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執行新政要放棄一切企圖抵製的念頭和行為
(卦辭)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爻辭)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六四:艮其身,無咎。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上九:敦艮,吉。
在帛書本,本卦卦名為“根”。對通行本卦名“艮”字的含義,一般都從傳統解釋:“艮,止也。”高亨先生則說:“餘謂艮者顧也,從反見。顧為環視之義,引申為注視之義……本卦艮字皆當訓顧,其訓止者,當謂目有所止耳。”鄧球柏先生解說本卦時,也把每個“根(艮)”字理解為“注意”的意思。我以為,從爻辭中前五個“艮(根)”的賓語依次是人體從下到上的五個部位看,認為“艮”是“止”義,還是比較恰當的,這與認定“艮”的本義為“還視”並不矛盾。林政華先生說:“往後看總比看正前方別扭些,所以艮引申就有限止的意思在。”再考慮到艮、根所以相通,可能不隻是由於二字同音,還因為正是植物的根把植株限定即止住在固定的地方了,即它們原本同義,更有理由認為“艮”和“根”分別在通行本和帛書中作了本卦的卦名,一定主要是因為二者在“止”的意義上相通。所以我決定認“艮”為止義,隻據通行本的文字對本卦作解說。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林政華先生說,本卦唯有這卦辭中的“艮”字是用的本義,即是“還視”、“回顧”的意思。用“艮”的這個意思解釋頭兩句,確實非常貼切:人回過頭去看自己的背,當然看不到自己的“身”——前身。在這語境中,“獲”自然相當於“看到”了。但這一來,後句中的“不見”和前句中的“不獲”,主體就不相同了,或者必須認定“其人”和“其身”非指同一個人。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能認同林先生的意見。訓這卦辭頭上的“艮”為“止”義,這兩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說解很多,因為不僅涉及“背”、“不獲”、“身”、“其人”的含義,還關係到對於本卦主旨的理解。例如有人認為這個“背”是指“丹田”,本卦辭是講氣功的起勢入靜狀態,用練功可以養生來象征行事無咎。據此你就可以知道,有些解法是你意想不到的。因此,我要解說完了爻辭,明確了本卦的主旨以後,再回頭來討論這條卦辭。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鹹卦初爻和第二爻為“鹹其拇”、“鹹其腓”,賁卦和大壯卦初爻頭一句分別為“賁其趾”和“壯於趾”,可見“趾”在《周易》中是用來陳述事情開始時也即最初階段上的實際情況,或教誨這時該怎樣辦的。所以這頭一句字麵上是說:腳趾止而不動;或者,要止住腳趾的活動,言外之意則是:要在事情尚未正式開始時就停止下來,亦即根本不讓它開始。由於這是個祈使句,所以接下的兩句評語是說:這樣才不會造成麻煩,還有利於今後永久地持守正道。這究竟是針對什麼“事情”而言的呢?這就看你如何認定本卦論說的主旨了。
陳、趙二先生在對本卦作“通說”時寫道:“《艮》卦講人處重重險阻之時,當謹慎其言行以避害免咎。”接著引清人陳夢雷的話:“人莫大於言行。艮止、艮腓,慎其行;艮輔,慎其言也。”他們這是認為艮卦的主旨是教人慎言慎行。(因此,他們把卦、爻辭中的“艮”字一律翻譯為“謹慎”)黃、張二先生對本卦作“總論”時卻說:“《艮》卦取義於‘止’,闡發‘抑止’邪欲的道理……卦辭反複申言‘艮其背’之旨,正是展示‘止邪’的最佳方式是使人‘隔絕邪欲’,強調‘心不亂’而邪已止的功效……卦中六爻所發的意義,又分別取象於人體各部位,從不同角度揭明‘抑止’或得或失的情狀。”人做事不謹慎未必是邪欲發作,邪欲推動的行事,在具體操作上也可能十分謹慎的,所以此二說頂多是“交叉關係”,區別是很大的。但對本卦主旨的這兩種體認,隻是比較容易想到的而已,還可以有(事實上也存在)其他多種說法。
我的想法是:本卦卦名“艮”字所喻示的“止”,乃是“令行禁止”這個說法中的“止”義,故而針對的是執行政令這種“官員行為”,即政治上的事情,卦爻辭教誨的對象是官員,包括侯王、君主在內。我的理由是:①我已認定《周易》是“政治進言錄”,所以本卦也是講政治;②震卦是從上級即當政者角度講貫徹新政令要雷厲風行,艮卦是震卦的覆卦,就從下級的角度講此時要廢止舊製度、停行老規矩,這符合《周易》安排卦爻辭的通例。③按這個理解去讀六條爻辭,最容易講通,特別是最能把各爻之間的關係理出個脈絡來。
因此,這頭一爻的實際意思是:對於工作中的弊端,亦即同新政令不相符合的東西,要一經發現就堅決予以廢止,這樣才不會受到責難,引起麻煩,利於以後永守正道。這仍然是講貫徹新政令,講如何強化最高統治者的權威,不過是從“底下人”的角度、從掃除貫徹新政的障礙這個方麵來講。推行新政是立,廢止舊政是破,在一定意義上這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周易》作者對於這個對立統一的認識可說已有相當的深度。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鹹卦第二爻有“鹹其腓”句,“腓”指小腿肚子,借指小腿;第三爻有“執其隨”句,我說“隨”是追逐、追求義,“執其隨”是說固執於自己的追求。本卦中這兩個字的含義,應該也是這樣的。“拯”,不少人認為同“升”,向上舉的意思,更多的人以為是今天還說的“拯救”的“拯”。依這二義,“拯”都與我認定的“隨”的追求義搭配不上。論及這個“拯”字時,高亨先生說:“拯,《釋文》作承。古字通用。此疑借為增。拯承與增古亦通用。”我很以為然。“承”有繼續、承接、順從的意思,所以前句是說:在小腿動的時候就止住了。人走路總是先動腳掌,要借助腳掌往地下一蹬獲得的彈力,小腿才能邁動。所以既說“止住小腿”,就意味著腳掌已經“蹬”了,否則談不上“止”。腳掌蹬了,當然表示人“蠢蠢欲動”,有所追求;其追求是要通過很多環節來實現的,小腿動是第二個環節,小腿止住了,等於說小腿不承順人的意誌,從而欲求不能滿足,目的無法實現。第二句“不拯其隨”就是把頭句中這個潛在的意思揭示出來。腳掌動也好,小腿動也好,都是受人指揮的,故兩句中的“其”都是指代走路的人。於是可知,前兩句的寓意是:人有某個欲求、目的,想去實現它,於是采取了最初的行動,但在預備采取第二個步驟時就止住了。這當然是權衡了得失後的決定,但既然壓抑了最初萌生的欲念,總還是有點悵然的。所以末句說:“其心不快。”這個“其”顯然和前兩個“其”所指相同。對這條爻辭作這樣的理解,我敢說是最為恰當的,但我競未見有人先我“發現”這種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