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帝對魏裔介的斥責是相當厲害的,一則要魏“洗滌肺腸”,這已達到“罵人”的程度了,堂堂一位正二品“掌查核官常,參維綱紀”的大員,竟被皇上罵為肺腸汙濁之人,臉麵何存!二則諭言“本當拿問,嚴行治罪”,魏裔介差點變成階下囚,聆聽至此,豈不膽戰心驚。諭旨所列魏之罪狀有,一係無甚重大建言,未能裨益朝政,二為巡按禦史貪黷不法,魏未糾參。魏裔介奉諭後,心裏諒必十分清楚,二罪實為一罪,即失察貪黷不法之巡按,因為他並非沒有建言,相反,卻正是因為他頗有識見膽略,屢就大事建言,才得到萬歲賞識而破格擢用。他當給事中時,竟敢直奏“督撫重臣宜慎選擇,不宜專用遼左舊人”,有違朝廷倚任八旗貴族大臣之方針,冒犯八旗王公大臣。他痛劾湖南將軍續順公沈永忠、福建提督楊名高貽誤軍機,沈因而被革職削爵,楊亦罷任。他還疏劾大學士陳之遴營私植黨,致陳被解官發遼陽閑住。正是由於他多次建言,頗有見解,蒙帝嘉獎,才擢遷左都禦史。
魏裔介諒必是從諭旨揣摩到皇上對某些巡按貪黷不法十分厭惡,擬欲改製,又降此嚴旨,因而促使他奏請停遣巡按。是否如此,尚難肯定,但此事必與魏之奏停巡按,有著內在的聯係。當然,此舉事關重大,還會有其他因素,這在都察院奏上請停巡按之疏後一月餘的兩派爭執,可以看得相當清楚。
順治十七年七月十四日,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九卿科道,遵旨會議停差禦史之事。議政王、貝勒大臣主停,吏部侍郎石申等漢官主遣,各具一議上奏。經過一番爭執,最後帝仍決定繼續派遣禦史巡方,堅持了巡按之製(詳見後述滿漢關係),再一次充分體現了少年天子福臨懲貪安民的決心。葉夢珠在其《閱世編》《官績?秦世禎》中寫道:“自世祖章皇帝親政而後,洞悉萬方之弊,惟賴巡方之官,先簡廉能以清其源,特假事權以重其任,大僚而下,一命以上,舉劾之權,一以付之。”
第二節整肅法紀迭罪婪臣。
一、懲貪簡表眾多墨員判罪。
對於整頓吏治,尤其是懲治貪官汙吏,曆朝帝君大抵采取兩種方針,一是聽之任之,或降幾道諭旨,空洞講講懲貪的必要性,虛張聲勢,言而不行,或是捕治幾個倒黴小官,裝裝樣子,或是隻字不提,甚至誇稱官廉吏法,沒有行賄納賄貪婪之事,這是秦漢以來絕大多數朝代的基本情形。另一種方針,則與此迥然不同,一些胸懷大誌欲圖有所作為裕民富國的帝君,深知欲固國本,必嚴懲貪臣,故對貪官汙吏毫不留情,如貧僧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贓至六十兩以上,梟首示眾,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貪官之袋,使現任官觸目驚心。洪武十八年還下詔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赴京師築城,故“法令森嚴,百職厘舉”。趙翼:《廿二史記》第33卷,《重懲貪吏》。
少年天子福臨,生性倔強,一向讚揚明太祖,亦要仿效前君,狠煞貪風。他除了多次下諭講述“安民之本,首在懲貪”《清世祖實錄》第95卷第18頁。之必要性外,還身體力行,嚴厲督促廷臣痛治貪官,凡有奏劾婪臣者,他都立予批處。現將部分督撫司道府州縣官員貪贓枉法遭懲之情,列表簡述如下。
順治八年至十七年懲貪簡表。
時間 案情簡介 出處八年四月 山東分守東兗道副使劉可征,“虧損行戶,?勒平民”,革職。 《清世祖實錄》(以下簡稱《錄》)第56卷第14頁。八年五月 福建福州兵備道鄭清,“婪贓玩法”,革職。 《錄》第57卷第2頁。八年五月 漕運總督吳惟華,“貪婪誤漕”,革職嚴訊。 《錄》第57卷第9頁。八年五月 陝西分守隴右道李永昌,“貪婪劣跡”,革職提問。 《錄》第57卷第12頁。八年九月 福建建南道曾延孔,“貪婪狼藉”,革職。 《錄》第60卷第5頁。八年九月 江南徽寧道袁仲魁,“貪縱不職”,革職。 《錄》第60卷第8頁。八年九月 浙江紹台道耿應衡,“貪黷”,革職。 《錄》第60卷第8頁。八年九月 浙江金衢嚴道王鏞,“貪黷”,革職。 《錄》第60卷第8頁。續表時間 案情簡介 出處八年十月 江寧巡撫土國寶,“徇庇、貪汙、諸不法事”,革職嚴訊。 《錄》第61卷第2頁。八年十一月 湖南上荊南道王,“貪黷乖方”,革職審問。 《錄》第61卷第13頁。九年三月 江南華亭知縣周世昌,“苛斂浮征”,革職。 《清史列傳》第79卷《房可壯傳》。九年三月 山東臨朐知縣童本胡,“苛斂浮征”,革職。 《清史列傳》第79卷《房可壯傳》。九年四月 山東平陽縣知縣王國柱誣陷舉人孫振圖通賊,“用炮烙肢解等刑,慘畢多命”,處死。 《錄》第64卷第4頁。九年十二月 河南汝南道王家楫,“貪黷”,革職。 《錄》第70卷第16頁。九年十二月 寧夏巡撫孫茂蘭,“貪婪剛愎,物議沸騰”,命吏部察議。 《錄》第70卷第18頁。十年五月 四川永寧總兵官柏永馥,“臨陣畏縮,乾沒兵餉”,革職提訊。 《錄》第75卷第2頁。十年八月 蘇鬆巡按李成紀,“違法市恩,欲為貪官胡必泓等脫罪”,降三級,調外用。 《錄》第77卷第14頁。十一年正月 真定總兵官魯國男,“貪淫殘縱”,革職,提究。 《錄》第80卷第9頁,第87卷第17頁。十一年九月 浙江督糧道李廷樞,“貪穢”,革職。 《錄》第86卷第10頁。十二年六月 吏部郎中宋學洙,“典試河南,宿娼受饋”,革職。 《錄》第92卷第4頁。十二年九月 江蘇揚州府推官武讚緒,“屢向獄官逼取病呈,將監犯致斃”,從重定罪。 《錄》第93卷第10頁。十二年九月 福建興泉道林中寶,“貪酷”,革職提問。 《錄》第93卷第12頁。十二年九月 陝西左布政使黃紀,“貪汙不法”,革職提問。 《錄》第95卷第17頁。十二年九月 陝西興屯道白士麟,“貪汙不法”,革職提問。 《錄》第93卷第17頁。十二年十一月 順天巡按顧仁,“收用積蠹,納賄徇私”,立斬,妻孥家產籍沒入官。 《錄》第93卷第17頁。十二年十一月 刑部司官賀繩烈,“身係法官,交通貪墨,藐法過贓”,立絞。 《錄》第95卷第7頁。續表時間 案情簡介 出處十二年十一月 福建布政使、戶部右侍郎周亮工,“大貪極惡”,革職審問。 《錄》第95卷第8頁。十二年十二月 山西右布政使董應征,“苛派累民”,降五級調用。 《錄》第96卷第3頁。十三年五月 山西巡按劉嗣美,“侵用贓銀三千五百兩”,革職審問。 《錄》第101卷第3頁。十三年閏五月 河西務鈔關員外郎朱世德,“多征稅課入己,又侵盜庫銀,受賄委官”,絞。 《錄》第101卷第11頁。十三年閏五月 浙江杭嘉湖道史儒綱,“婪贓共二萬二千餘兩”,應流徙,援恩詔赦免,革職,永不敘用。 《錄》第101卷第20頁。十三年六月 蘇鬆督學石申,“貪淫敗檢”,解任聽勘。 《錄》第102卷第7頁。十四年二月 犯役張雨臣侵蝕漕折銀一萬二十餘兩,按律擬絞,蘇鬆巡按李森先以其已完納,奏請輕減,帝斥李“身任巡方,徇縱顯然”,將李革職提問。 《錄》第107卷第5頁。十四年七月 湖南龍陽縣冒正宗,“奇貪異酷”,湖北道婁鎮遠“徇私黨庇”,俱革職提問。 《錄》第110卷第18頁。十五年八月 蘇鬆巡按王秉衡徇庇屬員欺隱錢糧,且縱役擾民,革職提問。 《錄》第120卷第2頁。十五年八月 差往江南之侍衛桑阿爾寨吳巴旦,“沿途逼索賄賂”,革職、鞭一百,籍沒。 《錄》第120卷第11頁。十五年八月 直隸巡撫董天機,違禁給予滿兵馬虎等銀票,出海貿易,革職,永不敘用。 《錄》第120卷第12頁。十五年十一月 江南按察使盧慎言,“婪贓數萬”,“貪酷不法”,革職淩遲處死,家產妻子籍沒入官。 《錄》第121卷第24頁,第129卷第8頁。十六年閏三月 山東巡撫耿,“貪婪昭著”,婪贓六千餘兩,革職逮問。後因病死,籍沒家產。濟南知府賈一奇為耿心腹,婪贓六百兩,絞監候。 《錄》第131卷第9頁,第143卷第3、14頁。十六年六月 山東察荒禦史李騰龍,“察荒無狀,悖旨殃民”,革職。 《錄》第126卷第18頁。十六年七月 湖廣上湖南道吳甲周,“婪贓”,流徙席北地方。 《錄》第127卷第5頁。十七年正月 雲南巡撫林天擎,“贓私狼藉”,臨沅道張柔嘉、楚雄知府徐泰來、雲南知府餘秉衡,“俱有行賄證據”,俱革職審問。 《錄》第131卷第19頁。續表時間 案情簡介 出處十七年三月 陝西巡撫張自德,“納賄庇貪,苛取濫罰,招凶棍作爪牙”,“婪贓飽壑”,革職審問。 《錄》第133卷第18頁。十七年六月 河南巡撫賈漢複,“貪婪成性,穢跡多端”,革職察審。 《錄》第137卷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