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五、晉(坤下離上)(3 / 3)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說文》:“恤,憂也;收也。”可見這一爻是承上爻“貞厲”的評斷,說:要想“悔亡”,就要失也好,得也好,都不為之心動,處之泰然,這樣下去,自然總是感到吉祥如意,決無不利之事發生。應該說,這是說得很中肯的,像老鼠一樣貪心不足的人,他必定患得患失,寵辱皆驚,結果必是行為失當,難免陷入危境,這種客觀結果自然又使得他經常“悔不當初”。這是主客觀相互作用造成的因果之鏈。上一爻僅是警告有客觀上的不良結果——“厲”,這一爻就繼續指出還會造成主觀心理的痛苦——悔,並同時給出根治這個“壞因果鏈”的藥方:“失得勿恤”——這是“勿恤失得”的倒裝。據此,我以為許多注家把開頭的“悔亡”譯為“悔恨消亡”,甚或“悔恨之事已經消除”,是錯誤的。這裏是在教人如何避免產生悔恨,而不是傳授一個消除已經產生了的悔恨的方法,所以應該譯為“要想沒有悔恨”。這一爻中的“往”字,似乎就是“往後”義,“往吉”是說做到了“失得勿恤”,你以後的生活就會吉祥如意了。不少注家把這個“往”也翻譯為“前往”,似乎這是預言繼續從事某個具體活動的結果,顯然也屬誤譯。翻譯為“做起事情來”,倒是可以的。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這一爻很難解,即使完全局限於這一爻的文字,不同上文和全卦內容相聯係,也沒有哪個注家講清楚了。

我對這一爻的“定向性”看法是:到上一爻為止,關於如何對待正常情況下的晉升的問題,已經講完了,故而這一爻是講特殊情況下的晉升了。有了這個認識,頭句“晉其角”——本爻最不好懂的一句,又是關鍵的一句,就得到了突破:“其”在這裏是表示假設關係,相當於“若”,“如果”,即和無妄卦卦辭中“其匪正有眚”句開頭的“其”字用法相同。“角”則是用作動詞,“比試”、“競爭”的意思,即今天還說的“角力”的“角”。所以“晉其角”是說:如果為了晉升一定要進行比試的話。

如果認同我對頭句的理解,下句“維用伐邑”就明顯是說:那必是因為要行征伐之事。“維”在這裏相當於“隻”、“僅”(《詩·小雅·穀風》:“將恐將懼,維予與女。”),“用”同卦辭中的“用”字一樣,也是“因為”義。“邑”,既可指“國”,也可指“國都”,還可以是一國內的行政區劃,這裏籠統地說“伐邑”,就隻好也籠統地解釋為“行征伐之事”,並且這一定理解得很準確,因為這裏重在“伐”,與伐的對象是誰並無關係。這又講得很實在。在《周易》時代,是不會有人主張“競爭上崗”的,隻會教人謙退,但要打仗了則會不同,此時要求突出“效率原則”,強調的是誰能把這一仗打贏,而不是哪個更加謙虛。因此,這時選拔統帥,提升將領,就要讓他們比試比試,來點競爭了。這是唯一的非正常情況,所以說“維用(因)”。用交代這種特殊情況來收尾,又見《周易》很是講求每卦論述的完整性。

最後六字很好講了:“厲,吉”是說,這種競爭盡管可能有危險,但結果總是好的——比贏了是好事,比輸了,發現了自己的不足之處,也是好事。這是在講了“失得勿恤”之後說的話,故而應把這一點作為本爻的預設。“無咎”是補充說,不管怎樣都不該受到責難,不必有所後悔。最後又說“貞吝”則是又回過來表示:自然,進行征伐總不是好事,如果常要為進行征伐而競爭,那也是令人遺憾的——“貞”是總這樣下去而不予改變的意思。

對於這一爻,注家們多是采取直譯,再用爻位說加以注釋。由於錯解了幾個關鍵詞,我未見有基本正確的譯文,下麵這個誤譯要算是錯得不太嚴重的了:“升進尖角,用以征伐邑國。危厲吉祥,沒有咎害。正固有吝難。”

對於本卦的主旨,注家們的說法多失之籠統,例如孫振聲先生就隻是說:“晉卦,闡釋進取的原則。”黃、張二先生中引郭雍說:“以人臣之進,獨備一卦之義。”這就說對了。可見我們對《周易》的認識,有些地方還不如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