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社會分工思想的曆史發展(1)(1 / 2)

第一節 古代的社會分工思想

社會分工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普遍現象,古今中外曆史上許多思想家的論述都涉及社會分工問題,其中以西方思想家尤為突出。中國古代思想家對社會分工問題的研究雖不係統,但也不乏獨到見解,如管仲以分工為基礎將社會分為“士、農、工、商”四大社會階級集團,墨家也提出了人們應“各從事其所能”的思想,孟子明確反對農家學派提出的“君民並耕”理論,認為這種說法違反了社會分工的規律,宣揚“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合理性。但從總體上來說,分工在中國古代思想體係中,並沒有占據主導地位。這是因為古代中國的生產方式是典型的自然經濟,以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為基礎,原則上不鼓勵分工的發展。而在西方,對社會分工問題進行的研究則形成為係統完善的理論。

社會分工現象在古代社會就引起了學者的關注。由於當時社會生產力並不發達,社會分工現象遠不及近、現代普遍,社會分工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一麵並沒有在古代思想家那裏展開深刻的論述,古代思想家更多強調的是社會分工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即社會分工具有穩定社會秩序方麵的作用。在古代中國,先秦重要思想家都論述過社會分工。而古希臘的色諾芬也論述過社會分工,柏拉圖更是提出了許多包含著“天才萌芽”的社會分工思想。

一、古代中國思想家的社會分工思想

1.管仲(前725—前645)

人類對社會分工這一社會現象的探索可謂源遠流長。早在2600多年前,我國的管仲就研究了社會分工問題。管仲是我國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曾相齊長達40年,他的思想主要集中於《管子》一書。管仲不但開啟了我國思想史上研究社會分工問題的先河,而且他的“四民分業定居”分工學說在其理論體係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並且,以分工理論為基礎,他進一步提出了富國、強兵、安民、稱霸和商貿等思想。其社會分工理論最主要的是論述了社會分工在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作用。

管仲認為社會分工有以下幾方麵的作用:

首先,分工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並體現於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分工使勞動專業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管仲說:“能則專,專則佚”(《乘馬》),專於一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仲強調安排人力必須堅持“五務”,即“君擇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辯事,官長任事守職,士修身功材,庶人耕農樹藝”(《五輔》)。意思是說君主要選臣任官,大夫要任官治事,官長負責其事而嚴守職責,士人修養品德而攻治才藝,平民則從事農耕種植生產,各負其責,各盡其職。管仲又言:“凡此五者:務之力也。夫民必知務,然後心一,心一然後誌專,心一而意專。然後功足觀也。”《五輔》這五個方麵講的是人力的各有專務,人民必須認識這些專務,然後才能思想統一,思想統一然後才能專心致誌,這樣功業也就可觀了。

第二,分工可以培養熟練勞動力。管仲認為,專業化分工是培養熟練勞動力的重要條件。他不僅要求工作要“成於務”,而且對熟練勞動力的標準也進行了規定。管仲認為,農民要能“審其四時”“備其械器”“深耕均種疾褥”和“別苗秀”等;手工業者要能“辨其功苦”“論比計製斷器”“尚完利”“相陳以巧”等;商人要能“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貨,以知其市之賈”,還要會“料多少,計貴賤”等(《小匡》)。為了培養這樣的熟練勞動力,必須實行專業化分工。

第三,分工可以促使勞動工具的改進。管仲一向非常重視分工對“精材”“良工”的培養,並使“百工盡其巧”(《山至數》),“治百工之銳器”“戰勝之器”,以求“器蓋天下”“工蓋天下”(《七法》)。

其次,分工能有助於社會穩定、人心安定。管仲的社會分工思想主要體現在他的“四民分業定居”理論中,即他主張全國民眾按不同職業分為士、農、工、商四大社會階層,並按各自的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而且各行業世代相傳,這樣有利於保持從業人員的穩定和連續性。四民分業定居和同業相居可以減少相互幹擾,便於專業化管理。士、農、工、商“群萃而州處”,同業人員之間可以相互切磋技藝和經驗,有利於傳播市場信息,便於從小培養職業感情。職業世襲有利於各業子弟相安而居,不致見異思遷,以保證穩定的勞動力資源。父傳子職,子學父業,各業子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小匡》)。春秋時期是中國曆史上社會動蕩的大變革時代,保持社會穩定、人民安定是封建統治階級的頭等大事。所以,管仲將四民分業定居當作是安定民心、穩定社會的重要策略,突出了他的分工理論的政治色彩,這也是和當時的社會政治經濟背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