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十、鼎(巽下離上)(2 / 2)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鼎耳”是指鼎上的兩個部件,作用是好讓人用手提起它,或用杠子抬起它,像是動物的耳朵,故稱鼎耳。“革”是革除義。鼎的兩耳沒有了,食物就是煮好了也不便於搬走,以致可能長時間停放在灶火上,使得裏麵的野雞美味燒得不能吃了,那將讓人後悔莫及的。這就是“其行塞,雉膏不食”。“其”指鼎。“行塞”的“行”是“離開”義,(《左傳·僖公五年》:“宮之奇以其族行。”“族行”即部隊撤離)“塞”是“(被)阻塞”義,“其行塞”是說把鼎從灶火上端開(行)已經辦不到了(塞)。“膏”在這裏是借指美味。“不食”等於井卦初爻“井泥不食”的“不食”,“不能吃”的意思。可想而知,接下的“方雨虧悔,終吉”應是說:這時正好下起雨來,把灶裏的火澆熄了,結果,這野雞美味竟沒有被燒得不能吃。這後麵當然該說“終吉”。“方”在這裏相當於“恰”,“虧”等於“減少”。這條爻辭的喻意是:鼎耳是很容易被碰壞的,所以改革事業很可能遭到意外的挫折,甚至功敗垂成,“方雨虧悔”隻是巧遇,所以不能寄希望於偶然原因來減少或避免損失,必須事先有所準備和防範。這是在講完改革的理論依據,以及目的全在於提高君主的威信和權力之後,轉入講改革過程中要注意的事情了。

九四: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鼎一般是三足(也有四足的),折斷了一足,就會倒下,裏麵的食物就會傾瀉出來。“□”,有部辭書的解釋是:“指鼎中的食物”,但舉出的例證就是這條爻辭,這對我們來說等於沒有舉出例證。《說文》的解釋是:“鬻,鼎實。”這就對了。所以中間兩句是說:鼎裏的粥倒在了“公”的身上,使得他的形象大受損害。“覆”是倒出義。(《莊子·逍遙遊》:“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覆公□”是“□覆公”的倒裝,以便同上句末的“足”字和後句的“渥”字協韻。“渥”,注家都注為“沾濡之貌”;“其形渥”則被翻譯為“鼎身沾濡齷齪”、“沾濡了四周”、“灑滿了一地”,等等。就我所見,這一句隻有陳、趙二先生譯對了:“渾身被沾汙。”他們顯然認為“其”是指代“公”,要是前頭加個“公”字點明一下就更好了。我敢肯定這個理解不誤,有兩點理由。一是承認“覆公□”是“□覆公”的倒裝,那麼從語法上說,下句的“其”隻能是指代“公”,而且“形”是身體義。(《呂氏春秋·去宥》:“人之老也,形益衰,而智益盛。”)二是從語境看,這一爻是承接上一爻的意思,即“鼎耳革”那種小的偶然的失誤並不影響大局,鼎還可以作鼎來用,甚至可能因為偶然的原因而得到補救的,進而警告說:要是鼎折了足,可就不同了,那將使鼎身完全翻覆,即改革事業徹底失敗,那就必將導致作為改革事業主帥的“公”——君主你威信掃地,形象大受損害了——“形”自然地由“身體”義轉為“形象”的意思了。當然,這實際上隻是教誨要務求防止這種結果的出現。這就是本爻想要喻示的內容,想作的教誨。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從下一爻說“鼎玉鉉”看,本卦最後兩爻和革卦的情況一樣,也是作憧憬和預言,即設想改革事業成功後的局麵。黃是金色,“黃耳”自是暗示“鼎的華貴”,也即政權的穩固和高效。《說文》:“鉉,舉鼎具也。《易》謂之鉉,《禮》謂之鼎,從金,玄聲。”不僅鼎本身的“耳”是高貴的,抬鼎用的工具也是高貴的,這就更顯示、渲染了改革事業成就之大。這一爻末的“利貞”,應是告誡說:這時仍然應該持守正道。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玉鉉比金鉉更高貴,所以斷辭也升格,不含告誡而僅是作最高級的評價了。

對於革卦和鼎卦的主旨,傳統的說法是“革去故也,鼎取新也”,並因此有了“革故鼎新”這個成語。這大體上是對的。破舊和立新是不可分的,因此兩卦的內容有所重複,但前者側重於破舊,後者側重於立新,故還是分兩卦論述。有點相似。這樣明顯具有對立統一關係的內容,作為一對綜卦的爻辭來表述,頗典型地顯示了,《周易》作者的辯證法似乎不完全是自發的、樸素的,而是有了某種程度的自覺性、“加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