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曾經有人在南京市的中學生中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的內容是讓中學生們評選出自己心目中的“青春偶像”。這件事曾經轟動一時,因為調查的結果實在令人吃驚:得票最多的前十名“青春偶像”中,竟有九個是港台歌星!

事過境遷,今天這樣的事大概不會再發生了。無論是因為學校、社會的教育,還是出於其他的什麼原因,總之今天的少男少女們不再對港台歌星那樣癡迷地崇拜了。現在再回過頭來看看,當時的中學生們會那樣不約而同地對港台歌星產生強烈的崇拜心理,的確有點令人驚訝。但細細琢磨一下就會明白,那些中學生們並非“不約而同”,毋寧說是“約而同”。少男少女們欣賞流行歌曲的行為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而是公眾行為。

流行歌曲的欣賞行為方式中有一種是直接交流的活動,即在流行音樂會上進行現場演出和欣賞。這種欣賞方式當然毫無疑問是公眾行為,流行音樂會與古典音樂會的一個明顯不同之處就是它的參與、交流性質:在古典音樂會上,音樂家與觀眾的注意力都集中於正在演出中的音樂本文上,相互之間並不直接交流。而流行音樂會則不然,歌手刻意在音樂會上營造出無間離性的熱烈氛圍,歌手與觀眾的注意力通常總是能夠穿過音樂本文相互交流。一些流行歌手被稱作“偶像派歌星”,就是因為他們在演出中展現的自身形象魅力超過了所表演的音樂本文的魅力。這多多少少有點象韓非子所說的“買櫝還珠”的故事,人們隻欣賞他們的演出形象而忽略了他們所演出的音樂本身。這種交流既是歌手與觀眾的交流,同時也是觀眾與觀眾之間的交流:歌手要想成為“偶像”,不但需要他本人與觀眾交流溝通,同時更需要觀眾之間的交流溝通,因為隻有通過後一種溝通,才能產生偶像崇拜所需要的認同情緒而不是無意義的喧囂。

除了直接欣賞的音樂會之外,在更多的情況下,流行音樂被製作成磁帶、CD等錄音製品傳播。通過錄音製品進行的欣賞活動,完全可以成為個人化的行為而不必是一種實際的交流活動。然而實際上這種欣賞活動的典型形態也是公眾化了的。大眾傳播媒介的宣傳和流行音樂愛好者們相互之間的傳播影響使得通過錄音製品進行的欣賞活動也成為欣賞者大眾的交流溝通活動。人們在欣賞音樂的同時,也是在交流,是在把自己的趣味與他人的趣味進行溝通。就拿上麵所提到的南京的中學生們評選“青春偶像”的事來說,可以肯定這些學生中的絕大多數沒有看過那些港台歌星偶像們的演出,然而他們的趣味卻表現出了高度的認同,這表明流行歌曲的欣賞活動無論是在公眾出席現場的場合還是通過電子媒介間接傳播的方式,都具有相互交流的性質。每一個歌迷的欣賞行為既是在滿足自己的審美需要,也是在滿足表現和傳達意義的需要。在當今音樂活動中最重要的傳播媒介——電台的流行音樂節目中,觀眾的點歌是一種基本的參與方式。正是通過點歌的行為,欣賞變成了表現,一方麵表現出觀眾的個性,另一方麵也表現出觀眾希望自己的趣味獲得認同。

與流行音樂的歌迷相似,我們在欣賞體育比賽的行為中,也可以發現類似的意義表達方式。觀看足球比賽的球迷們的行為也不僅僅是由於球隊的勝負而引發的被動的條件反射,而是一種積極的表現活動。作家劉心武曾寫過一篇紀實意味的小說《5.19長鏡頭》,在這篇小說中,作者試圖對球迷的暴亂行為作出解釋。他在球迷群體中解析出微觀的分子,通過一個虛構的小人物滑誌明的行為與心理描寫來分析這種群體活動的意義所在。據小說中說,“5月19日那一天,滑誌明本來並不一定要去看足球賽”。他那一整天似乎事事不順心,“是要把窩在心裏的濁氣,找個渠道發泄”,結果足球賽就成了發泄他一肚子窩囊氣的對象。滑誌明所看的那場比賽,即1985年5月19日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舉行的第十屆世界杯足球賽亞洲區預賽中中國隊對香港隊的一場比賽,中國隊出人意料地輸了,結果引起了一場球迷的騷亂。滑誌明便成為騷亂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