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其行政領導是行政活動的主體,行政領導者的基礎、行政領導體製,以及如何完善公務員製度,更好地開發公務人力資源,建立一支公正、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是行政學要研究的又一領域。
5.行政管理的手段、依據和物質基礎———行政權力、行政法、行政道德和公共財政
行政權力是行政管理的生命線,是保證行政目標實現的手段。行政管理學要研究行政權力的來源、性質、內容,以及在組織中如何科學配置和製約權力,以防止行政權力越軌,保證行政權力有效運行;而法律是行政權力運行和行使的依據和保證,它與行政道德一起,規範和引導行政行為,促使政府成為一個責任政府。公共財政則是政府為提供公共服務對公共資金的預算、收入與支出的管理活動。
三、行政學與其他主要相關學科的關係
1.行政學與政治學
行政學脫胎於政治學,與政治學有著最為密切的淵源關係。政治學主要研究國家政治製度、政治結構、政治權力及其相應的原理、原則等,有顯著的宏觀性和理論性。行政學則主要研究政府對公共事務如何實施具體管理,有明顯的操作性,因而是具體的、技術的、應用的研究。就兩者的相互關係而言,行政學離不開政治學研究的國家政權活動的基本原則,它以政治學為基礎學科,行政學則是政治學的應用學科。“行政學是藉政治學指引其努力的方向,政治學則賴行政學充實它的內容。”
2.行政學與企業管理學
企業管理學是在科學管理運動的興起中孕育和形成的學科,它主要研究如何管理和改進企業的經營,提高生產效率以增加利潤。企業管理學產生後,其大量的概念、原則、方法被行政學吸收和借鑒,促進了行政學的發展。行政學的某些思想、理論和方法也被企業管理學所借鑒,因而兩者存在著內容交叉、管理方法和一般管理原則上的共通性,兩門學科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是諸多的共同性並不能否認兩者在研究對象、目的和範疇等方麵的明顯區別。因此行政學既要積極,又要有選擇地吸收和借鑒企業管理學的研究成果。
3.行政學與行政法學
兩者都是以國家行政管理為研究對象,行政法學主要是從法律角度研究行政活動的法律規範及其產生和變化規律,包括行政權力獲取、行使中的法的依據和規範、行政侵權的處置和補救等,目的是使國家行政製度化、法律化,以實現行政法治。從行政學的產生來看,它是從研究法律對行政活動的規範開始,並隨著社會事務劇增而逐步從行政法學中分離,獨立成為一門學科。其目的在於為增進政府的管理效能,更好地實現公共利益提供理論依據。因此,行政學與行政法學聯係密切、相互滲透、相輔相成。
4.行政學與社會學
社會學是研究整個社會生活現象的學科,具體包括社會公共行為、社會價值準則和社會管理活動等。行政學研究如何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有效管理,而公共事務也是社會學的研究內容。同時,作為一種社會管理理論,行政學不能孤立地研究行政現象,而應在整個社會大環境中尋找符合實際的解決問題的理論和方法;社會學的研究成果比如社會調查和統計方法也能為行政學所運用。社會學研究的許多社會問題,又需要通過政府憑借其特定的權威和地位來加以有效解決。因此,應當加強行政學與社會學的相互配合、相互聯係,使之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