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安置好之後,就是擺放床周圍的家具。忌在床四周擺放大鏡子,在床的前後左右都不要擺。據說婚床周圍放鏡子,日後夫妻容易發生爭執。忌在洞房的床頭上方掛新人的大照片。不然壓迫感過重,使夫妻時生噩夢。洞房的床頭枕頭兩側,不可被櫃角或櫥角、書桌衝犯,那樣愛讓人患偏頭痛。
此外,新房忌諱其他閑雜人等踏人,特別忌諱寡婦、孕婦、屬虎的人等進人,更忌坐新床,碰新房內的物品,恐會對新人不利。隻是在晚上入睡時,要由一名男童陪伴新郎睡在婚床上。
婚禮過程禁忌自古以來,結婚都吹吹打打,鼓樂喧天,有專門的“響器”烘托氛圍。現在,還要掛上個大喇叭播放歌曲或戲曲。各地的婚禮都是熱鬧、喜慶,最忌冷清,讓人以為不吉祥。如果誰家結婚沒有鼓樂音響,鄰家也覺得倒黴,這是最犯忌諱的事情。
在民問賀婚有“湊份子”風俗。親友之問,最忌不近人情,不“湊份子”。因為人們覺得賀婚是人之常情,“來而不往非禮也”,因此主家都備有一個賬本,及時記下送禮人的姓名和禮額,等到將來人家辦婚事,也去“湊份子”,而且送的禮額還要稍多於對方當初送來的禮額。
再者婚嫁之日,祝賀的人來多來少,並無要緊;禮重禮輕,也無妨礙。但最忌此時上門討債。因結婚是吉慶之事,這時來要債,將大煞風景,最受主家忌諱,也會給新婚夫婦特別是新娘心中投下陰影。
婚禮忌不點鞭炮。如果一掛鞭“頭數”不多,也遭忌諱。因為新娘下花轎,總是慢慢騰騰,觀看的人又多,她很難迅速地走進大門。這掛鞭若在新娘還沒走進大門時就點放完了,則一時安靜,場麵就冷了,仿佛辦喪事一樣,則大大不吉祥。所以許多地方娶媳婦時,要燃放很長的鞭炮。俗話說:“娶媳婦,一不可惜鞭,二不可惜炮,三不可惜雇花轎。”經濟上再緊張,這三樣東西是不能節儉的。大家覺得放鞭炮是“崩崩邪氣”,越是大喜日子,惡鬼越來湊熱鬧,必須馬上把它趕走。
結婚時新娘要穿新的嫁衣。新娘的嫁衣是結婚前挑選吉時由福壽雙全、兒女雙全的婦女製作的。在裁剪縫製時忌寡婦、不孕婦等。新娘的禮服忌有口袋,避免將娘家的財產以及福氣帶走了。禮服要用一塊整布料裁剪,忌諱用兩塊布縫接,寓意是要“從一而終”、“不再婚”。一通常新嫁衣崇尚紅色,忌諱白色。在山東一帶,嫁衣要上下通紅,一般喜棉忌單。
新娘上轎前,中原一帶有喝“催轎湯”的風俗。娘家嫂子輩給新娘做出嫁前的一頓飯,叫“催轎湯”。新娘吃起來很有講求,也就是不能不吃,又不能吃完。民歌中有這樣的唱法:“如若是喝了吧,怕窮娘家;若要說不喝吧,怕窮婆婆;罷罷,我喝一半,留一半,兩頭都過好生活。”
新娘上轎忌腳踩踏地,怕帶走嫁家的灰土,帶走娘家的運氣。上花轎忌不哭。哭就表示不願離開父母,還有惜別少女時代的意思,表示新娘是個懂事的女兒。如果不哭,便是沒禮教,娘家人會覺得不好意思。
這時女伴會跑過來暗暗勸說:“哭兩聲吧,嘴裏哭,心裏願,不哭兩聲不好看!”若再不哭,母親就要暗暗擰她的屁股,讓她哭。
新娘出門時,孕婦不能相送,因為古時人們認為孕婦預兆著血光,孕婦送親會為新人招來血光之災,所以在新娘出嫁時,孕婦一定要回避。試想在新娘出閣時,一般要燃放花炮,而且人員很多,場麵擁擠雜亂,空氣也比較渾濁,為了孕婦的健康著想,也不應讓其參加到送親的隊伍中。除了孕婦不能送新娘以外,新娘的姑姑、嫂嫂也是不能來送的,因為“姑”與“孤”諧音,“嫂”與“掃”諧音,不吉利。
路上,若遇對麵來花轎,兩位新娘要交換手帕,忌互不理睬,揚長而去。圍觀者不能掀轎簾看新娘,因新娘身上有煞氣。行轎路線忌走重複。若遇前麵修路,要繞開,不能走剛才走過的路。去接新娘的空轎和接回新娘的“實轎”,不能走同一條路,應該“東來西走,不走重道”,或稍改路線,這是怕“重”,忌諱再婚。所謂“轎走回頭路,夫妻不到頭”,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新娘下花轎的時候,忌諱屬虎的人在旁觀瞧,虎帶凶煞,會招來不祥;忌小孩在場,小孩愛哭鬧,會衝減喜氣;忌寡婦及服喪的人在場,怕晦氣帶來不吉。
新娘人男方家大門的時候,忌踩門檻。因為門檻上有門神,踩踏了門檻會觸怒門神,引來懲罰。忌新娘下轎後兩腳踩地,要踩氈而行,以防衝犯土氣。
其實,禁忌就是規矩,是勞動人民長期實踐歸納出來的經驗教訓,其中一些看似可笑的條款,實則有著進步的意義。例如,忌圍觀的人半路掀花轎看新娘,說是新娘身上有煞氣,實際是保護新娘不被騷擾。新娘出嫁前,母親反複叮囑,進婆家大門忌踏門檻,說是門檻上有門神,實則是恐新娘被門檻絆倒。你想如果新娘剛進門就摔上一跤,那將多沒麵子!忌小孩圍觀婚禮,說是恐小孩愛哭,怕衝減了喜氣。其實小孩參加婚禮,高興還高興不過來呢,怎麼會哭?其實這是保護小孩的辦法,因結婚人來車往的,擔心踩住、軋住小孩。
新婚夫婦拜完堂以後的重要節目就是洞房花燭夜了。
在民間有鬧洞房的風俗。鬧洞房又稱“逗媳婦”、“鬧房”、“吵房”,是對新婚夫婦的一種祝賀措施。
在民間最忌諱無人鬧洞房。因為人們認為洞房裏麵常有狐狸、鬼魅作怪,為了驅除邪靈的陰氣,增強人世的陽氣,必須鬧洞房。正所渭“人不鬧鬼鬧”。再說新娘進入一個新的家庭,什麼都覺得陌生,難免會覺得孤獨和寂寞,大家來洞房裏和她開開玩笑會減輕她孤獨、寂寞的心理。鬧房通常是在婚禮後的晚上進行。屆時,無論輩分大小,都集中在新房中祝賀新郎新娘新婚之喜。這時候無論誰說什麼嬉鬧的話,新娘新郎都不能惱,忌翻臉生氣。俗話有“三日無大小”,即是說鬧洞房不分輩,可以不受平時長幼尊卑的約束,隨便說笑取樂。俗以為“鬧喜鬧喜,越鬧越喜”。
新郎新娘送走鬧洞房的親友以後,就可以上床休息了,但是這裏麵也有禁忌。
新郎新娘上床就寢時,新郎要特別留心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一旦被新娘踩住了,新郎就終生在妻子麵前抬不起頭來。新娘忌諱踩新郎的鞋,如踩了新郎的鞋就是對新郎的莫大羞辱。衣服也是如此,忌諱新娘的衣服放在新郎的衣服之上,否則丈夫將被妻子控製一輩子。
洞房花燭夜
點燃的燈燭忌吹熄,要一夜長明。據傳新婚夫婦誰要先把燈燭吹滅,誰就先死,所以二人誰也不吹燭火。在有些地區還有“守花燭”的風俗,即新婚之夜,新郎新娘整夜不睡,看守著洞房花燭,不讓其滅。俗有“左燭盡新郎先亡,右燭盡新娘先亡”的說法,所以一燭滅時,遂將另一燭也熄滅,取“同生死”之意。
.忌新娘非處女。陳東原先生在《中國婦女生活史》中說:“中國人對於處女的要求,自宋以後,實在是日甚一日,因為男性對於這事看得太重的緣故,女性亦認此事為當然,甚至把全個貞節問題,都放在這一點上了。清代就有結婚後新郎謂新婦不是處女而毀婚的。北方最顯,南方雖然沒有這種風俗,但丈夫在結婚時若覺新婦的處女膜已破(唯一的標準),便要說她不貞,至少在心理上會發生莫大的隔膜。這樣的怪癖,是一直到現在都存在的!”在舊時,各地區都有為新娘驗貞的風俗,就是在新郎新娘的婚床上鋪一塊白布,第二天早上婆婆或者婆家其他人來驗看,如果布上見紅,表明新娘是處女,全家都高興;如果沒有的話,婆家會大怒,甚至會將新娘遣送回家。
夫妻二人,行完周公之禮以後,就開始正式走進婚姻殿堂了。
蜜月期禁忌新婚夫婦在舉辦完婚禮之後,還有一個蜜月期。在這期間也有許多禁忌。
洞房從婚日算起,一個月內忌空房。也就是說忌諱新婚夫妻不在洞房內度過整整一個蜜月,否則便會有災難發生。就是婚後新娘回娘家去,也應吃過午飯就往回趕,當天趕快回到婆家,其作用就是為了避免洞房空房。這大約是為了確保新婚夫婦可以甜甜蜜蜜地過好婚後第一個月而特設的俗約吧。其中肯定也含有老年人希望早得貴子,早見後輩人的希望。
新娘從娘家進入婆家,這是一個質的飛越,這表示新娘的身份已經由女兒變成了兒媳。人們認為,既然為人兒媳,就不能再像做女兒時那樣無拘無束了,一定要“懂規矩”,而這些規矩無非就是束縛新娘行為的禁忌。
忌吃飯時狼吞虎咽。新娘在蜜月期間,吃飯的時候往往都是由夫家的姑嫂等陪著,所以吃飯的時候一定要文雅,最忌諱狼吞虎咽、大吃大喝,否則就會讓夫家人覺得沒有禮節。
忌諱新娘婚後三日內下炕。在民間,忌諱新娘在婚後三日內下炕,否則會冒犯神明,導致災禍。在舊時,許多地區都盛行“新婦三天不下廚”、“新娘子三天不幹活”的習俗。雖然多是出於對新娘身上有濁氣的考慮,但也從另一方麵起到保護新娘的作用。新娘子度過新婚之夜以後,身體難免有些不舒坦,這樣一來,可以照顧新娘不讓其參加繁重的家務勞動。
忌兩個新娘見麵。在許多地區都有忌諱兩個結婚不到一個月的新娘子見麵的風俗。假如不得已見著了,要隔籮相拜,不然不吉。這實則是限製新娘出門走動的規矩。江寧一帶也忌諱新娘子亂走動,亂串門。新娘串門,不但夫家忌諱,新婦去到的那家人家也忌諱。這主要仍是出於新婦身上帶煞氣,或者不潔的意識。所以在犯忌之後,還要舉辦一些齋戒的儀式來祛除不祥。
忌將新婦梳妝用的鏡子借給他人用。說是如把鏡子借給了別人,特別是借給屬虎的人用會使新婦失去丈夫的愛情。因為鏡子是夫婦兩個人共用的,以不借給第三者為好。如果借給屬虎的,還恐犯衝克。再說,鏡子借出去難免不被人摔破,鏡破意味著婚姻不祥。
除此之外,新娘禁坐床沿,說是新娘坐床沿會讓她心神不寧。新娘忌睡午覺,說是新娘睡午覺會使她變得懶惰起來。
回門禁忌在全國各地都有結婚三天後夫妻回門的習俗。新娘回門又稱“歸寧”,亦即“回娘家”。有關新媳婦回門這一風俗在民間有個傳說。
從前,有個小姐很多嘴。對此,她母親很看不過去。有天母親就說她:“你這張嘴太愛講話,女孩子不要多說話,將來嫁到別人家去丈夫會嫌的。”
不久,這個小姐出閣了。為了不討人厭,她到丈夫家後兩天兩夜都不說話,這可急壞了新郎!心想,難道她是個啞巴?思來想去,丈夫決定把她休掉。
第三天,丈夫請來一頂花轎,抬著小姐回娘家。小姐心中很悲傷。
快到小姐家時,小姐在轎中看到一個獵人舉起獵槍正向一隻嗚叫的美麗野雞瞄準。不一會,槍響了,野雞被打死了。小姐看到此情景聯想到自己的遭遇,不禁在轎中慨歎道:“花紅柳綠好毛衣,藏在深山誰能知。你多言多語送了命,我不言不語轉回去。”
丈夫聽到小姐的這些話,覺得很吃驚。他想:幾天都不曾聽你說一句話,還覺得你是個啞巴!今天,你看見別人打死一隻野雞,馬上就會作詩,這表明你不是啞巴!丈夫心中後悔。他急了,想轉回身,但已到了小姐家門口。焦急中他忽然想出一個主意,見了嶽父、嶽母就說今天是“回門”。果然,嶽父家歡歡喜喜地迎接了他們小兩口。從此,新媳婦回門就演化為一種風俗流傳至今。
在民間,新娘回門也有諸多禁忌。
回門時日的禁忌。在民間,新娘通常是三天回門,禁忌結婚後兩天或者四天回門。
新娘在回門的時候,要有丈夫陪著,忌諱一個人回門。所以通常新娘回門的時候總是小兩口親親熱熱、有說有笑的。在去娘家的時候,小兩口要沿著迎親的那條道走,所謂“三天不走兩條路”。如果走兩條路的話預示著夫妻會分開。
新婚夫婦回門帶的東西,都是成雙成對的,忌單數。娘家不能都收下,等新婚夫婦回夫家時,還要讓他們再帶匣f去一部分。如果娘家全部收下了,婆家人會覺得娘家人“窮氣”。
新郎和新娘一同回娘家,如果不在娘家住宿的話一定要在太陽下山之前趕回家,否則會婚後不吉利。如果新郎和新娘在娘家住宿的話,禁忌二人同宿。據說新婚夫婦在娘家同房會使娘家家道中落。也有的說是娘家、婆家不屬於一個血統,如果在娘家懷了孕的,將把娘家的“人勢”、“財勢”帶到婆家。
新媳婦回門的時候,已經變成了婆家的人,因而娘家也經常“防著她”。在河南有些地區,嫁出的女兒回到娘家,忌諱刷鍋。說是如果新娘回門刷鍋的話會把娘家的財氣刷掉。這可能是母親擔心女兒辛苦的緣故。忌諱出門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柱的風俗。說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還忌諱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說是“恐怕日後割斷娘家的關係,咬斷路”。
新媳婦回娘家,忌諱把在婆家受的委屈告訴娘家,這主要是擔心兩家不能和睦相處。
婚後房事禁忌房事是指性行為、性生活。房事禁忌是一種古老的禁忌。從人類的圖騰時代直到現在,這一禁忌一直存在。因為它直接涉及到人類、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曆來被人們所看重。在性事這一方麵,西方人比較自由,而中國人就相對封建得多。雖然近些年來隨著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人們不再像封建時代那樣談性色變了,但還是有所忌諱的。
同姓房事禁忌在民間普遍認為,婚姻是性行為或者性生活合法化的根基。所以在婚姻禁忌中,凡是男女雙方禁忌結為婚姻的,從另一個方麵來看,也是禁止他們之間發生性行為的。
正是由於如此,我們在前邊提到的擇偶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特性。
例如:在一些地區的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忌,實際上也表示嚴厲禁止同姓之間發生I生行為。如果有人違反,人們會覺得這是大逆不道的,會褻瀆鬼神,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懲罰,會有旱災或澇災發生。
如果發生了什麼災禍,他們也常常會從這方麵來尋找原因,懷疑是不是有同姓人之間發生了性行為。
在一些少數民族中也忌諱同姓發生性行為。比如:黎族放寮(男女幽會之意)。因黎族生活在山區,男女交往機會較少,加上自然條件惡劣導致人口出生率低,黎族男女通常到十三四歲時就可以放寮。
當女兒長到一定年齡時,父母就在村寨中或村寨旁為她建“布隆閨”,用作與男子交往、戀愛之所,當地漢族稱“寮房”。房子麵積不大,陳設簡陋,僅有一盞煤油燈,一張小床。尋找放寮對象,通常男子主動。每當傍晚,男子成群結儀或單獨來到別村放寮場所。一些通樂器的人還帶上自己的鼻簫、口弦等,以吹奏、唱歌表達自己的感情。若雙方有愛慕之意,情意相投,男方便告知父母,然後委托媒人帶上檳榔等禮物到女家求親,女方家如同意,則開始進入訂婚、結婚議程。
但是,放寮有嚴格限製,凡同姓的男女通通不能放寮,往往到外村寨放寮。
從上麵的例子來看,性行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同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止發生性關係。這一點特別在婚姻的群體意識方麵,表現得更為明顯。這是與原始時期的圖騰禁忌和亂倫禁忌是有直接聯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