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的思路是:本卦主題是論“節”,因此,先要交代什麼是“節”,但這似乎是人人都知道的,不必論述,因為“節”作為人的一種美德,其本質規定實際上乃在於最恰當地把握了它的度:過猶不及,隻有適度的“節”才是作為美德的“節”。所以作者就通過說明“節”的度來交代什麼是節。這是論說的邏輯起點,是為下文具體論述人該如何對待“節”提供理論前提,也即說話的基礎。由此可知,本卦前兩爻是一起說明什麼是作為美德的“節”,亦即:對於節來說,最重要的是掌握度。作者的表達方式則體現著《周易》的特點,他是利用“戶庭”和“門庭”的差別僅在後者更靠近外麵的世界一點點,也即離家更遠一點,說明節儉有個度,隻要超出了一點,就不是美德而是壞品質了。這兩爻中都沒有“節”字,但如徐叢先生所說:“實際上省略了一個‘節’字。節是卦的主題,被省略是《周易》卦爻辭通例。”我以為,對本卦前兩爻作這種理解,是最為恰當的。
這裏也許要回答兩個問題。一,為什麼用兩爻來說這個意思,並在一爻中說不行嗎?我的回答是:是可以,但分作兩爻說也可以,甚或更好:要知道,《周易》每卦有六爻,如果他後麵隻有四層意思要說,這最先的意思就隻好分兩爻來說了。二,“過猶不及”,這裏是說“過”了不行,還是說“不及”就不行?我的回答是:僅從兩個形象的比喻看不出作者強調哪一方麵,似乎語帶雙關,但從曆史實際看,應說他這是在“拉”,而不是在“推”,即僅僅是說“過”了就不行,即:你在適度的範圍內講求生活享受,還可以說是“節”,但隻要超過了一點,就是奢侈浪費了。我這樣理解的根據是:①這是在對侯王、君主說話,實是教誨他們不要追求生活享受,不可濫用資源;②在先秦著作中,特別是在《論語》、《老子》中,具體地講到“過猶不及”的適度即中庸原則時,大多是著眼於不可過,即反激進、過頭,極少是提醒“不及”就不行的。
九二:不出門庭,凶。上麵實已解說過了,不必重複。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這條爻辭有三種理解。①這意思是:雖不節製,若能嗟歎自悔,有改過遷善之意,也可無咎。②這是說,若不知節止,即沒有節操,就會後悔而悲歎,但這又能怨誰呢?即這是咎由自取。這兩種理解都視“若”為語詞,沒有意義,“嗟”則指因反悔而歎氣。③認為“若”相當於“焉”,前兩句是說:不節則多費,多費則窮困,窮困則悲歎;於是認定,既言嗟若,則不宜又言無咎,故“無咎”二字必為衍文。
我的看法是:從接下兩爻是說“安節”、“甘節”看,第三、四、五爻都是描述人對“節”的主觀心理態度,並且是按“由較差到較好”的順序排列的,所以評價依次是“無咎”、“亨”、“吉,往有尚”。據此可以斷定,“不節若,則嗟若”是講人還處在這樣的階段:雖以節儉為苦,但隻要實際上做了不節的事,心裏又一定感到不安、痛苦。很明顯,這階段上的人對於應該節還是有認識的,並且也願意節,希望節,隻因意誌薄弱或其他原因,暫時還未能一貫地、完全地做到。這樣的人最後應是可以做到“節”的,而且多數人恐怕都要經曆這個階段,所以評價為“無咎”是十分恰當的——既指他在“節”的方麵不至於犯大錯,也指這時不宜去責怪他,而是應該鼓勵他。依這理解,兩個“若”乃是表示斷定的語氣,相當於“焉”,指示“不節”和“嗟”兩者都是事實,“無咎”顯然不是衍文,“嗟”是痛苦的歎息,即對自己不能堅持“節”感到後悔和懊惱。
六四:安節,亨。很清楚了,這是說安於節儉,即對自己過節儉生活感到心安理得,不再“嗟若”了。這狀態雖比上一爻講的情況為好,但下一爻講的才是“節”的最高境界,為了有所區別,故這一爻隻說“亨”,把“吉”的評價留給下一爻。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說文》:“甘,美也。”《玉篇·甘部》:“甘,甘心,快意也,樂也。”可見“甘節”是說以自己過節儉生活為美,從中感到快樂,得到精神享受。這種人自然決不會“不節”,他簡直不會有物質生活方麵的不幸,故必須評價為“吉”。後麵還加一句“往有尚”,是說他這樣下去,還會獲得更多的好處,即生活得更好。這個“有”同“又”,“尚”在這裏是用它的本義,增加的意思。(《詩·齊風·著》:“尚之以瓊華乎而!”)有人說這個“尚”是借為“賞”(從而“有”是獲得義),也說得通,但要說清誰來賞,就難了,說是“天”來賞,就不如幹脆說“尚”是增加義,這樣解釋,還把這一爻中隱含的“這種人生活得極好”的意思彰顯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