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七、困(坎下兌上)(1 / 3)

論為官者的困境

(卦辭)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爻辭)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穀,三歲不覿。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征凶,無咎。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鼿,曰動悔有悔,征吉。

本卦六條爻辭中都有“困”字,其主題也確實是談“困”——人生的困境,故這卦名是“取字題名法”和“主題題名法”的統一。現在我們可以說,《周易》六十四卦的卦名,多數都屬於這種情況。

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頭上的“亨”是占斷辭。“大人”指為官當政者,或就是侯王、君主的代稱,按我的解釋體係,這一句是個假言命題,“貞”為前件,“大人吉無咎”為後件,故應翻譯為:隻要持守公理正道,大人總會吉祥如意而無禍難災殃的。我已說過,“吉無咎”是一個整體,“無咎”是對“吉”的強調。

“有言不信”,我見到的解釋主要有四種。①高亨先生說:“《說文》:‘信,誠也。’筮遇此卦,所聞之言不誠,故曰有言不信。”②多數注家的解釋:這是說人處窮困之時,有所言必難取信於人,故此時少說為佳。這個理解是因襲王弼的注釋:“處困而言,不見信之時也;非行言之時,而欲用言以免,必窮者也。”③陳、趙二先生說:“‘言’通‘愆’,咎害。‘信’通‘伸’(朱駿聲《六十四卦經解》雲:‘信’又讀如曲伸之伸,開解,解除。)”④鄧球柏先生說:“有言不信:有話不說出去。言,話語。不信,不伸,不說出去。”我的裁定是:第一說屬誤解,因為這裏是描寫“困者”,“言”當是“困者”自己的“言”,不是他聽到的“言”;第三說沒有根據,即“言”通“愆”在先秦文獻中似無例證,而且按這個通假說解釋,這一句就與全卦立意不協調了;第二說隻道出了困者難於取信於人的客觀事實情況,沒有指明他這時應抱的態度,而這是本卦辭應當指出的;第四說正是教誨應取的態度,並且把第三說的意思作為理由蘊涵於其中了。所以我采納鄧先生的理解,要說的僅僅是:這句話不是一般地告誡處世態度,也不完全是教誨身處困境時的應對策略,實乃勸導應該如何認識自己的困境——寫到這裏,我突然記起魯迅先生的一句也許不大被人注意的話:當一個人處在需要為自己辯解的地位的時候,他是很可憐的(憑記憶寫下,容或有誤)。這與《周易》的這句“有言不信(伸)”,可說“異曲同工”。真正的思想家的思想都是相通的,無論中外古今。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穀,三歲不覿。這一爻的三句話都有不同解釋。頭句,有說是:臀部受了刑杖,而“杖以株木為之”;有說是:比喻困厄不能自拔,像臀部困在無枝葉的株木之下,居處難安。前一說明顯不能成立,因為“株”在這裏是指樹根、或樹幹、或樹樁,不是指樹枝,一般不會作杖用的,而且頭一爻說這個意思很難體現全卦主旨。所以我傾向於第二說,但想修改成這樣:困坐於株木樹樁之上。依我的體會,這頭一爻乃是一般地描繪處於困境中的人的心情:像是走在森林之中,不知該向何處行進,於是停下來坐到一個樹樁上,檢討究竟失誤在哪裏,思考現在該怎麼辦。

因此,接下的“入於幽穀”也不是如有的注家所說:“指關進監獄”,而是狀寫“困者”因為不知出路何在,感到自己如墜幽穀之中,周圍一片黑暗。所以,如有的注家那樣,將這一句譯為“隻得退入幽穀”,或“進入幽穀”,或“又迷路而誤入幽穀”,是不恰當的,應該翻譯為:“如像陷入幽穀之中。”

末句“三年不覿”的“覿”當“見”講時,是指“以禮相見”,所以實際上是“顯示、現出”的意思。(《國語·周語中》:“武不可覿,文不可匿,覿武無烈,匿文不昭。”)因此,有人注“不覿”為“見不到出穀之大路”,是注釋得不準確的;有人譯作“不得相見”,也不妥當。“三年”在這裏隻是極言時間很長,所以這一句乃是承上句繼續說:似乎永無出頭之日。這真把陷入困境中的人的心態刻畫得“入木三分”。順便說一句:有此心態的“困者”,不是地位上的“大人物”,就是思想上的“大人物”,凡夫俗子決“困”不出這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