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馬克思社會分工理論的基本內容(7)(1 / 3)

工場手工業的分工和社會內部的分工的形成有著不同的背景,社會內部分工產生於原始社會的末期,而工場手工業內部的分工卻完全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特殊創造。“整個社會內的分工,不論是否以商品交換為媒介,是各種社會經濟形態所共有的,而工場手工業分工卻完全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獨特創造”。商品交換除了使自然分工轉變為社會分工之外,它還是推動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產生的重要力量。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相對於社會內部分工產生得比較晚的原因隻能從商品交換不發達的角度加以解釋。在原始社會末期產生商品交換之後,一直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出現,這個曆史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非常緩慢,這一方麵使社會內部分工的發展受到限製,另一方麵對生產力的進步也沒有提出更高的要求。這後一個結果直接影響了這個曆史時期的生產力發展,從而使可能發生在獨立生產單位內部的勞動分工因缺乏動力而並沒有得到發展。一直到封建社會末期,隨著世界市場的開辟,商品交換或商品經濟得到巨大的發展機會,這不僅進一步推動了社會分工的發展,而且也為獨立生產單位內部的分工提供了動力,從而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最初發展時出現的工場手工業開始了分工的曆史性演進。馬克思在概括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的演進時,指出了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的二重起源,“一方麵,它以不同種獨立的手工業的結合為出發點,這些手工業非獨立化和片麵化到了這種程度,以致它們在同一個商品的生產過程中成為隻是互相補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麵,工場手工業以同種手工業者的協作為出發點,它把這種個人手工業分成各種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並且獨立化到這種程度,以致每一種操作成為特殊工人的專門職能。因此,一方麵工場手工業在生產過程中引進了分工,或者進一步發展了分工,另一方麵它又把過去分開的手工業結合在一起。”工場手工業或獨立生產單位內部的分工是分工演進的一個重要開端。它不僅使分工在社會分工和生產單位分工兩個軌道上演進,而且開啟了分工決定社會製度、體製甚至企業發展的一個新的曆史時期。

馬克思還進一步指出“二者不僅有程度上的差別,而且有本質的區別。”社會內部分工與工場內部的分工的本質區別在於:第一,“社會內部的分工以不同勞動部門的產品的買賣為媒介;工場手工業內部各局部勞動之間的聯係,以不同的勞動力出賣給同一個資本家,而這個資本家把它們作為一個結合勞動力來使用為媒介。”第二,工場內部分工與社會內部分工對生產資料的占有形式也不同,“工場手工業分工以生產資料積聚在一個資本家手中為前提;社會分工則以生產資料分散在許多互不依賴的商品生產者中間為前提。”“在工場手工業中,保持比例數或比例的鐵的規律使一定數量的工人從事一定的職能;而在商品生產者及其生產資料在社會不同勞動部門中的分配上,偶然性和任意性發揮著自己的雜亂無章的作用。”也就是說,在工場手工業內部分工條件下,勞動力及生產資料的分配與轉移是按照客觀比例的要求進行的,而在社會內部分工條件下,一切都是自發的。第三,工場手工業分工以資本家對人的絕對權威為前提,人隻是資本家所占有的總機構的部分;社會內部分工則使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互相對立,他們消除了個人的權威,不承認任何別的權威,隻承認競爭的權威,依靠利益的壓力控製單個的商品生產者。

2.從分工的主客體角度劃分

從分工的主客體角度劃分,分工可劃分為勞動分工與勞動者分工(或生產分工與生產者分工)。所謂勞動分工,指勞動本身的分化與獨立化,是人類勞動產生的性質與狀態的差別,社會由此分化出不同的門類與部門,如工業、農業、建築業等勞動部門的專業劃分,這就是勞動的客體分工。所謂勞動者的分工,就是勞動者在社會勞動各個不同門類和部門中的分配,人們在不同的專業中從事不同性質和狀態的勞動,從而成為農業工人、工業工人、建築工人等,這是勞動的主體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