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四、大壯(乾下震上)(1 / 3)

論辦事要量力而行

(卦辭)利貞。

(爻辭)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

九二:貞吉。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在帛書本,本卦卦名叫“泰壯”。爻辭中隻有三“壯”字,並無“大壯”字樣;從各爻義蘊看,講的是怎樣對待“壯”,不是講如何發展“壯”,使之“大”起來。這樣,無論按“取篇中字追題卦名法”,還是按“主題題名法”,都隻能取名為“壯”,怎麼叫“大壯”了?我想不通,隻好認定此卦原名隻是一個“壯”字,後來解卦者為了其說解的需要,就在“壯”前加個大字,因為他的解釋是:陽為大,陰為小,此卦四陽爻盛長,已超出六爻之半,應是大者強盛了。更後的注家們就又根據這個卦名,認為此卦主旨是講“客觀事物發展過盛之時,如何守弱退止以及壯極轉化之理”,“不用壯而彌壯,此《大壯》之義也”。我從本卦實無“大”字而止於論“壯”的實際出發,認為作者在這裏是要作這樣的教誨:作侯王、君主的人應該具有憂患意識,不但不可以壯逞強,還必須時時以艱自處。我這體認與傳統理解倒是可以相通,但對經文諸多細節的認識,我的看法卻與曆來注家“大相徑庭”。

利貞。

這樣的卦辭近於廢話,放在哪一卦下麵都合適,因為沒有一個情況下是可以和應該教人“不宜貞”的。這就像真正善於看相算命的先生,他說的預測吉凶的話,通統都是“永真式”,因而總是能夠得到應驗,他也就因之名氣越來越大。就憑這一點,我就要說:這是《周易》作為占筮算卦書留下的痕跡,不必多去計較,談不上有“正確”的解說。實際上,曆來注家對於這樣的卦辭所作的解說,也是廢話,例如程頤對這條卦辭的解釋就是:“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也,非君子之道壯盛也。”當然,也有人是從卦象上作說明,但這時與其說是用卦象說明卦辭,不如說是通過卦辭去尋找、想象、解說卦象,因為“卦象”並未預定,正是由解卦者自己去“發現”,然後強行加給他的“受眾”的。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壯”的本義是指人體高大,由此引申出旺盛、強健等義項,再抽象一下,就意味著實力大了。“趾”就是腳,也可特指腳趾頭,總之,隻是人體的一部分,下麵的部分。所以“壯於趾”當是說:國家實力增強了一點,有了進一步強大的基礎,但尚未真正強大起來。我說“國家實力”,是因為我設定了這是在向侯王、君主作教誨,而且後麵緊接著就說“征凶”——“征”在《周易》時代,主要是“征伐”義,《尚書》中有一篇叫“胤征”,孔安國傳曰:“奉辭伐罪曰征。”據此,我認為前兩句作為“整體”的意思是:國家僅僅稍為強盛一點,就企圖行征伐之事,結果一定極為不妙。初爻講這個意思,明顯隻是“提出問題”,預告下麵那將要討論的問題,是如何對待“壯”以求維持和發展之。可我們的注家,卻有人把這兩句翻譯成這樣子:“足趾強盛,往前進發必有凶險”,“腳趾強壯有力,邁開大步走,碰得頭破血流”。也有人這樣解說:“腳趾強壯,象征旺盛的前進意圖。”

對這條卦辭末的“有孚”,我真不得其解。也許,這是對前麵的“征凶”來個轉折,意思是:(因此)應當以誠信自守。事實上,有位注家正是這樣翻譯這末一句的。但力量還未真正大起來就進行征伐,這隻能說是自不量力,或急躁冒進,怎麼就是“不誠信自守”的表現呢?這可說不通。因此,我隻好認定這個“有孚”乃是下一爻的前二字,被誤抄為這一爻的末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