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十三、漸(艮下巽上)(2 / 3)

這句話中的“幹”字無疑是指水邊地帶,即就是《詩·魏風·伐檀》中“置之河之幹兮”的“幹”,但從下文看,不是指河岸,而是指需卦第三爻“需於泥”的“泥”,故“鴻漸於幹”是說鴻還剛剛離開水域,但確實進到了無水的地區。這說明它想離家外出謀生了。離家總意味著危險,所以說“小子厲”。主動離家外出謀生者,或者征伐者,多是富有理想、不安於現狀但缺少經驗的年輕人,所以用“小子”指代。徐叢先生說,《周易》中的“小子”一般用於比喻國家政權,我以為至少這裏不是如此。這個“厲”不是“小子”自己的感覺,而是“家裏人”的擔心,所以接下說“有言無咎”。這“有言”與“無咎”相對待,故應是指家裏人因為覺得小子可能有“厲”,而對他外出表示某種責備、非議。但終於沒事,所以又說“無咎”。

金春峰先生說:“‘鴻漸於幹。’這是象,猶詩之興,它引起聯想……”這說得十分中肯。本卦六條爻辭都是先用一句表述“象”、“興”的話引起聯想,接下就敘述聯想的內容。這一爻引起的聯想是否如我上麵講的這樣?讀者可以批評。現引一個注家對這一爻的翻譯,他的聯想似乎超出了“象”和“興”允許的範圍:“大雁飛行漸進於水涯邊(未獲安寧);就像童稚小子遭逢危險,蒙受言語中傷,但能漸進不躁則免遭咎害。”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這個“磐”一般都譯作“磐石”,以為就是屯卦初爻“磐桓”的“磐”。鴻怎麼會從水邊一下跳到大石之上?大石頭上一般不會有食物,怎麼會在這裏“飲食衎衎”?這都不好解釋。帛書本中,這個“磐”字作“阪”,“阪”同“阪”,指山坡或斜坡,河流、湖泊的水域和河岸之間靠近岸邊的一側,就常是斜坡。據此,我認定這個“磐”乃借作“阪”,和需卦初爻“需於郊”的“郊”字所指的地方相同——這地方雖無鮮魚活蝦,但岸上植物的種子吹落於此就難得被水衝走了,落潮時留下的死魚爛蝦之類又招來了大量小蟲,這些也正是鴻雁的美食。所以給出“鴻漸於磐”的象後,接下的聯想是“飲食衎衎”。“衎衎”是指和樂、愉快的樣子。(《詩·小雅·南有嘉魚》:“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衎。”)家裏人看到這種情況,也為“小子”高興,於是放心了,感到“吉”。這爻第二句帛書作“酒食衍衍”。“衍”有富足義,也指動植物孳生繁茂,所以“衍衍”是著眼於這個地方事物種類之多,抄寫者改作“衍衍”,可能是有意的,未必是因為“衎”、“衍”古時通用,或形近而誤。

如果說這一爻有所寓意的話,我以為那一定是:離家外出尋找新天地,也可能暫時得到一個好去處。可有書釋這一爻時,頭一句竟是:“‘磐’是大石。”末後作的結論是:“這一爻,說明漸進應穩當踏實。”這顯然講得很不中肯。“磐”即使是指大石,對鴻來說,休憩或飲食於其上,也談不上“穩當踏實”。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陸”,依《說文》的解釋是泛指高平之地,這裏顯是指江河、湖泊岸上的陸地了。這陸地相對於水麵是“高處”,在水裏覓食的鴻雁們看不到這裏的情況了,在它們的心中就更是“高處”。離家外出的鴻進到了這裏,意味著它真正地離開了家鄉,因為水鳥雖以水中之物為食,但夜裏還是棲息在水邊而非水中,現在它來到了岸上,夜裏也不會回到水邊去了,家裏人就會完全看不到它了。“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就是這個情況引發的聯想。這個聯想是雙關的:既表示家人對征夫的思念和埋怨,責備他丟下懷孕的妻子不管,不趕回來撫育即將出生的孩子,也表示征夫本人對家人、家鄉的惦記,並為自己不能盡父親的責任而內疚。這從哪一方麵說都不是好事,所以接著就作評價:“凶”。但這一爻用了“夫征“、“婦孕”的提法,顯是直接進入人事的聯想了,所以這實是比喻地說:向外征伐,必然要丟下國內的事情,擬定的建設計劃不能實現了。從這方麵看,出征本身就是凶,但能夠割舍兒女私情,義無反顧地出去開疆禦寇,對征伐的推進來說,卻是有利的。所以末後又補一句:“利禦寇”。

有人認為本爻的“陸”字是指較為平闊的山頂,對“夫征不複”二句則從王弼注:“夫征不複,樂於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結果把前幾句譯成了這樣子:“大雁飛行漸進於小山,宛如夫君遠征一去不還,妻子失貞得孕生育無顏,有凶險。”且不說這聯想也超出了允許的範圍,僅就譯文看,也太缺乏邏輯性:“宛如”得沒道理;“失貞得孕”隻是無顏,“得孕不育”是犯罪,誰“有凶險”?不清楚,似是指妻子,但這與全卦主旨不諧,且妻子是受害者,要她承擔征夫造成的凶險,很不公平;這樣解釋前幾句,末句的“利禦寇”更與前文搭不上邊了——所以譯者隻好完全撇開上文,另以爻位說作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