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順治帝對南闈舞弊案要如此從重懲處?雖無明文述帝之內心想法,但若聯係時局,分析清人對此案的一些評述,也許能有所了解。帝之此舉,首先是因為南闈考官是違諭壞法。其他各省鄉試考官,皆係按製前往,未經皇上召見麵諭,而江南主考官方猶、錢開宗,則專門被帝召見“麵諭”,令其“敬慎秉公”,否則,一旦違法,將按處決巡按顧仁之例懲辦,“決不輕恕”,可是,方猶、錢開宗卻聽而不聞,視而不見,貪婪納賄,敗壞國法,帝若不從嚴處治,豈不是言而無信,令出不行,今後臣人誰會遵旨?故予嚴辦。
其次,南闈之案,流傳甚廣,物議沸騰。清人評述此獄之起因說:“南場發榜後,眾大嘩,好事者為詩為文,為傳奇雜劇,極其醜詆。兩座師撤棘歸裏,道過毗陵、金閶,士子隨舟唾罵,至欲投磚擲甓。”此獄,“相傳因尤侗著《鈞天樂》而起。時尤侗、湯傳楹高才不第,隱姓名為沈白、楊雪,描寫主考何圖,盡態極妍,三鼎甲賈斯文、程不識、魏無知,亦窮形盡相”。“前此江陵(寧)書肆刻傳奇名《萬金記》,不知何人所作,以方字去一點為萬,錢字去邊旁為金,指二主考姓,備極行賄通賄狀,流布禁中,上震怒,遂有是獄。”《研堂見聞雜記》,戴璐:《石鼓齋雜錄》,轉引自孟森之《明清史論著集刊?科場案》。尤侗,乃著名才子,清人讚其“所作駢儷各種,膾炙人口。嚐以西廂詞句題作文,流聞禁衛”,世祖觀其所著,“歎曰真才子”。康熙時尤侗官翰林,“偕諸儒進平蜀詩文,上見其名曰:此老名士。西堂(尤侗之字)以此六字刻堂柱,左曰章皇天語,右日今上玉音。極文人之榮”。餘金:《熙朝新語》第3卷,第10、11頁。南闈之弊,影響太壞,流傳太廣,不予嚴懲,難平民憤和士心。
再次,江南人才輩出,人文茂盛,狀元、榜眼、探花,多為江浙才子所得。包括順治十八年在內,順治朝共舉行了八次會試殿試,其中,呂宮、鄒忠倚、孫承恩、徐元文、馬世俊五名狀元是江蘇人,史大成是浙江人,隻有傅以漸、劉子壯兩名狀元是山東、湖北人。八名榜眼中,江蘇有兩名。八名探花裏,江蘇有蔣超、沈苓、秦鉞、葉方靄四名,浙江有張天植、吳光兩名。若將時間放長一些,則到乾隆六十年止,清朝共舉行了六十六科殿試,選中狀元、榜眼、探花各六十六名,其中江浙出了狀元五十一名、榜眼三十八名、探花四十七名。總的是江蘇、浙江名士才子奪走了百分之七八十的狀元、榜眼、探花桂冠,大學士、九卿總督、巡撫亦多係江浙之人。因此,如果科場弊端太甚,真才不得選拔,那麼,一則清帝難覓賢才,佐政乏人,再則有才之士埋沒山林,懷才不遇,難免滋生不滿情緒,詆毀朝政,動搖民心,尤其是在清初局麵尚未完全穩定的形勢下,爭取士子,特別是爭取江南士子,乃係朝廷當務之急,更需要糾正科場舞弊積習,更應嚴懲貪婪考官。
也許這些情況,以及順治皇帝福臨之愛才求賢,才使他加重懲罰南闈納賄違法的考官和私通關節的舉人。他在十五年四月初七禦乾清門考選庶吉士後,諭告諸進士,言及處治考官之事說:“朕屢重試典,嚴除弊竇者,實欲得真才而用之耳!”《清世祖實錄》第116卷第3頁。
其實,南闈處理固然很重,北闈的懲辦,也很嚴厲,尤其是對違法之舉人,南闈、北闈案的處治是大同小異,即都是連妻子父母兄弟一並流徙,隻不過是京闈案流徙的地點是尚陽堡,比南闈案之寧古塔,要近一些而已。
僅僅是因為一人中舉有舞弊之事,就連父母妻子兄弟都要連坐,都要充軍數千裏外,而且是荒涼邊外。特別是寧古塔,清人稱“其地重冰積雪,非複世界,中國人亦無至其地者。諸流人雖各擬遣,而說者謂至半道,為虎狼所食,猿所攫,或饑人所啖,無得生也”。《研堂見聞雜記》。被懲之舉人,連同父、母、妻、子、兄、弟,當有四五家至七家數十人,就這樣流徙邊外,屍橫異鄉,慘不忍言。懲罰確是太重了。
清人對“丁酉之獄”,雖不敢直言皇上苛暴,也講點個別考官舞弊及明末清初弊習,但大體上皆認為此獄過嚴,非仁君之政,且為被懲之舉人鳴冤叫屈,認為他們本係才子名士,並非腹內空空行賄得中,實即對“丁酉之獄”持否定態度。
以北闈為例,被罰流徙尚陽堡的舉人中,有被清初大文豪吳偉業讚頌的孫、陸慶曾,孫?係狀元孫承恩之弟。吳偉業為孫氏兄弟專作《吾穀行》一詩。《吳詩集覽》引《蘇州府誌》:“孫承恩,……弟?,字赤崖,少遊文社,名與兄埒。順治丁酉,舉順天鄉試,科場事發,為人牽連,謫戍尚陽堡。聖祖東巡,獻頌萬餘言,召至幄前,賦東巡詩,試以書法,上歎惜其才。”吳偉業又寫詩贈陸慶曾,題為《贈陸生詩》:“陵生得名三十年,布衣好客囊王錢。尚書墓道千章樹,處士彙二頃田。”董含在《三岡識略》中亦讚陸慶曾“素負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