵士,規定:各省人丁徭銀,順治八年分,上三則免七分之一,中三則免五分之一,下三則免三分之一。不分等則者,三錢以上,免一半,三錢以下,全免。《清世祖實錄》第53卷第14頁。

過了半年,順治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以恭上昭聖慈壽恭簡皇太後尊號,大赦天下,規定:“順治五年以前民間拖欠錢糧,悉與豁免”。各處解送錢糧,途中遇賊劫奪者,查實豁免。漕船缺額,已準動支輕銀兩,責令運官自雇,不準重派地畝,又拿民船,以蘇苦累。《清世祖實錄》第59卷第23、24頁。

順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又以恭上母後之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皇太後尊號,大赦天下,恩款多條,其中規定:順治六七兩年地畝人丁本折錢糧,果係拖欠在民,悉與豁免,其已征收在官者,不得借口民欠侵隱。大軍經過地方,馬匹所需,供應草豆運價等項,以後俱準作正項錢糧銷算。近來司府州縣征收錢糧,天平砝碼太重,多加火耗,民受困苦,著予嚴禁。各地徭役繁重,有豪紳、劣衿、衙胥積蠹,或本身田連阡陌,濫免差徭,或包攬他人田地徭丁,代為規避,偏累窮民,著予嚴察,重加懲處。直隸及各省征收錢糧,俱照萬曆年間則例,久已遵行,如州縣官有將天啟、崇禎年間濫加錢糧仍行征派者,該督撫糾參重處。《清世祖實錄》第84卷第18―20頁。

順治十五年正月初三,福臨以母後病愈,頒詔大赦天下,順治十年十一年兩年未完地畝人丁本折錢糧,著該撫按確察,果係拖欠在民者,具奏豁免。這兩年祭祀牛羊、藥材本折錢糧,拖欠在民者,撫按確察具奏豁免。順治十四年以前各省牛角、皮料等項,未解完者,工部確察,照例改折,以紓民力。《清世祖實錄》第114卷第3、4頁。

順治帝還多次下詔,蠲免無主荒地及遭受災荒的州縣錢糧。以順治八年為例,二月,免山西朔州、渾源州、大同縣無主荒地一萬三千餘頃錢糧,免山東汶上、壽張、寧陽、嶧縣六年分水災額賦、金鄉縣七年分水災額賦,又免山西荒地一萬五千餘頃額糧。《清世祖實錄》第53卷第5、17、20頁。閏二月,免宛平縣本年分水災額賦。十一月,免山西平陽、潞安二府及澤州、遼州、沁州所屬州縣七年分雹災地畝額賦,免山西陽曲、五台、浮山、榆社七年分蝗災額賦。十二月免江南潛山、太湖、桐城、宿鬆等縣荒田九千餘頃七年分額賦。《清世祖實錄》第54卷第27頁,第61卷第10、12頁。再以順治十年為例,三月,免山西被叛將薑殘破之山西岢嵐、保德等七十四州縣六年全部逋賦及未破城之代州、榆次等十二州縣逋賦十分之七,免直隸薊州、豐潤等十一州縣九年分水災額賦,免山西五台縣六七兩年分未征額賦及八年分額賦之一半,以被賊蹂躪也,又免江西省六年荒殘逋賦二十七萬餘兩。四月,免湖南寇荒順治六七八九年逋糧及山西夏縣荒地九百餘頃額糧。五月,免河南祥符、封邱、河內、孟州、溫州、修武、臨漳等縣九年分水災額賦,免湖廣沔陽州、潛江、天門縣八年分水災額賦,免直隸霸州、保定、慶雲、東光等三十一州縣九年分水災額賦。《清世祖實錄》第73卷第3―6頁,第74卷第5頁,第75卷第8、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