誨人不倦,是件好事情;這種事情,若熱心過了頭,效果就未必好了。
熱心去教育別人,幫助別人,是美德之一,在別人於愚蒙中、渾沌中需要這種教育和幫助時,能給人這片溫暖,如煦風,如春暉,如冬日南牆跟下融融的陽光,那個被接受這番熱心腸的人,眼神裏的寒意立刻就會消解,變得清亮,心窩裏的積冰也會漸漸化除,一切都豁然明朗。
於是,他能感到生活是那麼美好,人世是多麼親切。
我們每個人的周圍,總會有一些熱心腸的好人,困難時可以求助,煩惱時可以訴說,失意時能得到慰藉,跌倒了有人拉你一把。這就叫幸福。我們生活在其間的這個社會,就像經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話一樣,“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是一個不沉的溫暖的湖。
但是,有些時候,有些事情,太絕對了,太偏執了,太自以為是了,即或出於非常之熱心,往往後果並不見得好,甚至適得其反,弄得大家都不開心的。其實,誨人不倦,指點迷津,當然是件再好不過的事;若是耳提麵命,訓斥有加,不講究教育方法的話,即使是貨真價實的真理,那個被教誨的人,恐怕也會產生出一種逆反心理的。而且,我始終在琢磨,幹嗎那麼急切呢?迫不及待地就要開訓呢?給他一個時間,讓他自己去領悟,或者等到他需要你去指點時,你再加以啟示,也不晚的。
前幾天,我們看到一則報導,好象是對於一些青年男女,偏挑選了十一月十八日舉辦婚禮,表示了不以為然的看法。就各式各樣的社會現象發表意見,本是記者的職責;而且也看得出苦口婆心,純係一番好意。但人和人不一樣,五個手指頭伸出來還不一般齊呢!由於文化程度,思想水平,理解能力,審美趣味等等差異,那些穿著畢挺西服和潔白婚紗的新婚夫婦,就喜歡這一天連起來讀,正好是諧音“要要要發”,為圖一個吉利話兒,抱一個美好的願望,擇吉成親,選定這個日子,似乎也不應苟責的。
假如他們反過來問:“我們礙著誰了嗎?”恐怕是無言以對的。
因為他們沒有妨礙交通,也沒有影響市容,挑這個日子毫不觸犯法律條文,結婚證是辦事處發的,合乎婚姻法,酒席的錢是自己掏的,付的是人民幣,中規中矩,合法夫妻,就這麼一點不完全是迷信的迷信,不曝光豈不更好?他們寄希望於未來,願婚後生活得更美滿,更發達,使社會充滿祥和之氣,不是一件壞事。說實在的,比起燒香磕頭,製造迷信,建祠蓋廟,迎神送鬼;比起雞血療法,甩手站樁,氣功萬能,走火入魔;比起持紅寶書,搞大串連,七鬥八鬥,越鬥越窮,相對地講,要無害多了。那些新婚夫妻無傷大雅的行為,從保持這一點不對任何人構成妨害的隱私來說,人們還是應該學會尊重一些為好。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毛主席曾運用這句成語來說服那些絕對化了的同誌,什麼事都要求百分之百的純,九十九點九九都不行,實際倒是脫離群眾的。他還說過一句“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表明人與人的差異是客觀存在。要求所有人的行為舉止,絕對合乎規範,那是不現實的。這些新婚夫妻的下一代,還會挑這一天舉辦婚事麼?恐怕就未必了。
中國人這種熱心誨人不倦者不少,以教育幫助別人為己任,而自己卻無所謂的人,則好象更多些。同是一件事,我們看到好幾個大城市的電話局,也在高價拍賣號嗎,一個類似八十八局的八八八八差不多意思的數目,能賣到好幾萬塊錢。城市交通部門,也不後人,汽車牌照的號碼,或因琅琅上口,或因諧音吉利,在拍賣現場被一個個有錢的買主哄抬上去,都賣出了上好的價錢。我們有幸看到了那個熱鬧場麵的相當正麵的報導,作為一種新鮮事物介紹給觀眾。沒有什麼負麵的批評之類的議論,連不敢苟同的看法也聽不到。我不知道那些熱心腸的,誨人不倦的人,到哪裏去了?
想到這裏,我也真不知說什麼好了!
19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