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十一、中孚(兌下巽上)(1 / 3)

論誠信之道

(卦辭)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爻辭)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

本卦卦辭和爻辭中都沒有“中孚”字樣,起名“中孚”自是用的“主題題名法”,但發明“主題題名法”這個名稱的陳、趙二先生卻在他們的書中說:“《中孚》卦卦名取自居於中位的九五爻辭‘有孚’,其與卦象、卦爻辭無必然聯係。”多數注家未直接涉及這問題,黃、張二先生則明確地說:“《中孚》卦,正是闡明中心誠信的意義。卦辭用‘感化小豬小魚可獲吉祥’,喻誠信之德應當廣被微物,並稱此時利於涉險,利於守正。卦中諸爻從不同的角度指示其理……”我傾向於黃、張二先生的看法,並且認為,這是《周易》作者在許多卦中結合具體問題,從不同方麵講了“孚”的作用之後,又特別專用一卦,對“孚”本身作一般性的論述,所以不僅“孚”——誠信成了本卦論述的主題,而且卦爻辭都是圍繞這個中心展開的,換言之,都是以“中孚”為主語,省略了。

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豚魚”有兩種理解,一是認作偏正結構,指一種外形像豚的魚,有人就翻譯為河豚,或江豚;一是看作聯合結構,指豚和魚二者,王弼就說:“魚者,蟲之隱者。豚者,獸之微賤者也。”對“豚魚吉”也有兩種解釋。一說:“此句以信及豚魚,譬喻‘中孚’之德廣被微物,故獲吉祥。”主此說的注家中就有人把“豚魚吉”翻譯為:“(誠信到)能感化小豬小魚,(故而)可獲吉祥。”有人稍有不同,譯為:“孚能感化豚魚,使它吉利。”竟把獲“吉”的主體也看成“豚魚”了。譯者解釋說:“卦辭說‘孚’能感化異類,這就把‘孚’的作用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足以作為全書訓‘孚’為‘誠’的總結。”有一本書則解釋說:“在動物裏,豬最蠢,魚最傻,當然也就最不易感化。豬魚都受到感化而信任,那是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化徹天地。”另一說可以高亨先生的說法為代表:這一句是“指祭祀言,謂事神有忠信之心,雖豚魚之薄祭亦吉也”。他的根據是:“豚魚者,士庶人之禮也。”即當時一般平民祭祀用的祭品多是小豬小魚之類,故“豚魚”成了薄祭禮品的代表,進而成了薄祭的代名詞。他還提醒說:“古人事神,貴有誠心,不貴厚物……萃六二雲‘孚乃利用禴’,大恉相同。”

對“豚魚”和“豚魚吉”的以上兩種理解,我以為都是第二種理解比較地合理一些。但在這問題上,我更傾向於朱高正博士的說法:“‘豚魚’是一種魚的名稱……豚魚生長在大澤之中,每當風將吹起時,就浮出水麵,口總朝著風來的方向。如果風從南方而來,則魚口向南,北風則魚口向北,從不失信。人如果能像在澤水中朝風而拜的豚魚,心中充滿誠信,必然吉祥。”如果真有這樣一種魚存在,《周易》作者又確知此魚的特性,那麼,認為他是用“豚魚吉”來比喻地說明人能心懷誠信也必定吉祥,當然是對這一句最合理即最符合作者原意的理解。後句“利涉大川”顯是揭示前句“吉”的具體內容。這末一句“利貞”,我以為不是告誡要持守正道,而是補充說:但要長期堅持下去。所以這條卦辭應該這樣翻譯:隻要內心有誠,對人像豚魚那樣地守信,辦事就會吉祥如意,順利地克服困難險阻,當然,一定要是在一切問題上都始終堅持誠信,不是一時一事講究一下誠信就可以了。

這裏我還講一下本卦卦名“中孚”的含義問題。有注家說,“中”與“孚”在這裏是兩層意思,“中”指不偏不倚,強調處事的公正性;“孚”指誠信,強調信譽;本卦不以“孚”為卦名,而以“中孚”為卦名,是想強調不偏不倚的公正原則是誠信的前提前件。這似乎講得有理,但並不符合本卦卦、爻辭的實際,因為卦爻辭中並無一句是離開“孚”單獨強調“中”的。其實,整部《周易》都隻是強調孚——誠信,而把“中”——不偏不倚的意思蘊涵在“孚”之中。因此,我以為“中孚”並非聯合結構,而是主謂結構,即“中”指內心,(“中”有指謂“內心”的義項,《詩·大序》:“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中孚”是“內心誠信”的意思,故“孚”前加“中”字是強調“孚”要出自內心、真心,不能是基於功利的考慮而一時提出的權宜之計。這正是《周易》作者的思想。高亨先生認為此“中”乃借為“忠”,又說:“《易》此中字即忠字,誠也。孚,信也。”他這樣把“中孚”訓為“誠信”,在實際上也是強調“孚”要出自內心之誠,因而和我的理解是一致的。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虞”字在《周易》中共隻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屯卦第三爻“即鹿無虞”中,指管理森林的官員,即虞人。用“虞”的這個義項來解釋“虞吉”,恐怕說不通。“虞”在當時的常用義是猜度、戒備,如《左傳·僖公四年》:“過衛,衛文公有邢、翟之虞,不能禮焉。”“邢、翟之虞”就是說對邢、翟兩國懷有戒心。《尚書·大禹謨》中有句“儆戒無虞”,其中“虞”字舊訓為“度”,近來有人提出,解釋為“憂”更好,但這“憂”正是因為失去警戒以致蒙受損失而造成的憂。由此可以想到,與待人的“中孚”態度聯係起來,“虞吉”是說:當你對某人還不了解時,並不立刻就完全地信賴他,而是保持警惕地觀察他,待到了解了之後再決定應抱的態度,這樣做是正確的。按這理解,這條爻辭就不僅與本卦主題“中孚”聯係得緊密,還使後文因為有所承接而很好解釋了:“有它不燕”是承“虞吉”說:但你一旦決定把他作為值得信賴的人而與之交往,就要對他“中孚”,決不再存戒心,否則,隻會使你與他雙方都不得安寧——“它”在這裏是指不合中孚原則的想法和行為表現,兼有“別樣的”和“不正的”二義。(“它”字有此二義。《詩·小雅·鶴鳴》:“它山之石,可以為錯。”“它山”即別的山。《法言·問道》:“適堯、舜、文王者為正道,非堯、舜、文王者為它道。君子為正而不為它。”這個“它”與“正”相對而言,即是“正”的對立麵)這個“燕”同“宴”,“安”義。(《詩·小雅·蓼蕭》:“既見君子,孔燕豈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