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帝很可能沒有深思此爭之原因,僅隻看到滿洲王公大臣和漢官遵照自己訴頒“滿漢不得謬執成見”之諭,而共同上議,一致主停,遂批準其議,這是頗為不妥的。於是就發生了禦史直言會議不公的事件。
順治十七年八月十二日,即議準停遣巡按之後十來天,陝西道試監察禦史陸光旭呈上長疏,力言滿漢官員會議巡按之事時,滿洲王公大臣排斥異議,迫脅漢臣讚同停派巡按之滿議。現將其疏摘錄如下:
“臣竊見近者兩次所議停止巡方一事,奉旨:巡方應停應留,必眾議會同,乃可永為定議,二議各持所見,何者實為有益,未見詳確,……著公同再加詳議畫一具奏。……臣意會議諸臣必當仰體睿裁,虛公商劑,或停或留,務求有利國家至當不移而後已。乃於會議之時,主前議者,升堂入室,安坐從容,主後議者,惟聽侍於二門之外,及至發出畫題,而議稿已成,盈廷囁嚅不敢為異,即有二三廷臣,因公持議,亦置之不論不議之列,唯出而籲嗟歎息而已。是皇上曰眾議,而諸臣出於獨斷,皇上曰僉同,而諸臣出於一偏,皇上曰不得膠執成見,而諸臣之膠執愈甚,成見更堅。夫巡方一官何足惜,我皇上於一切重大事情,無不憑諸臣之會議,倘事事如此,擅專者罔顧國是而快偏私,唯諾者甘徇情麵而負君父,則天下事尚可言哉!臣計今大小諸臣,內之所不便者惟言官,外之所不便者惟巡方,有言官而大奸大惡得以上聞,有巡方而汙吏貪官不時參處,其為邪刺目者,固非一朝夕矣。而諸臣必欲去之,當必有故,臣亦何敢深論。但今時猶多故,九重霄旰彌殷,在外所借以戮力封疆,撫綏弭戢者,惟撫按是賴,督臣總其要而已。今一去之後,督撫無人互糾,貪墨無人參劾,欽件無人審理,以及贓贖之無實貯,民隱之難上通,利弊之無興革,豪蠹之肆晝行,皆可不論,隻今伏莽未靖,饑荒載道,兵旅繁興,軍需孔亟,撫臣專駐省中,誰為佐其不逮,而分猷合算,親谘利病,而密陳機宜,是實關天下之安危,杞人之憂,不得不念及此也。況朝廷之設官非一,而獨巡方一職,設而屢停,停而屢複,停者無不由於下議,複者無不出於睿裁,是皇上早已洞見,諸臣之議,或偏或公,皆在睿鑒中矣!如以人有不肖,則當去其人,何必並去其官。如以法有不善,則當更其法,何可並廢其事。如以賄賂可言也,則貪如盧慎言,未嚐漏網,如以情麵可通也,則貴如耿,亦未嚐容隱。若以其人未必皆賢而去之,則督撫亦有不肖,方麵不乏貪汙,有司時多敗類,將盡天下之官而停之乎!臣以台臣而言巡方,跡涉嫌疑,然因避嫌疑之跡,而不顧國是之有關,遂隱忍不敢言,身謀雖善,而負國之罪更大矣。伏願皇上於軍國重情,用人行政,關係民社,例應會議者,悉召滿漢諸臣於禦前,令其各抒所見,互相質正,可否一聽於宸斷,庶幾天威在上,私議難徇,確見良策,可以自展,則真是真非,自有一定之權衡,其所關於國計非淺鮮矣!”《清世祖實錄》第139卷第9―12頁。
陸光旭此疏寫得很好,也很大膽,關係重大,風險亦不小,至少有四個問題顯示得十分明白。第一,禦史巡方,於國於民有利,不能停撤。有巡按,可糾察汙吏貪官,劾參不法督撫,審理欽件,上通民隱,興利革弊,親谘利病,密奏機宜,撫綏黎民,安定封疆,“實關天下安危”。因此,它也遭“邪刺目”,屢次議停巡方,其中別有緣故。
第二,所謂會議,議政王、貝勒、大臣與九卿、科道的會議,名為會議,實係專議,一以議政王、議政貝勒、議政大臣以及九卿中之滿官意旨為定,漢臣不敢異議,漢官必須附和滿議,有會議之名,而無會議之實,形成“皇上曰眾議,而諸臣(滿洲王公大臣)出於獨斷”,照此下去,“則天下事尚可言哉”!對滿洲王公大臣獨斷專行,及其輕視、排斥漢臣,表示了極大的不滿。
第三,今後對“軍國重情,用人行政,關係民社,例應會議者”,皆須滿漢諸臣於帝前“各抒所見,互相質正”,或可或否,皆“一聽於宸斷”,以便“私議難徇,確見良策,可以自展”,“真是真非,自有一定之權衡”,關係國計甚大矣。陸光旭的這一要求,形式上是尊崇君主,抬高帝威,軍國大事由帝乾綱獨斷,革除滿洲王公大臣專擅朝政的積習,但實質上卻道出了廣大漢臣多年以來夢寐以求卻又不敢陳述的最大願望,即變重滿輕漢以滿為主的傳統,改為真正的滿漢一體甚至漢重於滿。因為,雖然在帝麵前滿臣漢官皆可“各抒所見,互相質正”,但滿洲王公大臣在治國理政上哪有漢臣之才幹和經驗,尤其是一有爭論,他們怎能像漢臣那樣旁征博引,既錄述孔孟程朱大聖先賢之經典,又援前朝成百上千法令條例案證,結果自然顯得漢臣之議更為允妥。特別是在清初下五旗親王、郡王、貝勒仍有很大權力的條件下,他們要保持祖製――八旗製度所賦予他們的政治、軍事、經濟特權,要求維護王權,而不是尊君抑王,恰與皇上的根本利益相矛盾,也和漢臣所依據的儒法之學“天無二日,國無二主”背道而馳,在這一根本問題上皇帝與漢臣是一致的。因此,在大多數場合下,皇上比較容易能聽得進漢臣之議,按漢臣所議裁決諸事。這樣一來,“首崇滿洲”便會落空,“滿漢一體”便能真正體現,甚至是漢重於滿。
第四,陸光旭膽識過人,勇於直言,十分冒險。陸光旭僅隻是一個小小七品的陝西道試監察禦史,居然敢於說漢大學士、二品尚書、三品侍郎所不敢講的話,居然敢對經過滿洲王公大臣議定皇上批準之停派巡方的決定提出異議,而且還揭示了滿洲王公大臣獨斷專行,排斥漢臣的行為,批評他們不顧國家黎民之利而“快偏私”,並要求革此弊習,真正做到滿漢各抒所見滿漢公議,擴大漢官權勢和影響,實際上矛頭對準了行之二十餘年的議政王大臣議處國政的製度。確可算是膽大於天又卓有見識。然而,其危險之大,也可想見,得罪了滿洲王爺、貝勒爺和公爺,豈不是引火燒身自取滅亡,至少也葬送了前程,不能官居顯位了。結果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