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金秋蕭殺,草木凋落,四處寒蟬,是胃腸道疾病的多發季節,此時尤應強調飲食衛生,以防“病從口人”。此外,立秋之後,不要貪吃冷飲涼食,避免損傷脾胃。

冬季冰封雪飄,陽氣潛藏,萬物潛匿,陰盛陽衰,是身體虛弱者進補的大好時機。冬季進補的重點是食補,補益之品很多,要因人而異。

氣虛的人,表現乏力、氣短、頭暈、出虛汗等症時,可用人參燉雞湯;血虛者,表現麵色萎黃、頭暈眼花、手足麻木時,可以多吃紅棗、桂圓、動物的血和肝髒;陰虛者可吃團魚、烏龜和淡菜等;陽虛者可進補牛、羊肉及狗肉等溫中補虛、和血暖身的食品。

相克食物禁忌食物相克,實際上是指它們相互作用的結果會對食用的人產生不良的影響,因而要忌諱同時食用這些食物。但是因各地物產、習俗的不同,這一類禁忌也差異很大。

在中原一帶民間也盛行著許多關於食物相克的禁忌。

忌驢肉與荊芥一起吃,吃了以後必死無疑。《日用本草》:“食驢肉,飲荊芥茶殺人。妊婦食之難產。”

魚子與豬肝也不能同時吃。如果同時吃,會對生命產生危險。

蜂蜜不僅營養價值高,而且味道甜美。蜂蜜雖好,卻不能和蔥同時吃。這兩者在一起,人們稱為“甜砒霜”,可見這種吃法的毒性有多厲害。

莧菜與鱉也不能同時吃。據說鱉遇莧菜會複生。如果把這兩類食物吃到肚子裏,無異於是在肚子裏養個鱉,人們稱為血鱉。

除此以外,花生與黃瓜忌同食,因其物性正相反,吃後會斷腸、亡命;柿子與螃蟹禁忌同食,因其物性相同,都屬於寒性食物,吃後會得痢疾,或日成膈疾;燒酒與生薑忌同食,食之壞心肺;雞與韭菜忌同食,食之生蟲……總之,這類禁忌也是有很多的。

民問還認為如果不小心同食了相克的食物,大多數還有補救的措施,通常可用綠豆水、黑豆水、甘草水、蘆根汁、冬瓜汁、橄欖汁、糞汁等化解。但亦有一些嚴重相克的,無藥可解,如“驢肉與荊芥同食”、“茅簷水滴到肉上同食”等,均認為無化解的可能性。

據說在20世紀60年代,廣州有個不信這個邪的人,專吃相克的食物,吃了許多種也仍舊平平安安。這說明此類禁忌所說的犯禁後果也並不那麼準確,甚至多數是毫無依據的。不過,民間仍有人堅信不疑,並且相互傳承著。

變異食物禁忌某些地區不但把吃老母雞、辣椒等這樣比較正常的食物視為禁忌,對於那些變異了的食物更為禁忌。認為異常的食物其性質產生了變化,是沒有定數的,是不可預料的,人吃了以後會倒黴,甚至會變異。

在清朝竹柏山房《閑居雜錄》中記載:‘【凡禽獸蟲魚之屬,或有感珍氣形質變異者,如獸有歧尾,蟹有獨螯,羊一角,雞四足是也;有形色變異者,如白鳥烏首,烏雞白首,白馬青蹄,白馬黑蹄是也;有肉變怪者,如落地不沾灰塵,經宿肉體尚暖,曝炙不燥,人水自動是也;有腸髒變改者,如肝色青黯,腎氣紫黑,魚無腸膽,牛肝孤葉之類是也。”這些有反常變化的食物都是禁忌食用的。

另外,民問還忌吃雙蒂的甜瓜和能沉入水底的甜瓜;忌吃一莢五粒仁的大豆;忌吃五爪豬;忌食三足、赤足、腹下有“主”字、腹下有蛇文的鱉等,這些都是對變異食物的禁忌。

幼兒食物禁總由於小孩兒正處於生長期,所以人們對其飲食非常地關心,因此產生了很多禁忌。

忌吃雞爪。據說是擔心小孩上學讀書寫不好字,使字形如雞爪子。

還有的說是怕抓破書本,怕寫字手顫抖,怕與人打架。總之,由雞爪子能夠聯想到的凶相之事,都是所忌諱的原因。

忌吃魚子。據說是怕小孩長大了不識數。大約是因一團魚子本來就難以數清而聯想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