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賈漢複,何許人也,為何姚啟盛劾其“出身卑鄙”?觀其全貌,方知賈乃降將。賈漢複是山西曲沃人,明朝時任至副將。順治二年豫親王多鐸南征時,賈詣軍門投降,隨從入都,隸正藍旗漢軍,十年授佐領,從此官運亨通,十二年遷都察院理事官,管京畿道,十三年擢工部右侍郎,十四年改兵部左侍郎,出任河南巡撫。賈漢複效力朝廷,轄束兵民,阻擋鄭成功兵入境,功勞不小。十五年九月他又疏報清察出官民自首地及開墾荒地九萬餘頃,每年增收賦銀四十萬零八千餘兩。在年缺巨額兵餉的時刻,一省能增錢糧四十萬兩,當然對朝廷緩和財政困難裨益不小,故順治帝嘉其“實心任事”,下部優敘,於十一月議定,加其兵部尚書銜。《清世祖實錄》第120卷第18頁,第121卷第18頁;《清史列傳》第78卷,《賈漢複傳》。然而,這位被帝讚為“實心任事”之能臣,竟被言官劾為貪婪之臣。順治帝並不因自己曾嘉獎賈漢複而諱過偏袒,照樣執行懲貪安民的方針,將賈革職審辦。
可是,當此案正在審理時,順治帝病故,輔政大臣當政,此案便鬆弛下來,不久僅給賈漢複定上“墾荒緣坐令民包賠”錢糧這一條罪狀,其餘諸罪一概不了了之,據此本應降調,又援恩詔赦免,至於康熙元年,重新起用,補授陝西巡撫,直到康熙七年正月才召回京師,欲另授他職。未及補官,賈漢複病故,賜祭葬如例。是賈漢複未曾貪汙遭受言官誣陷被帝誤革嗎?看來不像,因為,這位堂堂封疆大員竟“曾饋內監銀”。《清史列傳》第78卷,《賈漢複傳》。當清初財源枯竭入不敷出官俸常欠之時,每年俸銀隻有一百五十二兩的賈巡撫,哪有多少銀兩向太監行賄?行賄的目的又是什麼?不貪不婪之官何需向人行賄?可見,言官之劾未錯,順治帝將賈革職審辦亦未錯,隻是賈漢複同張自德一樣運氣較好而已。
另一位巡撫高民瞻的結局,就與林天擎、張自德、賈漢複不一樣了。高民瞻於順治十四年九月出任四川巡撫,過了三年多,被四川上川南道高毓苕訐告其劣跡多款。平西王吳三桂遵旨查問後,於順治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奏稱:高民瞻在重慶時,夔門反清武裝來攻,高棄城逃遁,又收受偽總兵郝承裔緞匹鞍馬金銀酒器等物,已經查實。其餘各款,待拘提質審後,方能獲得確證。順治帝覽疏後批示:高民瞻棄城逃遁,收受郝承裔馬匹等事,“大幹法紀”,著革職提解平西王處,嚴察從重治罪。《清世祖實錄》第138卷第10頁。這位二品大員從此便成為階下囚了。
此外,順治九年二月擔任寧夏巡撫的孫茂蘭,於十二月被左都禦史房可壯等劾其“貪婪剛愎,物議沸騰,不宜膺節鉞之任”,帝命吏部察議,終於在十一年二月被罷任。《清世祖實錄》第70卷第18頁。直隸巡撫董天機違禁給予滿洲兵丁馬虎等銀票,出海貿易,被帝諭令革職,永不敘用。《清世祖實錄》第120卷第12頁。
總加起來,在順治八至十七年的十年裏,因貪被帝革職審理的巡撫竟多達八員,約占全國巡撫總數的二分之一,這表明順治皇帝福臨確實在察吏安民上花了很大工夫,懲貪安民之決心相當大。
三、臬司淩遲侍郎論斬監候。
順治年間貪婪官員遭受懲辦最為嚴厲者,莫過於被處以淩遲極刑的江南按察使的盧慎言。順治十四年正月十七日,升了八位司道官員,其中升遷最好的是名列八人之首的盧慎言,他從四川川北道參政升為江南按察使司的按察使。《清世祖實錄》第106卷第13頁。所謂升遷最好,根據有三,一係所升之職官品最高,盧由從三品的川北道參政升為正三品的按察使,其餘或由正四品升從三品,或由從四品升正四品從三品。二是升任之職官銜最大,隻有他一人升為全省方麵大員之一。按察使,“掌振揚風紀,澄清吏治。所至錄囚徒,勘辭狀,大者會藩司議,以聽於部院,兼領闔省驛傳。三年充監試官,大計充考察官,秋審充主稿官”,是主管一省司法之大員,一般稱為“臬司”。三是地點最好,此時的江南省乃係江蘇、安徽二省合並而成,是全國財賦重地,由一個區區四川川北道一升而為管轄原江蘇、安徽二省的江南省按察使,實際上升了好幾級,尤其是就聚斂銀錢來說,這是任何省的按察使都不能與之相提並論的。
盧慎言為什麼受到朝廷如此重視,《清世祖實錄》未言其因,大概是由於政績卓著,或朝中有人,或其鑽營有術吧。但是,福兮禍所伏,升遷要職,榮獲美差,雖是好事喜事,但處理不當,時運不佳,也可能演變為壞事,甚至招來殺身人禍,盧慎言之死,即係明證。
順治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寧巡按衛貞元上疏,參劾盧慎言“婪贓數萬,其父傅與弟二濟惡實跡,並私饋貞元銀八千兩”,列其罪狀上奏。順治帝批令革盧慎言職,連其父盧傅、其弟盧二及攜帶贓物,“嚴拿來京,審擬具奏”。《清世祖實錄》第121卷第24頁。帝又諭刑部:前江南巡按劉宗韓,違例特薦盧慎言,劉“薦此奇貪異酷之人,顯有受賄徇私情弊”,著即將劉宗韓革職,提解來京,“嚴刑詳審,擬罪具奏”。《清世祖實錄》第123卷第5頁。
盧慎言頑抗狡賴,且誣陷反咬衛貞元及承問官員,刑部審實後奏稱:“盧慎言貪酷諸不法事,鞫審皆實,且誣噬原參承問各官,理合嚴懲,以示炯戒。盧慎言應即淩遲處死,家產並妻子籍沒入官”。淩遲處死,乃極重之刑,一般貪官,皆擬“斬監候”,或立斬立絞,或發遣邊外,極少處以淩遲。順治帝以安民為重,痛恨貪官,降旨批準此議,於是曾經威震江南省的司法最高官僚盧慎言,就因“奇貪異酷”被處以罕見的極刑,遺臭萬年了。《清世祖實錄》第129卷第8頁。
順治帝還嚴厲懲辦舉薦、徇庇及助紂為虐之官,將劉宗韓杖責四十大板,籍沒家產,流徙寧古塔,革江寧巡撫張中之職,以其徇庇所屬貪婪按察使盧慎言,不行劾奏。江南右布政使王無咎在開報計冊時,與盧慎言“互舉卓異”,帝麵問王無咎有何徇私情弊,王不承認,帝怒,令革其職,命閣臣會同刑部“嚴加刑訊,反複詰問”,王無咎始理屈詞窮,承認有徇私之罪,帝乃予赦免,複其原官,諭吏部、都察院將此事傳諭天下來朝官員,使大小官員體帝此心,奉公守法,潔己愛民。宗人府府丞董國祥受盧慎言囑托,“分送金銀”,本應處死,因在訪查之時自行出首,未及分送,乃免死革其職,流徙尚陽堡。《清世祖實錄》第123卷第8、21頁,第125卷第10、19頁。
對於江寧巡按衛貞元,帝特予嘉獎,降旨讚其“拒賄參奏,深可嘉悅”。都察院在衛貞元任滿時予以考核後奏稱:衛貞元“實心興利,竭力厘奸,特參大貪臬司盧慎言,奉有拒賄參奏,深可嘉悅之旨,可謂克盡乃職,擬加一級,回原衙門辦事”。帝閱後批示:“衛貞元潔己發奸,不負任使,著與內升,後不為例”。《清世祖實錄》第134卷第9頁。
與盧慎言同係貪汙大量銀錢之婪臣侍郎周亮工,其案情與結局卻又有所差別。周亮工,河南祥符人,為人機警,自負奇才,熟讀各書,廣交文友,當生員時即聲譽日著,明崇禎十三年中進士,授山東濰縣知縣,據城堅守,力敵大順農民軍,擢禦史。清順治二年豫親王多鐸下江南,周亮工詣軍門降,被王授以原官招撫兩淮,尋授兩淮鹽運使,順治三年擢布政司參政淮揚海防兵備道,四年遷福建按察使,六年轉福建右布政使,八年署左布政使,十年升左政使,前後在閩八年。順治十一年周亮工入京,授左副都禦史,十二年疏陳閩海用兵機宜,建議進攻廈門,增設水師,又請斬鄭芝龍,停招撫鄭成功,決意進剿,尋升戶部總督錢法右侍郎。
周亮工降清從政十年,為清朝政府穩定地方秩序,打壓抗清武裝,立下了不小功勞,有人稱其“靖大亂者六,如永安之招曾省也,建寧之馘陳和尚也,延平之剿吳賽娘,邵武之縛耿虎也,而守清漳,保泉州,活十四寨,功最巨”。《清代碑傳全集》第10卷,林佶:《名宦戶部右侍郎周亮工傳》。然而正當這位被某些人譽為文武全才政績卓著的布政使、右侍郎周亮工,卻在官運亨通即將大用之時,被人將其貪婪本相全部揭露出來。
順治十二年五月十六日,閩浙總督屯泰上疏,參奏周亮工“欺君虐民,大貪極惡,列款以聞”。帝命周亮工回奏。《清世祖實錄》第91卷第16頁。七月初二,周亮工遵旨回奏,逐款陳辯。順治帝降旨批示:“知道了。周亮工解任候勘。這辯款情節,著該撫按詳察確議速奏。”十一月,帝又諭吏部刑部:“周亮工被參一案,犯證俱在福建,若不質審,無憑結案。周亮工著革職,發該撫按質審定擬具奏。”《清世祖實錄》第92卷第13頁,第95卷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