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改革創新之道
(卦辭)元吉,亨。
(爻辭)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本卦卦名“鼎”字,原隻是指一種用金屬或陶土製成的腹圓三足兩耳的器物,用以煮盛食品,或置於廟宇作為銘功記績的禮器,由於越做越大越精致,逐漸成為傳國之重器,以至被當作了王位或國家政權的象征,使後人竟生“權與勢移,遠隨鼎去,從古如斯,謂之何如?”(李庾:《東都賦》)的慨歎。本卦爻辭中的六個“鼎”字,大多義帶雙關,既指煮烹食物之鼎,又喻指國家政權。
元吉,亨。
這條卦辭,有人說應作“元亨”,“吉”字是衍文。我以為這是個毫無意思的問題,沒有出土文物作證,也是得不到確定的答案的,但如果不認為是純粹的筮辭,倒是要問:這究竟是針對什麼作的占斷?自然是針對卦名“鼎”,所以注家們多從“鼎”的上述二義出發作解,例如有一家說:“此謂‘鼎’有烹物成新之用,又有權力法製之象,故‘君子’掌持此器也意味著執行權力、‘自新新人’,此時必獲‘元吉’而後致於亨通。”可這不過是套話而已,所以我主張對這樣的卦辭,看作純粹的筮辭,即視為《周易》作為算卦書留下的殘跡就行了。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這個“鼎”明顯指鼎器,“顛趾”是說把“趾”顛倒過來,實際上也就是把整個鼎翻倒過來。這樣,鼎裏麵的東西自然出來得又快又徹底,即“利出否”——倒出的必是不要了的東西,所以名之為“否”,故這“否”應讀pǐ,是“善”的反義詞,指惡劣之物。可這究竟喻示什麼呢?再看下一句就知道了。
“得妾以其子”,有人譯為“得到一個女奴和她的兒子”。“妾”的初義確是指女奴,“以”可以通“與”,所以單就這一句看,這譯文可以成立。但這意思不能承接上一句,使得全爻不知所雲了。如果相信《周易》作者說話不會是東一句西一句,就要想到,這“得妾”必是說討個小老婆,“以其子”是說明可以如此“喜新棄舊”的理由:因為她能生兒子。再與“出否”相聯係,就知前句是說,要想用鼎來煮新東西,應先把裏麵吃不得了的東西全倒出來,這一句則是說,如果元配妻子不生兒子,就隻好娶個妾來代替她,從而兩句是一起說明:要圖新,就必須廢舊。進而想到“鼎”的象征意義就會領悟,原來,這條爻辭是為廢舊創新的施政舉措之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供一個理論根據,有了這個根據,當權者就可以大膽按自己的意願行事,不怕他人的責難了。所以後麵評斷說:“無咎”——無可非難,不會引起麻煩。
有些注家解說這條爻辭時說:鼎翻倒過來本不是好現象,但因此可以烹煮新食物,反而有利了,就像娶妾可能引起家庭糾紛,本不是好事,但如果她生了個兒子,有了後嗣,就又當別論了。這樣解釋在文字上並非說不過去,但卻是把這條爻辭看作是純粹在描述客觀事實,不是講人的有意的作為了,從而其寓意就隻是今天我們常說的壞事可能變好事。從後文看,這理解不合全卦主旨,所以我不取此說。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仇”,可以指同伴,甚至配偶,(《詩·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好仇。”)也可以指仇人(《韓非子·孤墳》:“智清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所以這條爻辭可以理解為:我的同伴(或配偶)病了,不能來同我分吃鼎中的食物——我可以獨吞了;也可以解釋為:我的仇人病了,他不能跑來搶我鼎中的食物——這同樣是說我可以獨享鼎中美食。實際上,注家們就是取這兩種解法之一(也有人認為“鼎有實”是說鼎中東西太多,我一人拿不動,從而後句是說:我妻又病了,不能幫我一把)。我在這裏想到的卻是:為什麼要用妻子或仇家“有疾”來說明她“不我能即”?這一爻與上下文有聯係嗎?我最後的答案是:這是對上一爻說的關於創新的意思的發揮,即“鼎有實”是說鼎中有了新煮的美味食品,喻指取得了很大的政績,於是就有一個這美食由誰來享受,也即功勞歸誰的問題;“我”想獨吞此物獨占此功,為此須要找出個理由來,說明由他獨吞、獨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後兩句就是他講出的理由,而不是陳述他無人陪同隻好“孑然獨食”的事實情況;因此,“有疾”隻是個借口,這“疾”乃是喻指人的缺點、毛病,這種缺點、毛病使得他不配分享此美味,沒有理由分攤這功勞——“疾”字確有這個用法,《孟子·梁惠王下》:“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其中“疾”字就是用來指“好勇”這個缺點——“仇”既不是指仇人,也不是特指妻子,而是指“同伴”、幫手,即和“我”一起開拓新事業的人們。進而又可以肯定,後句的“即”不是“接近”的意思,而是由“即”的追逐、靠近(“即鹿無虞”的“即”)義引申出來的“比得上”或“達到”的意思。總之,這整條爻辭是說:創新事業若是取得了大成功,功勞隻能歸給我一人,因為我的同伴們都有缺點、毛病,作出的貢獻都沒有我的大,所以我這樣唯我獨尊不應受到責難。最高統治者總想獨攬大權,《周易》作者就這樣教誨他們務必不可讓別人分享創業的功勞,並為此給他們提供依據。如果將這條爻辭直譯為“鼎中有食,我妻有病,不能接近我,吉利”,怎麼能讓人看出原文的這個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