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此諭,畫龍點睛,道出了陳名夏等人挨訓受罰的奧秘,即他們之所以被懲治,關鍵是不讚同滿臣依帝旨意而定之擬議,而要另集漢臣為一議,與滿議相左,滿漢異議。半年前關於帝之親迎達賴,漢臣雖也與滿臣異議,也是滿漢各為一議,但最後皇上采納了漢臣之議,故不僅未受懲治,反而予以嘉獎。這次事件,肯定對漢官是一極有力的教訓,叫他們今後千萬莫違帝旨,莫與滿官作對。
陳名夏、陳之遴、金之俊恭聽聖諭後回奏說:“臣等叨荷皇上厚恩,乃自陷重罪,僅冀免死爾,若仍留供職,如斯殊典,則萬不敢望一也。既受此洪恩,自分莫能仰報,惟有竭駑勉效而已。”其餘二十五臣亦奏稱:“臣等罪戾實大,恩宥至此,非所望也,願各改前非,竭力圖報。”②。
陳名夏此次雖僥幸過關,但在劫難逃,不到一年,便被絞死棄市了。
三、北相劾參南黨領袖絞死。
順治十一年(1654)三月,京師甚至全國,都因一件大案而十分震驚,入主中原以來第一位漢大學士陳名夏竟被皇上下令絞死了。為什麼這位素受皇上賞識和倚任的才子、幹臣、能相,突然淪為階下囚且命喪黃泉?使其真正致死的罪狀和主要原因又是什麼?性質為何?後果怎樣?值得探討。現先將《清世祖實錄》第八十二卷關於此案情形的記錄摘述如下。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一,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寧完我上疏參劾大學士陳名夏結黨懷奸情事叵測說:
“臣思陳名夏屢蒙皇上赦宥擢用,眷顧優隆,即宜洗心易行,效忠於我朝,孰意性生奸回,習成矯詐,痛恨我朝發,鄙陋我國衣冠,蠱惑故紳,號召南黨,布假局以行私,藏禍心而倡亂。何以明其然也?名夏曾謂臣曰:要天下太平,隻依我一兩事,立就太平。臣問:何事?名夏推帽摩其首雲:隻須留頭發、複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臣笑曰:天下太平不太平,不專在頭不頭,崇禎年間並未頭,因何至於亡國。為治之要,惟在法度嚴明,使官吏有廉,鄉紳不害人,兵馬眾強,民心悅服,天下自致太平。名夏曰:此言雖然,隻留頭發複衣冠,是第一要緊事。臣思我國臣民之眾,不敵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統一天下者,以衣服便於騎射士馬精強故也。今名夏欲寬衣博帶,變清為明,是計弱我國也。……今將結黨奸宄事跡,列款為皇上陳之。一、陳名夏父子居鄉暴惡,士民怨恨,全家避居江寧國公花園中,此園係無主產業,例應入官,價值十萬金,江寧各上司公捐銀三千兩,代為納價,見今名夏妻子居住。又故明吏部吳昌時女奸逃執訊,名夏子陳掖臣囑江寧各上司釋放為尼,因而包占。又掖臣橫行江寧城中,鞭責滿洲,破麵流血,鬧至總督公署,賠禮保放。又掖臣坐大橋,列棍扇,說人情,納賄賂,掣肘各官,俱敢怒而不敢言。……二、趙延先係陳名夏契交,名夏署吏部尚書時,徇私驟升,科臣郭一鶚言吏部升官,遲速不一,疏指延先為證。延先曆任日月,一鶚察記未詳,多開兩月,後自檢舉,名夏懷恨,欲處一鶚。劉正宗雲:趙延先曆任日月,若以多作少,一鶚有罪,今以少誤多,一鶚何罪!名夏聞言生嗔,語侵正宗,正宗不平,當眾寫本,欲參名夏,眾勸乃止。(另有庇護姻親浙江道史儒綱、吏科魏象樞等事)……臣痛思人臣貪酷犯科,國家癬疥之疾,不足憂也,惟懷奸結黨,陰謀潛移,禍關宗社,患莫大焉。陳名夏奸亂日甚,黨局日成,人鑒張?而莫敢聲言,臣舍殘軀以報答聖主,伏乞皇上將臣本發大臣確審具奏,法斷施行,則奸黨除而國家治安矣。”《清世祖實錄》第82卷第1―9頁。
世祖閱疏,降旨批示說:“這所參事情,著內三院、九卿、科道、詹事等官,會同逐疑詳問,從重議罪具奏。”《清世祖實錄》第82卷第9頁。
帝旨傾向性十分明確,已斷定寧完我所參諸疑皆是事實,諭令群臣將陳名夏“從重議罪具奏”,群臣當然會遵旨而行。於是,吏部等衙門“會鞫大學士寧完我劾奏陳名夏諸疑,俱實。陳名夏論斬,家產籍沒,妻子流徙盛京”。帝命議政王、議政貝勒、議政大臣核議。三月十一日,議政王承澤親王碩塞等議奏:“陳名夏情罪重大,仍應論斬,妻子家產分散為奴。伊子陳掖臣,提到另行審結。”帝降旨批示:“陳名夏所犯之罪實大,理應處斬,但念久任近密,不忍肆之於市,著處絞。妻子家庭,免分散為奴。餘依議。”《清世祖實錄》第82卷第14頁。不久,將陳掖臣逮解至京,杖戍。《清史列傳》第79卷,《陳名夏傳》。
以上《清世祖實錄》關於陳名夏一案之記述,有兩個至關要緊的問題,使人不得不存有疑問。一係它寫道,吏部等衙門奉旨會讞後奏稱:“寧完我劾奏陳名夏諸疑,俱實。”即所劾諸罪,俱有證據,可見陳名夏諸罪皆是事實。但是《清史列傳》第79卷《陳名夏傳》卻就此事載稱:“名夏辯諸疑皆虛,惟留發、複衣冠,所言屬實。完我複與大學士劉正宗共證名夏攬權市恩欺罔罪,讞成,論斬。”《清史稿》第二百四十五卷《陳名夏傳》亦寫道:“名夏辨諸疑皆虛,惟留發複衣冠,實有其語。完我與正宗共證名夏諸罪狀皆實,讞成、論斬。”《傳》、《稿》與《實錄》的記載,顯然大有區別,按《清史列傳》與《清史稿》的記載,陳名夏之諸項罪狀,沒有物證,隻有人證,而且人證隻有一名大學士劉正宗,再加上原告人寧完我,一告一證,就給陳名夏定上了、定實了原告人告陳諸罪,這樣的“鞫實”,實係鞫而未實,故《清史稿》第二百四十五卷之“論”講道:“正宗傾名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