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西蒙首先把“過程”觀念引入決策研究之中後,許多管理學者在決策理論研究中構建了各種決策過程的分析模型。迄今為止,對決策過程所做的最有影響的分析模型,依然是西蒙提出的四階段論。西蒙的四階段論為我們揭示了決策的一般過程。
一、情報活動階段———發現問題,確立目標
情報活動階段是決策的起點。這一階段包括著兩個相互聯係的環節:發現問題和設計決策目標。
發現問題就是要找出行政活動中迫切需要縮小或消滅的現實狀況與可能達到的狀況之間的差距,即找到製定行政決策的理由,否則談不上決策。對決策主體來講,期望與現實之間總有數不清的差距,隻有具有特殊規定性的差距才是現實的決策問題。這些規定性主要有:一是非常規性。即決策問題首先是指那些以往未遇到的、用常規辦法無法消除的差距。二是指向性。決策問題是指那些急需解決又具有一定求解目標的差距。如果一種差距並不為決策者迫切焦慮從而也未提出解決目標,則不能構成現實的決策問題。三是可解性。即決策問題是指那些具有解決條件的差距。那種不具備解決條件的差距無法轉化為決策問題。
發現問題的過程也是調查研究的過程,隻有通過調查研究才能界定和確認問題,才能弄清楚問題的範圍、程度、特征、性質、產生的原因、發展的趨勢以及問題的社會價值和政治影響。決策問題和原因找出後,就可根據客觀需要和現實可能來初步確定決策目標。
所謂決策目標是決策者基於自身需要和社會提供的可能而設想出的一種希望狀態。決策目標不是單一的,而是一個有層級結構的目標叢。縱向看,總目標由各分目標遞階分解為不同層級,低層次的目標往往是實現總目標的手段。橫向看,不同層級又由相互獨立的各分目標構成,分目標之間以一定的協調方式保證上一層次總目標的實現。製定決策目標就是在綜合分析各目標相互關係的基礎上,尋找目標結構的優化組合過程,它涉及幾個主要的技術性問題:一是目標歸並。即通過目標歸並減少單個目標數目,以實現主要目標。二是目標協調。歸並後的目標難免出現矛盾,發生衝突,需要以協調方式解決目標衝突。其具體途徑有:兼顧衝突各方需要,尋求衝突目標得以共存的條件,把決策目標限製在這類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三是目標明確化。即目標要以明確而無歧義的形式表達出來,以免引起爭論。另外,決策目標包括一定的數量概念、時間概念和約束條件,也有助於目標的明確化。
二、設計活動階段———擬定備選方案
設計活動是決策的第二階段,決策目標確定後,就要設計決策方案,以實現這些目標。決策方案是基於對錯綜複雜的社會因素、社會關係的分析而獲得的實現決策目標的途徑和辦法。
任何備選方案都是由決策目標、環境參量和決策變量三個基本部分構成。其中,決策目標由情報活動階段確定,環境參量和決策變量則由設計階段給出。環境參量是指那些雖然影響決策目標實現,但無法對之施加控製作用的因素,它對行為後果影響重大,需要充分考慮。如對一項社會政策而言,文化價值觀的變化是環境參量,因為它直接影響政策的貫徹執行程度。決策變量指那些影響目標實現而又可以對之施加控製作用的因素,如公共工程決策中涉及的資金、技術、資源、士氣等。因此,方案設計階段的基本任務就是尋找對可控因素的控製策略,以便在不同狀態參量下,能保證決策目標得以實現。
簡單的決策問題,可以很快地設想出幾個備選方案。複雜的決策問題,擬訂方案比較困難。設計備選方案的大體步驟是:第一步,方案醞釀。這是將決策目標與現實條件溝通聯結的一種活動。它是從決策目標出發,找出與實現決策目標有關的種種因素,從中分析中相關性大和相關性小的因素,進而將相關性大的因素區分為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最後把相關性大的可控因素確定為決策變量,把相關性大的不可控因素確定為環境參量,從而為方案的構思設計提供直接的基礎。第二步,方案構思。這是綜合考慮各種決策變量,以尋找使決策目標得以實現的諸控製策略的活動。首先要通過對決策變量數目和區間的不同選擇和匹配,構造出多種可能的控製策略,進而對各策略實現目標的程度加以粗略估計,優選出幾種策略設想作為方案成型的輪廓。方案構思隻是從原則上探索方案的框架,而不涉及方案的具體細節。第三步,方案的形成。即將構思出的若幹方案胚形轉變為正式的備選方案的活動。方案形成的結果是為決策提供可選擇的方案,所以要注意備選方案數量適當,過多的備選方案會增加評價選擇的難度,所以應把精力集中在最有希望的若幹方案雛形上。要保證備選方案詳細、具體,從過程和結果兩方麵使之具體化,如工作條件、內容和方式,以及方案產生的各種後果等,以便使方案切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