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一般認為這裏說的高宗是指殷商第二十三代君主武丁,那是個很能體察民情、頗得百姓擁戴又很有建樹的君王。“方”是殷商對邦國或邦國諸侯的稱呼,《書·多方》中有多個“方”字,都是這個用法,如“告爾多方,非天庸釋有夏,非天庸釋有殷。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前加定語“鬼”字,當是對征伐對象國的貶稱。“三”不是確數,“三年”隻是說“好多年”。“克”是戰勝義。所以這條爻辭前兩句是用一個曆史事實——深得民心的英明君主去討伐一個應予討伐的小邦國都用了好幾年時間才取得勝利,來說明你剛取得政權就又想大動幹戈,進行征伐,那是不現實的。這是用曆史經驗來論證必須“曳其輪”。
這一爻後麵綴上一句“小人勿用”,確實不好理解,隻好作兩種分析。一,這是“勿用小人”的倒裝,意思是不可采納小人的意見。要立即進行新的征伐,這種政策往往是沒有遠見,隻求邀功的小人提出的,這句話的針對性就在這裏。二,這“勿用”同乾卦初爻“潛龍勿用”說的“勿用”同義,不能發揮作用的意思,所以這一句是說,高宗乃天子,相對於他而言,一般的侯王,隻能說是小人,連天子高宗討伐鬼方都費時多年,你一般侯王就更別想有所作為了。兩種理解都說得通,也都能承接上文,又切合全卦主旨,但似乎又都不很貼切。對不起,我說不出更好的理解了。
六四:□有衣袽,終日戒。這條爻辭恐怕自古至今沒有一個注家解對了,原因是錯解了“□”、“袽”、“戒”三字的含義。“□”通“襦”,短上衣,顯然在這裏說不通。王弼說:“□宜曰濡。衣□所以塞舟漏也。”前句說對了,高亨先生也說:“亨按□當作濡,其作需者,當是古文,其作□襦者,皆後人不知其義,妄增偏旁也。”我以為必是如此;後句是他自己發明的,並無根據,而且這裏並未說及乘舟之事,是說“曳其輪”,正是講不乘舟渡河,“塞舟”意思在這裏根本用不上。“袽”在帛書中作“茹”,其他版本中,有作“絮”的。據此,我以為“衣袽”即是絮衣,這裏是著眼於它濕了難得幹。所以這條爻辭乃是說:沾濕了絮衣,是要過很久才能再穿的——“戒”在這裏不是戒備、警戒義,而是戒除義,“終”可表示長久(《墨子尚賢上》:“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終日”不必特指整日,可以就是久義。這是針對現在“既濟”過河還不久,過河時沾濕了的絮衣尚未幹透這個實情而言的,即是暗示,或者說隱喻新的政權還剛剛建立,自身還不鞏固,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休整,才能恢複征戰實力。所以這一爻仍然是申述必須“曳其輪”的理由。劉大鈞先生給出的這一爻的譯文是:“(船漏水)濡濕,有破衣(塞漏船),終日戒備。”陳、趙二先生的譯文是:“河水浸濕了衣絮,整天戒備著。”這兩個意思簡直與上文和全卦主旨不挨邊,其“內部關係”也是無法讓人讀懂的。其他注家的說解或翻譯,都決不比這兩家的稍好一點。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這一爻則極少人解錯了,隻是未能把喻義納入全卦主旨。從萃卦第二爻“有孚利用禴”句,已知“禴”指薄祭,薄祭仍能得到神明垂顧,乃因心中有誠。神明和祖先都重真情而並不看重祭品,這是古代精英們的共識,《周易》作者更是宣揚這個思想。東鄰、西鄰,有人認為是具體指謂紂王國和文王國,有人主張這不過是“假設之辭,猶言彼、此”,但這無關文義,不必追究。“殺牛”和“禴祭”作對比,自是說的“厚祭”。所以這條爻辭是以厚祭所得的實惠——神明賜予的福蔭,並不一定比薄祭所得的更多為喻,說明:隻要你真心誠意地搞建設,按正道行事,神明自會保佑你,讓你得到你應得的一切,因此你完全不必不斷地進行征伐以擴張勢力範圍,求得更多財富。這顯然是進而用神意來論證“曳其輪”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注家們大多未能點明這個要點。
上六:濡其首,厲。這是和初爻說的“濡其尾,無咎”相呼應,故而明顯是說:你為了拖住車輪不讓涉河,又隻是沾濕了上衣的後擺,自然“無咎”,但要是你因故沒有把它拖上岸來,而是跟著它涉水而去,以至越陷越深,最後完全淹沒在水中,那就“厲”——危險了。所以這是最後警告說:不僅要“曳其輪”,還一定要成功地把它拖上岸來(也即務必把要求繼續進行征伐的那股勢力遏止住)。如此結束全文,真是幹脆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