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蕭瑀家訓(1 / 1)

【撰主簡介】

蕭瑀,生卒年不詳。字時文。幼年愛好經術,長大善為文章。性情鯁急、誠實,鄙視浮華之風。在隋朝時任河池郡守(郡與州同級,郡守即一郡的長官)。隋末,唐高祖李淵入京師長安,發書信招之,瑀持郡前來歸附,授光祿大夫(散官,無專職),封宋國公,任戶部尚書(戶部長官),遷左仆射(宰相)。晚年被授予同中書門下三品(亦是宰相),遷太子太保(輔導太子的官),死後諡號為“貞褊”。

臨終時曾留下《遺書》以戒後人,言簡意賅,今特加以鉤沉索隱,發掘剖析,以饗讀者。

臨終遺書

【原文】

生而必死,理之常分。氣絕後可著單服一通,以充小斂[1]。棺內施單席而已[2],冀其速朽,不得別加一物。無假卜日[3],惟在速辦。自古賢哲,非無等例[4],爾宜勉之。

——節錄自《舊唐書·蕭瑀傳》

【注釋】

[1]小斂:給死者穿衣為小斂(入棺為大斂)。

[2]單席:薄薄的席。

[3]卜日:選擇吉日。

[4]等例:指相同的事例。

【譯文】

有生就必然有死,這是理之常情。我死後可穿單服一套,以作為小斂。棺內放一薄薄的單席就足夠了,這樣就可以指望屍體迅速腐爛,所以就不要別加一物。也不需要選擇什麼吉祥的日子,隻要求將喪事從速辦理。自古賢哲之人,不是沒有相同的事例的。你們應該以此勉勵自己。

【評析】

在我國封建時代,一些達官貴人往往厚葬,生前享受的一切,死後還想照樣享受。蕭瑀生活在唐前期,其時唐朝已國庫殷實,他自己亦身居要職,官高祿重,仍然向後人指出生死乃理之常情,厚葬毫無實際意義,因此他要求在自己死後,殯斂應從簡,辦喪宜從儉。並囑咐後人務必以此勉勵自己。作為封建上層統治者,作為一千多年前的曆史人物,能有這麼個認識,的確是難能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