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瞿式耜家訓(1 / 1)

【撰主簡介】

瞿式耜(1590-1650),字伯略,一字起田,明江蘇常熟(今江蘇境內)人,明神宗萬曆四十四年(1616)進士及第,任永豐知縣(永豐縣長官)。明思宗崇禎初年擢戶科給事中(官名,掌侍從規諫、稽察吏部的弊病和失誤)。後坐事罷官廢居。明崇禎自殺後,福王立於南京,他又在福王政權中任右僉都禦史(都察院的長官),巡撫廣西。福王政權覆滅後,又在桂王政權中任吏部尚書(吏部長官)、兵部尚書(兵部長官)、天淵閣大學士(宰相)等職務。桂王奔走全州後,他自請留守桂林以抗擊清軍。清順治七年(1650)清兵攻下桂林,與總督張同敞皆被執,不屈而死。清道光時,編其詩文章疏為《瞿忠宣公集》十卷,其中第九卷為式耜在獄中所作的《浩氣吟》,全書附有張同敞所著《別山遺稿》。

瞿式耜的這篇家訓,是他寫給自己兒子瞿玄錫的一封家書,書中責怪兒子在清兵壓境並蹂躪家鄉時,不僅沒有避開清兵,反而接受了清統治者剃發的命令,“虧體辱親”,有損名節。

不可權宜行事

【原文】

得汝昨年九月二十二日書,知家鄉去年七月已遭蹂躪,家中寸筋不留,止剩空屋數間。汝母聞之,益添憂悶,吾雖百方解勸,而終是難開,緣其子女之念關切,知汝與若妹如此受苦,不容不腸斷耳。吾自念若非西撫出門,遭此劫中,自然性命不保。今天公委曲方便[1],留此一線餘生,雖為靖逆受磨,而名節猶彰,殘軀猶在。以視家鄉被難者,相去何如?以此轉自排撥。雖家中所有罄完,總以空華身外譬之[2],隻汝等暨一門眷屬無恙,便是大福矣!

可恨者,吾家以四代甲科[3],鼎鼎名家[4],世傳忠孝,汝當此變故之來,不為避地之策,而甘心與諸人為虧體辱親之事。汝固自謂行權也[5],他事可權,此事而可權乎?邑中在庠諸友[6],轟轟烈烈,成一千古之名,彼豈真惡生而樂死乎?誠以名節所關,政有甚於生者[7]。死固吾不責汝,第家已破矣,複何所戀?不早覓隱僻處所潛身,而反以快仇人之誌,謂清濁不分,豈能於八鬥槽中議論人乎?別處起義,亦博一名,亦奉有旨,獨我常熟起義,原做不成而反受累;受累矣,而又博不得一起義之名,豈不笑殺!痛殺!恨殺!

——節錄自《瞿忠宣公集》

【注釋】

[1]委曲:委,原委;曲,曲折。委曲,即曲折輾轉之意。

[2]空華:虛幻的花。比喻妄念。

[3]甲科:明清通稱進士為甲科,稱舉人為乙科。

[4]鼎鼎:盛貌。

[5]權:姑且;暫且;權宜之計。

[6]庠:古代鄉學名。

[7]政:通“正”。

【譯文】

收到你去年九月二十二日的來信,得知家鄉於去年七月已遭淪陷和蹂躪,家中被洗劫一空,隻剩空屋數間。你母親聽說這一消息,越發增加憂悶,我雖千方百計解勸,而最終還是難以擺脫。這大概是因為對子女的思念關切,知你和你妹妹如此受苦,不容得不極端悲痛了。我自念如果不是擔任廣西巡撫遠離家門,遭此浩劫,自然也性命難保。今天公曲折輾轉給予方便,留此一線餘生,雖為靖逆受磨,而名節仍然顯明,殘軀仍然存在。同家鄉的被難者相比,相去怎麼樣呢?我常用此來轉自排解。雖然家中所有搶劫罄盡,總以空外、身外譬之,隻你們及一門眷屬平安無事,便是大福了。

遺憾的是,我家以四代進士出身,家門很盛,世代忠孝相傳,你當此變故以來,不考慮避地之策,而甘心與其他人作有虧自己人格和辱沒祖宗的事。你原來自稱是不得已權且這麼辦,然而他事可權,此事名節攸關也難道可以權嗎?邑中在鄉學中的朋友們,轟轟烈烈,名芳千古,他們這些人難道是真的討厭生而願意死麼?這實在是名節攸關,正有甚於生者。我並不要求你一定要去死,但家已破滅,還有何戀?不早尋覓隱僻處潛身,而反以快仇人之誌,說清濁不分,難道能於八鬥槽中議論人麼?別處的反清起義,亦博得一名,亦奉有諭旨,唯獨我常熟起義,原做不成而反受累;受累了,而又博不得一起義之名,難道不笑殺、不痛殺、不恨殺麼!

【評析】

瞿式耜在這篇家訓中責備兒子沒有避開清兵,反而接受了清統治者剃發的命令,有損名節。當兒子強調他這麼做是不得已權且這麼做時,瞿式耜反駁說,他事可“權”,有關名節的事難道也可以權麼?這就等於告訴自己的兒子:在堅持民族氣節這樣的原則問題上,不能含糊!

瞿式耜這種在實質上反對民族壓迫、堅持民族氣節的立場和對後代的教育,在當時無疑是正確的。就是對我們今天向廣大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鑒和啟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