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李光地家訓(1 / 2)

【撰主簡介】

李光地(164l-1718),福建安溪人。字晉卿,號厚庵。康熙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曆任內閣學士、兵部侍郎、順天學政、直隸巡撫、文淵閣大學士(宰相)等職。在回籍省親時,適逢耿精忠反,曾間道與清廷通消息,並陳破敵之策。又力舉施琅,“習海上形勢”,可重用。朝廷用其言,“卒平台灣”。在直隸巡撫任上,曾倡導、組織治理漳河、滹沱河等水患,頗有治績。於理學尤有研究,曾校理《禦纂朱子全書》《周易折中》《性理精義》等書。著有《周易通論》

《尚書解義》《洪範說》《孝經全注》《論語孟子劄記》《二程遺書》

《朱子語類》《韓子粹言》《榕村全集》等。

諭兒

【原文】

“口不絕吟於六藝之文[1],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篇[2];紀事者必提其要[3],纂言者必鉤其玄[4]。貪多務得[5],細大不捐[6],焚膏油以繼晷[7],恒兀兀以窮年[8]。”此文公自言讀書事也[9]。其要訣卻在“紀事”、“纂言”兩句。

凡書,目過口過,總不如手過。蓋手動則心必隨之。雖覽誦二十遍[10],不如鈔撮一次之功多也[11]。況必提其要,則閱事不容不詳;必鉤其玄,則思理不容不精。若此中更能考究同異[12],剖斷是非[13],而自紀所疑,附以辨論[14],則浚心愈深[15],著心愈牢矣[16]。

近代前輩當為諸生時[17],皆有經書講旨及《綱鑒》[18]、性理等鈔略[19],尚是古人遺意,蓋自為溫習之功,非欲垂世也[20]。

今日學者亦不複講,其作為書、說、史、論等刊布流行者[21],乃是求名射利之故[22],不與為已相關,故亦卒無所得[23]。蓋有書成而了不省記者,此又可戒而不可效[24]。

——節錄自《榕村全集》

【注釋】

[1]絕:斷;停。吟:吟誦。

[2]披:翻閱。百家:原指先秦諸子,這裏可作各種典籍講。

[3]紀事:同記事。

[4]纂(zu伲n)言:纂集言詞,有所述作之意。鉤玄:探索精微。

[5]務:必須。

[6]細:小。捐:舍棄。

[7]膏:油脂。繼晷:夜以繼日。

[8]兀兀:勤勉不止的樣子。

[9]文公:指韓愈。上述引文為他的《講學解》中一段文字。

[10]覽誦:閱讀;誦讀。

[11]鈔:同“抄”。撮:摘取。功:作用。

[12]考究:考索研究。

[13]剖斷:分析。

[14]辨:辨別。論:論證。

[15]浚(j俅n):深;治理;取。

[16]著:附著。

[17]諸生:指入府、州、縣學的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