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王祥家訓(1 / 2)

【撰主簡介】

王祥(185-269),晉琅邪臨沂(今屬山東)人。字休征。漢末值世亂,扶母攜弟,避地廬江(治今安徽舒城),隱居三十餘年。後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任溫(今河南溫縣西南)令,累遷大司農。魏高貴鄉公即位,與定策功,封萬歲亭侯,拜司空轉太尉。晉代魏,官至太保。事後母朱,以孝稱著,舊時民間流傳有王祥臥冰求鯉的故事。

王祥雖身居高位,但一生節儉,“高潔清素,家無宅宇”,臨終也要求薄葬。

臨終誡五事

【原文】

夫生之有死,自然之理。吾年八十有五[1],啟手何恨[2]?不有遺言,使爾無述[3]。吾生值季末[4],登庸曆試[5],無毗佐之勳[6],沒無以報[7]。氣絕[8],但洗手足,不須沐浴[9],勿纏屍,皆浣故衣[10],隨時所服[11]。所賜山玄玉佩、衛氏玉玦[12]、綬笥[13],皆勿以斂[14]。西芒上土自堅貞[15],勿用甓石[16],勿起墳[17]。隴穿深二丈[18],槨取容棺[19]。勿作前堂,布幾筵[20],置書箱、鏡奩之具[21],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已[22]。糒脯各一盤[23],玄酒一杯[24],為朝夕奠[25]。家人大小不須送喪,大小祥乃設特牲[26],無違餘命。高柴泣血三年[27],夫子謂之愚;閔子除喪出見[28],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謂之孝[29]。故哭泣之哀、日月降殺、飲食之宜,自有製度。夫言行可複,信之至也[30];推美引過[31],德之至也;揚名顯親,孝之至也;兄弟怡怡[32],宗族欣欣,悌之至也;臨財莫過乎讓。此五者,立身之本,顏子所以為命[33],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節錄自《晉書·王祥傳》

【注釋】

[1]有(y侔u):作“又”解,用於整數與零數之間。

[2]啟手:指得善終。《論語·泰伯》:“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3]述:遵循;順行。

[4]季末:末世;衰微的時代。

[5]登庸:選拔重用。

[6]毗(p侏)佐:輔佐。

[7]沒:通“歿”。死亡。

[8]氣絕:斷氣。

[9]沐浴:洗發澡身。

[10]浣:洗濯。故衣:以前的衣服;舊衣服。

[11]隨時:隨時令。

[12]玉玦:佩玉的一種,其形如環而有缺口。

[13]綬笥:係有絲帶的盛飯食或衣物的方形竹器。

[14]斂:通“殮”。給屍體穿衣下棺。

[15]西芒:當為地名。堅貞:堅硬。

[16]甓(p佻):磚。

[17]墳:古代墳、墓有別。墓指墓穴,墳是高出地麵的土堆。

[18]隴:通“壟”。墳墓。

[19]槨(gu儂):棺外的套棺。

[20]幾:矮或小的桌子,用以擱置物件。筵:竹席。

[21]奩(li佗n):古代盛放梳妝用品的器具。鏡奩:鏡匣。

[22]榻:無頂無框的小床。

[23]糒(b侉i):幹糧。脯:幹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