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辦事要三思而後行
(卦辭)亨,利貞。取女吉。
(爻辭)初六:鹹其拇。
六二:鹹其腓,凶,居吉。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九五:鹹其脢,無悔。
上六:鹹其輔頰舌。
本卦是所謂下經的第一卦,在帛書是第十四卦,卦名為“欽”。這一卦的主旨,有代表性的說法是:“從廣義看是普遍闡明事物‘感應’之道,從狹義看卻是側重揭示男女‘交感’之理。”其根據,一是《序卦傳》有個說法:“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後人又發揮說:“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繼以恒也。”(程頤)這既指明了鹹卦排為下經第一卦的理由,又定下了鹹卦的主旨。朱熹更明確地說:“此卦明人倫之始,夫婦之義,必須男女共相感應,方成夫婦。”二是本卦卦辭中唯一的一句敘事辭是“取女”,又斷為吉。三是從這個觀點去讀爻辭,似乎都還解釋得通。因此,盡管也有人對本卦主旨不持這種看法,但至今未能動搖這個說法的主流地位。我認為,這個說法是完全錯誤的,這一卦乃是論述人的行事要“動中有靜”,即靈活性中要體現既定的原則性。我這是分析了本卦卦爻辭內容後得出的結論,不是基於任何先入為主之見。我的意見是否優於傳統理解和其他說法,請讀者裁定。
亨,利貞。取女吉。
這條卦辭字麵上很好懂:前三字是占斷辭,“取”借為“娶”,“取女”即娶妻。但有本書認為這三句話都是敘事之辭,說:“這三句說明‘交感’可致亨通,其利在於守正;並以人事為喻,謂男女‘交感’,以‘正道’結為婚姻必吉。”這代表了對這條卦辭的傳統理解。卦辭中並無顯示“交感”意思的字樣,“交感”的意思隻能是從卦名“鹹”字得來,足見論者實際上是把卦名的“鹹”字當作了卦辭的頭一個字,而且預設了“鹹”是“交感”的意思,於是後麵的話,即“這三句”都是申述“交感”的作用了,“取女吉”不過是舉例。換言之,《周易》作者是先定好了卦名“鹹”,規定其義為“交感”,然後據以編寫卦辭。這隻有爻辭中的“鹹”字確實都是“交感”的意思,而且也確是特指男女交感,這個說法才會和“取字題名法”在事實上取得一致,否則,就必是先入為主之見。在我看來,本卦爻辭中的五個“鹹”字都不是指“交感”,或“感應”,這“取女吉”不是喻示“交感”則亨通,而是喻示動中要有靜,動是為了達到某種靜。男子娶了妻,中國人叫“成家”了,“家”乃意味著歸宿,因此“取女吉”是說:未娶妻的男人可能心猿意馬,辦事沒有一定的立場,行為沒有一定的指向,娶妻成家以後則會收心,行事就將從“家”的需要、利益出發,有確定的目標,做什麼和怎樣做,都體現出“為了這個家”。這“家”,對侯王、君主來說就是“國”。所以本卦辭作為對侯王、君主的進言,是教誨他們辦事一定要體現應有的原則,不能因外界的誘惑而任意行動,必須用國家的也即根本的長遠利益約束自己。
初六:鹹其拇。“鹹”在這裏顯然是用作動詞,但一般認為“鹹”字並無作動詞的義項和用法,所以高亨先生根據《說文》的說法:“鹹,皆也,悉也。從口,從戌。戌,滅也”,認為“鹹之初義當訓斬也”。但把爻辭中的五個“鹹”字都訓作“斬”是講不通的。有些詞典的“鹹”字條下倒是列有“感知、感化”的義項,但舉出的例證竟是臨卦初九爻辭:“鹹臨,貞吉”,和王弼的注釋:“鹹,感也”。注家們斷言本卦的“鹹”字是“感應”義,也多把這作為根據之一。但我在解說臨卦時已證明過,臨卦中的兩個“鹹”字,一個是“威”字之誤,另一個是借為“誠”。所以這條根據是不能成立的。又有人說:“‘鹹’是感的意思,為什麼不直接說感?因為感字去掉心,成為鹹;以象征無心的感應,這是異性間自然、必然的現象。‘鹹’又有皆的意思,因為萬物皆有感應,因而以皆與感的含義,命名為‘鹹’。”這不但牽強附會,還有點強詞奪理了!
“感”字的上半部分是“鹹”字,從古人用字的習慣看,以“鹹”代“感”並非不可能。但一則確認這個假借,須以因此可將文句的意義講得更加圓通為前提;二則有同樣的理由認為這個“鹹”是其他包含“鹹”字的字,例如“□”的借字,從而還須證明,用“□”字解釋各“鹹”字句,不如用“感”字作解來得順當、貼切,才能舍“□”取“感”,最後肯定“鹹”在這裏確是借為“感”。在我看來,傳統觀點在這兩方麵都未過關,相反,認“鹹”是“□”的借字,倒是兩方麵都不成問題。
拿這頭一爻來說,“拇”無疑是指腳拇指,“其”指代誰?多數注家不問不答,從有人譯為“交感相應在腳拇指”或“感應到腳的拇指上”看,是作語助詞處理了,但在先秦文獻中,似無將“其”放在名詞前麵作語助詞的用例。“感”在這裏是以“拇”為直接賓語,即受體的,說是“交感”、“感應”的意思也明顯不恰當,因為“交感”、“感應”都意味著雙方的活動,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為。我估計,作這種翻譯的注家,是因為明知這兩點,才既不對“其”字作注釋,又將明明是直接賓語的“拇”翻譯為補語了。陳、趙二位先生將這句爻辭譯為“觸動她的足腳”,倒是明確認定了“觸動者”為求愛的男子,“其”指女方。單就這一爻而言,這理解倒是沒有問題,但據以解釋全卦六爻,就講不通了。而且,既然認為這個“鹹”是借為“感”,“感”隻能感動心靈,哪能“觸動”“拇”呢?因此我斷定,本卦的“鹹”決不是“感”的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