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口述史未必是信史(2 / 3)

這又讓我想到顧頡剛做過的被中國民俗學界視為裏程碑的一件事,即他通過研究孟薑女千裏尋夫(萬喜良)哭倒長城的傳說,為其層累造成古史的說法找到了強有力的證據。經考察,顧頡剛發現春秋時期孟薑女的原型是杞梁妻,或杞良妻,即杞良的妻子。杞良本是杞國戰將,在與莒國作戰時戰死了。國君在野外準備向杞良妻誌哀,被杞良妻拒絕。因為按照禮儀,悼念應在家中,而不是在野外進行。這個故事最初並非源自民間,而是來自貴族上層對於禮製、禮儀的看法。到了戰國時期,商業發達的齊國,娛樂業也相繼發展起來,人們開始編故事、編歌、編音樂。杞良妻的故事就進入到歌和音樂中來,幾經傳唱,變成了會唱歌的杞良妻,在哭丈夫的時候哭的就是歌的調子。到了漢代,盛行的天人感應說又使故事衍變成杞良妻能哭,天地動容,城垣為之崩塌。城中最大的是長城,所以到南北朝時,尤其北齊大興土木修長城,杞良妻哭倒的城就變為長城了。到了唐朝,人們一想,長城是秦始皇開始修建的,這個故事便與秦始皇扯上了關聯,杞良妻的名字自此正式成為孟薑女。而實際上,“孟薑”在春秋時期隻是一個美女的代稱,並非一個什麼固定的人名。464也就是說,後世所謂孟薑女哭長城與秦始皇暴政掛在一起的傳說,是在最原始的信息上一步步疊加起來的。無論口頭還是文獻,一個事情或者一個事件,在經曆了後人層層疊加進和當時情境相糅合的“記憶”加工以後,成為了新的流傳,使傳說與曆史之間出現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465

以上都體現出曆史記憶大體有以下三個主要特點:“第一,曆史是一種集體記憶。……任何個人對曆史事件的記憶都具有社會性,某個群體當中對某一事件的記憶大體上是相同的。第二,記憶具有傳承性和延續性。……不同的人、不同的時代對事件的記憶後者遺忘,或者是重構都要經曆一個過程。第三,那些具有所謂的負麵影響的曆史事件,或者是由於政府的禁止,或者是過去由於讓人難堪而不便被公開的記憶,或者是人們強迫自己去遺忘,或者是不去思考的記憶。但對於某些事件來說,人們強迫遺忘的企圖往往是不成功的,一旦人們被告知說不要去談論某件事情的時候,這些事情卻往往被記憶下來。”466

不過,“很明顯記憶是一種社會記憶,它的內容存在於社會之中。記憶不是對過去經曆的重複而是對它的重構。在這種重構中,我們會依照目下的社會來重構。一個常識就是,我們對於過去的最為痛苦的經驗都會受到歪曲而被遺忘,因為這些造就我們痛苦的社會限製往往是在其運作時才會起作用,事過境遷,其影響的力量也會逐漸消失。由此可以得出的一個非常自然的結論就是,‘我們的心靈是在社會的壓力下來重構其記憶的。’”467

美國史學家貝克爾的結論是:“作為社會記憶的人為伸張,曆史(我很願意承認在理解人類的經驗上還有其他恰當的方法)是一種由來已久的藝術。這也是必然如此的。因為它是本能地從擴大當前經驗的範圍的衝動裏產生出來的;並且不論科學的那種支離破碎的術語,把曆史這樣地偽裝起來,它在本質上仍是原來的樣子。……因此曆史學家所寫的曆史……是真相和想像的一種便利的混合物,也就是我們通常分別稱為‘事實’和‘解釋’的一種便利的混合物。”

這種“混合物”也許大量充斥在“老舍之死”的口述史裏。作為具有“史官”身份的采訪人,我無法,也不能在這部書裏,對我的受訪者的口述有多少是史實與想象之間的“混合物”做出分析。因為我的職責隻是記錄。好在“就事件本身而言,它對我們沒有任何意義;它之所以對我們具有某種意義,並不是由於它本身,而是由於它作為另外一些事件的象征,是代表一連串事件的象征。”曆史學家之所以要運用一件曆史事實,隻因為這一曆史事實代表著一係列曆史時間中的一環,它概括著許多事實以外的東西。這時,曆史事實才真的是曆史事實。“客觀的過去已經一去不複返;而曆史領域是一個捉摸不定的領域,它隻是形象地被再創造,再現於我們的頭腦中。”468

但我以為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美國史學家沃勒斯坦所說的:“記憶還是忘卻、保守秘密還是把它向大眾公開,是一個對某種態度是提倡鼓勵還是反對拒絕的問題。它既是一種科學的、學術的決定,也是一種政治的決定,同時還是一種道德的決定。我們不要希望自稱曆史學家的人在今天或明天就能對何種決定是正確的獲得一致意見。所有學問都是現在的行為,都是永遠向前發展的現在的行為。沒有一個曆史學家可以逃避緊迫的現實,但是,現實也是最容易消失的,因為它總是轉瞬即逝。因此,所有學問都是過去的學問,我認為,所有的社會科學都應該用過去時態來寫。曆史對過去也沒有特殊的權利,因為所有科學都必須是曆史的,在某一特定時間點上的所有現實都是在先前時間點上發生事情的邏輯結果,當然也包括曾經發生過的劇烈裂變。”469

如何書寫曆史?

照湯普遜所說,不管口頭證據隻有唯一的來源,還是另有其他的來源,想利用口頭證據著書立說,除了要掌握曆史寫作技巧,並不需要很多其他技巧。470他說得如此輕鬆,可書寫曆史的“技巧”,像史學理論一樣,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同時,像各種理論都是為探尋真理一樣,書寫的技巧也僅是探尋曆史的方法和途徑之一。可能沒有兩位史學家書寫曆史的技巧是一模一樣的。當然,湯普遜也感受到了在書寫曆史的過程中“蘊含在曆史和真實生活之間”的“張力”。471

康德早在《人類曆史起源臆測》一文中指出:“在曆史敘述的過程之中,為了彌補文獻的不足而插入各種臆測,這是完全可以允許的;因為作為遠因的前奏與作為影響的後果,對我們之發掘中間的環節可以提供一條相當可靠的線索,使曆史的過渡得以為人理解。但是單單要憑臆測而整個建立起一部曆史來,那看來就比撰寫一部傳奇好不了多少。它可以說不能叫做一部臆測的曆史,而隻能叫做一部單純的虛構。”472

那把曆史寫成一部完全真實的是否可行?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嗎?沃爾什在《曆史學可能是客觀的嗎?》裏所說的那種情形不是在“老舍之死”的口述史中普遍存在嗎?“當一個局外人觀看曆史學的時候,最打動他的事情之一就是他發現對於同一個題目有著各種各樣分歧的說法。不僅真的是每一代人都發現有必要重寫前人已經寫過的各種曆史;而且在任何給定的時間和地點,都可以對同樣的一組事件得出互不相同的、而且顯然是互不相容的各種說法,其中每一種都自稱是給出了如果不是全盤真相的話,至少也是目前所得到的盡可能之多的真相。”473

彼得伯克在書中提到人類學家理查德普賴斯(RichardPrice)把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和黑澤明的《羅生門》等和電影中極為有效的多重視角的技巧,用來描述18世紀的蘇裏南。他並非把個別的描述排列在一起,而是通過三種集體行為者--黑人奴隸、荷蘭官員和摩拉維亞傳教士--的眼睛,來展示當時的狀況,然後加上他自己對三個文本的評論。這是一種“多義的”、“複調的”敘事。474慶幸的是,我並非刻意而為,實際上倒是無心插柳,“老舍之死”口述實錄本身就是這種“多義的”、“複調的”敘事。

但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問題是:曆史究竟是一個文學樣式還是自成一體的一連串樣式,它是否有自己的敘述和修辭形式,慣例是否同樣包括(它們一定是包括的)關於敘述與證據之間關係的規則和表達的規則?例如,蘭克就不是寫純粹的虛構故事,文件不僅支持著他的敘述,並且迫使敘述者不做出無據可考的陳述。所謂文件是指被實證主義曆史學家傳統地看作是相對可信賴的證據。他認為,對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可能也會得出類似的結論。不管他們是使用文件還是完全根據訪談、交談和個人觀察來建構他們的描述,他們遵從了一個包括可靠性、代表性等等標準的研究策略。因此,我們應討論的是這些標準與各種不同形式的文本或修辭之間的兼容性和衝突(而不是事實與虛構、科學與藝術之間的古老困境)。475

美國現代著名口述曆史專家唐納德裏奇(DonaldA。Ritchie)在論及口述曆史的“見證可信度”時,認為在口述史最早發生之時,這個問題就隨之出現了。他說:“不同於中世紀的口碑故事,人類首次有曆史記載之時,口述曆史便出現了。三千年前,在中國周朝便有專門為史官搜集人們言談的書記。數個世紀之後,又有希臘史學家修昔底德(Thucydides)訪談波羅奔尼撒戰爭(PeloponnesianWars)的參戰者。同時也出現了對口述見證可信度的懷疑,修昔底德抱怨說:‘同一事件,不同的見證者,或因為有意偏袒,或因記憶不全,所做的描述也不同。’……信件、日記、自傳等作為正式史料時,盡管執筆的人心存偏見或者根本有錯。例如,政治家寫日記時,由於有日後要出版的心理準備,因此就努力地在日記中,把自己塑造為最佳典範。……寫信和記日記的人,決不會將所有令研究者感到興趣的事情一五一十交代得清清楚楚。”

我現在早已不做這樣無謂的抱怨了,我深知書寫曆史需要“訪談者必須考量受訪者作為見證人的可信程度。他們是否夠資格提供一手材料,抑或隻是在傳遞二手消息?他們最早的觀點是否帶有偏見?受訪者是否大量遺忘那些對他們不再重要的往事?抑或事實太過平淡無奇以至於不複記憶?受訪者現在回想那件事有何不同感受?是否有些後來的發展令他們重新設想或重新解釋其間的矛盾衝突?這些考量並不會令受訪者失去提供證言的資格,但是盡量完整地回答這些問題卻有助於訪談者和未來的研究者掌握所搜錄資料的價值。”“曆史學者的工作是把一大堆來自文件、物件、訪談和其他來源的證據編纂整合在一起,創作出一則敘事使得原先互相矛盾、衝突的證據產生出意義來。”476

揚範西納認為:“任何證據,不管是書麵的還是口頭的,都可以歸結為唯一的來源,並加以檢驗;我們必須為其尋找確鑿的證據。”“即使書麵證據與口頭證據之間出現相互不符的情況,也並不意味著其中的一種描述必然要比另一種描述可靠些。訪談可以揭示出被官方記錄所掩蓋的真實情況。或許,這種分歧恰恰說明,從不同的立場出發,兩種描述都完全是有效的,它們共同為真實的闡釋提供了活生生的線索。”477看來曆史完全不需要做出什麼結論。

可曆史既要寫的好看,又要恪守理性,大概還是有點忠效兩難。英國曆史學家麥考萊指出:“一個完美的曆史學家必須具有足夠的想象力,才能使他的敘述既生動又感人。但他必須絕對地掌握自己的想象,將它限製在他所發現的材料上,避免添枝加葉,損害其真實性。他必須既能進行深入而巧妙的推論,又具有充分的自製力,以免將事實納入假說的框架。凡是能否恰當地估計這些困難的人,都不會奇怪,每個曆史學家都有可能失足--或者是在敘述領域或者是在思辨領域。”478

對於如何看待曆史是藝術還是科學的問題,我十分讚成英國曆史學家屈維廉的說法:“讓我們認為它兩者都是或者兩者都不是。因為它有兩者的因素。並不是在猜測曆史的‘因果’上出現了科學;而是在收集和檢驗關於史實的證據上,一個曆史學家需要有一些科學精神的東西,正如一個偵探或一個政客也需要這樣的東西一樣。”他認為曆史有三種不同的任務,即科學的、想象或推測的和文學的。他還否定了一種學術偏見:“有一種說法,認為讀起來有趣的曆史一定是資質淺薄的作品,而晦澀的風格卻標誌著一個人的思想深刻或工作謹嚴。實際情況與此相反。容易讀的東西向來是難於寫的。……如果我們能夠使新興一代的最優秀的才智之士認識到曆史的任務是如此艱巨,那他們之中將會有更多人成為曆史家。”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