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穿衣曆來被認為是為了維持人的生存而進行的活動。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美食肯定不是為了填飽肚皮,而時裝當然更不是為了禦寒。隨著文明的進步,吃飯穿衣這類活動早已不僅僅是為了生存而進行的活動了。按照卡西爾的說法,這些活動已經變成了符號化的活動;而按照列維-斯特勞斯以來的結構主義文化分析觀念,則應當說這些活動都是各種語言係統的操作活動。如果撇開哲學術語來通俗地解釋美食和時裝這類活動,可以說這些都是娛樂活動。也就是說,都是為了滿足非功利性的娛樂或者說遊戲需要而進行的活動。
娛樂活動所滿足的人的需要,就其具體形態而言,可以說是多種多樣的。象時裝消費這樣的活動,作為一種娛樂活動來看,所滿足的其實是表現自己的需要,也就是一種話語需要。從這個意義上講,象時裝這類娛樂活動應當說是話語交流活動。
我們在前麵已經提到過,體育運動就是一種國際性的話語交流活動。實際上人的娛樂活動,隻要是社會性的娛樂,都在某種程度上應當被視為是同他人進行的話語交流活動。時裝消費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娛樂活動。它的特殊之處就在於它除了“穿給別人看”,也就是進行話語交流外,幾乎可以說沒有什麼其他的娛樂功能。因而,時裝消費活動可以被認為是最典型的話語交流性質的娛樂活動。
狹義的時裝有特定的標誌——時裝店、名牌商標、特殊的式樣設計和人們對待它的特別態度等等。如果沒有上述這幾樣標誌,那在一般人看來就不能算作時裝,充其量隻能當作一般服裝對待。但即使是這“一般服裝”,從文化的角度來看也並不“一般”,就是說絕大多數人的“一般服裝”也並不是僅僅滿足起碼的衣著需要的。據《戰國策》記載,趙武靈王為了便於操練騎射以禦敵,決定要國人改穿“胡服”。這本來是個功能性服裝要求,結果卻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許多臣子抗諫說“衣服有常,禮之製也”、“服奇者誌淫”等等,顯然在這些臣子們看來,服裝決不僅僅是個功能性的問題,而是與“禮”、與“誌”有關的文化標誌,也就是語言問題。
本世紀六七十年代,中國大陸上人們的服飾似乎是最單調、最無“時裝”可言的時期。然而就在這個時期,服裝的話語交流性質恰恰表現得非常鮮明。
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前期,男性服裝大體以“中山裝”為主,偶有西裝和陸軍軍裝式樣的便服以及更傳統一些的中式對襟服裝,顏色則主要是藍、灰二色。這個時期的女性服裝則在顏色和式樣上都比男裝略多些變化。這個時期服裝的這個特點當然與服裝工業水平和消費能力有關,但更主要的還是在表達一種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形成的對於物質消費的基本態度,就是艱苦樸素。這個時期的服裝就一般平民而言,基本上是不表達個性的。在艱苦樸素這個信念的支持下,社會輿論基本上排除了對服裝欣賞中審美趣味的特別關注。而在服飾中所表達的這種艱苦樸素的信念是整個社會共同享有的信念,不僅表現在服裝消費上,實際上也表現在物質消費的幾乎所有領域。因而這個時期的主流服裝如果說是一種話語表達,那麼它所表達的意義其實是非常簡單甚至單調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話語”(如果它可以算作是一種話語的話)其實並沒有表達什麼有關服飾的特別含義。
到了六十年代後期,具體地說就是“文革”開始以後,情形起了變化。1966年8月以後,隨著“紅衛兵運動”的發展和社會影響的迅速擴大,產生了一種以紅衛兵崇拜為特點的形象時尚。青少年們紛紛按照那些紅衛兵們的裝束方式來打扮自己——男的理成小平頭,女的梳兩把短“刷子”;男男女女都清一色地挽起袖口和褲腳,腰係武裝帶。更重要的是服裝時尚:紅衛兵們流行的穿著是舊軍裝,從衣褲鞋帽直到褪色的軍用挎包和油漆斑駁的軍用水壺,總之是越齊備越好。這種服裝時尚影響遍及整個社會,尤其是城市社會的青少年文化圈,便形成了崇尚黃色和草綠色軍便服式樣的風氣。最能夠說明這種風氣之盛的一個典型例子就是,當時在許多城市中形成公害的一個社會治安問題是搶軍帽。
由於軍服不象其他服裝那樣可以到商店裏去購買,因此它事實上是以“老紅衛兵”為主的軍官子弟和與之聯係密切的地方高級幹部子弟們的一種特權。一般人崇尚這種服飾,就意味著向這個文化圈依附。搶軍帽雖然是暴力行為,其社會心理實質卻是對那個擁有軍帽的文化圈的臣服。因此在這個時期,服裝的話語交流意義開始明顯地凸現了出來。這個時期的人們尤其是青少年,衣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表達功能:穿一套真正軍銜製時代遺留下來的“人字呢”或“馬褲呢”質料的舊軍裝,就明確地向人們顯示了一種高貴的身份和地位;六四年以後製式的草綠軍裝,身份就要低一些;如果穿的是上衣隻有兩個口袋的士兵服,那地位就更低了。假如沒有真正的軍服好穿,隻能穿穿自家縫製的或服裝店偶有出售的仿軍服顏色與式樣的衣服,那就不但表明身份的低微,而且還表明此人有向那些具有“高貴血統”的文化圈靠攏的願望。總而言之,這個時期服裝話語的主要內容是表達個人與“老紅衛兵”文化圈的關係,表達向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依附的傾向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