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3章 司馬光家訓(1 / 3)

【撰主簡介】

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北宋陝州夏縣(今屬山西)人。

少聰穎好學。仁宗寶元年間進士及第,授武成軍簽書判官(軍與州同級。簽書判官為軍的屬官,負責案件審理),繼而任館閣校勘(史館屬官)、同知禮院(禮院即禮儀院,同知禮院為該院屬官,主持依典禮裁定行禮所用儀仗、法物等製度)、天章閣待製(天章閣為收藏真宗禦製文集、禦書之處,待製為天章閣長官)兼侍講(亦為天章閣長官)、知諫院(諫院長官)。英宗繼位後,進龍圖閣直學士(龍圖閣為收藏太宗禦書、禦製文集之處,直學士為龍圖閣長官)、判吏部流內銓(官名,掌文官自初仕至幕職州縣官之銓選注擬和對換差遣、磨勘功過等事)。神宗繼位後,擢翰林學士,任權禦史中丞(禦史台長官)。因極力反對王安石變法,於熙寧四年(1071)判西京(洛陽)禦史台,自此退居洛陽十五年。哲宗繼位,太皇太後高氏臨朝,司馬光又以舊黨領袖被任命為門下侍郎(門下省長官副職),繼而又授以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宰相職務),數月間廢除新法略盡。卒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著有《切韻指掌圖》《潛虛》《稽古錄》

《沫水紀聞》《溫國文正公文集》(《傳家集》)傳世。與劉恕、劉攽、範祖禹等所編修的《資治通鑒》二百九十四卷,是我國重要的編年史著作。

司馬光下麵這封寫給兒子司馬康的家書,曆來為人們所傳誦,叫兒子把清白家風傳下去。司馬康的確不負所望,自幼品行端正,不苟言笑,聰敏好學,博古通今,曆任校書郎、著作佐郎兼侍講,為人廉潔,口不言財,恪守祖、父家風。

儉是立身之本

【原文】

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吾性不喜華靡,自為乳兒,長者加以金銀華美之服,輒羞赧棄去之[1]。二十忝科名[2],聞喜宴獨不戴花[3],同年曰[4]:“君賜不可違也。”乃簪一花。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亦不敢服垢蔽以矯俗幹名[5],但順吾性而已。眾人皆以奢靡為榮,吾心獨以儉素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為病,應之曰:

“孔子稱‘與其不遜也寧固’。”又曰:“以約失之者鮮矣。”又曰:“士誌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古人以儉為美德,今人乃以儉相詬病。嘻!異哉!

近歲風俗尤為侈靡,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吾記天聖中先公為群牧判官,客至未嚐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過七行。酒沽於市,果止於梨、棗、栗、柿之類,肴止於脯、醢、菜羹[6],器用瓷漆。當時士大夫家皆然,人不相非也。會數而禮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大夫家,酒非內法,果肴非遠方珍異,食非多品,器皿非滿案,不敢會賓友,常數日營聚,然後敢發書。苟或不然,人爭非之,以為鄙吝。故不隨俗靡者蓋鮮矣。嗟呼!風俗頹敝如是,居位者雖不能禁,忍助之乎?

又聞昔李文靖公為相[7],治居第於封邱門內,廳事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已寬矣。”參政魯公為諫官[8],真宗遣使急召之,得於酒家。既入,問其所來,以實對。上曰:

“卿為清望官,奈何飲於酒肆?”對曰:“臣家貧,客至無器皿、肴、果,故就酒家觴之。”上以其無隱,益重之。張文節為相[9],自奉養如為河陽掌書記時,所親或規之曰:“公今受俸不少,而自奉若此,公雖自信清約,外人頗有公孫布被之譏,公宜少從眾。”公歎曰:“吾今日之俸,雖舉家錦衣玉食,何患不能?然人之常情,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吾今日之俸,豈能常有?身豈能常存?一旦異於今日,家人習奢已久,不能頓儉,必致失所。豈若吾居位、去位,身在、身亡,常如一日乎?”嗚呼!

大賢之深謀遠慮,豈庸人所及哉!

禦孫曰[10]:“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共,同也,言有德者皆由儉來也。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則能謹身節用,遠罪豐家。故曰:“儉,德之共也。”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喪身,敗家。是以居官必賄,居鄉必盜。故曰:“侈,惡之大也。”昔正考父粥以糊口[11],孟僖子知其後必有達人[12]。季文子相三君[13],妾不衣帛,馬不食粟,君子以為忠。管仲鏤簋朱綰[14],山節藻棁15],孔子鄙其小器[16]。公叔文子享衛靈公[17],史知其及禍[18]。及戌[19],果以富得罪出亡。何曾日食萬錢[20],至孫以驕溢傾家。石崇以奢靡誇人[21],卒以此死東市。近世寇萊公豪侈冠一時[22],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子孫習其家風,今多窮困。其餘以儉立名,以侈自敗者多矣,不可偏數,聊舉數人以訓汝。汝非徒身當服行,當以訓汝子孫,使知前輩之風俗雲。

——節錄自《溫國文正公文集》

【注釋】

[1]羞赧:羞慚。

[2]忝:指辱居高位、高名。

[3]聞喜宴:開始於唐。宋太宗端拱元年明確規定進士放榜,由朝廷置宴,皇帝及大臣賜詩以示寵異。

[4]同年:科舉製度同榜的人稱同年。

[5]幹名:求名。

[6]脯:幹肉。醢:肉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