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3 / 3)

“三不去”是作為“七出”規定的補充規範,但指出“惡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說,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惡疾”及“淫”兩項,則不在“三不去”的保障範圍之內。

從唐朝開始,古人正式將“七出”、“三不去”納入了律法,從此有了解除婚姻的法律根據。但是在夫權社會中,這“七出”完全是男性掌握著婚姻離合大權的表白。至於“三不去”的說法,差不多是有名無實。

在中國,各民族都忌諱婚姻破裂,夫妻分離。民問認為夫妻白頭偕老、終身相伴是幸福、美滿的婚姻,如果中途離婚,便覺得很丟人,是一件非常恥辱的事,因而離婚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甚為避忌。這一點對於女子,就更是不幸而淒慘的。

舊時,離婚完全取決於男性的意誌。離婚叫做“休妻”,就恰好說明這一點。雖然,有些情況下也並不是男子本人的意願。如:《孔雀東南飛》中的焦仲卿和宋代著名詩人陸遊等,他們休妻都是母親的意願。即便是如此,也是在“不順父母”的名下,通過男子一方來強迫執行,女子是一點沒有反抗的權利和爭辯的餘地的。所以,“七出”實際上成為女子婚後一切行為中的禁律,是要時時小心、避免犯忌諱的。而對於女子來講,被休無疑等於五雷轟頂,她們有家不能回,回了以後隻能讓家人跟自己一起蒙羞。

還有些地方忌在家裏寫休書,這也是忌諱離婚的延伸。這些地區的人在寫離婚書的時候往往去廢宅荒寺。俗話說“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意思是說寫離婚書的那個地方,三年內寸草不生。所以民間特別忌諱。

再婚禁總所謂再婚,就是再次組成新的家庭。中國的婚俗,多是一夫一妻製。在舊時許可男子再娶,’但禁忌婦女再嫁。所謂“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所以再婚禁忌主要是對於女子改嫁來說的。正是因為這種禁忌的存在,古代婦女被休或者亡夫以後都極少再婚,即使她們有人勇敢地邁出第一步,到最後也是不得善終。比如:著名的女詞人唐婉再婚後的婚姻生活並不美滿,以致最後抑鬱而終,究其原因還是她沒有擺脫這種禁忌的束縛。

中國大多數民族忌娶寡婦。

寡婦在民眾信俗中具有特別大的危險性。就人類發展史而言,女性都屬於弱勢群體。女性因其性別與男性的不同,從母權製過渡到父權製後,一直受男權的鉗製。亞裏士多德曾說,女性之所以是女性,是因為她缺乏某種特質,正由於女性的本性存在缺點,因而在折磨著她。西方創世紀對女人則有一個比喻的說法,說夏娃是亞當一根多餘的肋骨做成的。因而在人類曆史上對人的解釋是:‘(人就是指男性。男人並不是根據女人本身去解釋女人,而是把女人說成是相對於男人的不能自主的人。”

這就是說女人“她是附屬的人,是同主要者相對立的次要者。他是主體,是絕對,而她則是他者”。這即是說父權製社會建立後,女性社會地位的低下。而寡婦因“克死”丈夫被看做不潔之人,不祥之人,因而,寡婦的社會地位就更低了。

民間認為,寡婦的丈夫肉體雖然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了,可是他的靈魂還沒有消失,他還在監視著寡婦是不是在自己不在的日子裏和從前一樣守婦道。如果有人娶了寡婦,她丈夫的靈魂就會發怒,給一家人都會帶來災厄。還有一種說法覺得娶寡婦,到陰間將要與原夫爭奪其人,所以娶寡婦成了民間一大禁忌。或認為寡婦再婚,人陰司將有兩個男人爭奪其身。若男子喪妻續娶’則不忌寡婦,認為條件對等,命運相同也。

寡婦改嫁,在民間信俗中與正常女子出嫁也有顯著不同。

在廣西、江西、河南等一些地區,人們往往都會對再嫁感到羞恥。

如果有寡婦改嫁的話,寡婦是絕對不能從正門和前門出的,必須走後門、偏門或從牆壁上鑿洞鑽出,而且出嫁的時間還要在晚間,不能動鼓樂。倘若被別人見到,見到之人便以為是不祥之兆,有的還要唾罵幾聲,認為這樣能解晦氣。

一些地區將女子守寡分為望門寡、傘下寡、鴛鴦寡、斷橋寡、殘花寡、離棄寡、離異寡。守寡原因不同,改嫁的禁忌也不一樣。

姑娘沒過門,但“紅八字”已經開給了男家,不幸未婚夫因故身亡,稱為“望門寡”。其出嫁的儀式與一般未婚女子出嫁一樣,隻是嫁前要做好兩件事:一是取回“紅八字”,由姑娘備辦三牲酒禮到墳上去祭拜亡夫。亡夫的父母也必定帶著姑娘的八字到墳上來,經一場哭訴勸慰,將“紅八字”和一個封包交給姑娘,勸姑娘另嫁,並囑她得了新歡別忘舊情。經此討回八字,姑娘方可另嫁。二是取回“紅八字”後,請算命先生測算,看姑娘的“八字”是不是克夫,要是姑娘的“八字”克夫,得備三牲酒禮去拜社王,請社王為這張八字消災解難,之後才能夠出嫁。

新娘結婚後不到一年,又沒生兒育女,丈夫因故死亡的叫“傘下寡”。改嫁不準梳妝打扮,半夜靜靜出後門,男家派一大嫂在村頭迎接。

行至半路,突然從草叢中跳出幾個健壯大漢,咬牙切齒,雙目圓睜,向她來的方向乒乒乓乓打一陣,同時大喝道:“不準他跟來!打死他!打死他!”以示驅趕前夫亡魂。然後簇擁著她走,仍怒目圓睜。到家一進屋,砰然關門,婚事就告成。

出嫁已許多年,並已生過兒女,丈夫因故死亡的叫“鴛鴦寡”。改嫁時,在亡夫家出嫁,半夜裏靜靜出門,腰挎鐮刀,頭戴雨帽,腳穿草鞋或打赤腳。出到村口,就有新夫派來的兩個婦女等候迎接,先接到人跡稀少的深山野嶺裏去。在那裏,新夫早就搭好_『一問矮小的茅屋,要在那裏住夠六六三十六天,然後由新夫帶回家去。

丈夫非正常死亡的叫“斷橋寡”。改嫁時,在夫家出嫁,任何梳妝打扮不做,一個人深更半夜悄悄出來,由新夫派來的兩位婦女陪伴,到樹林邊的岩洞裏住三天三夜,半夜起來摟抱大樹三次。習俗認為,拿樹做丈夫,這個“命”以後就不能再克夫。經過以上儀式,第四天新夫就可把她帶回家共同居住。

四十歲至五十歲的婦女,死了丈夫的叫“殘花寡”。改嫁時,由新夫到亡夫的家來接,並擺祭禮祭奠亡夫及亡夫的祖宗。這些都在夜間舉行,不得驚擾村裏的人或族人。隨後,與新夫帶著衣物,悄悄出走。到新夫家時,要打過“醋壇”才能進屋。“打醋壇”是把一個犁嘴燒紅,灑上醋水,當泛起白蒸汽時,人從上麵邁過。經過“打醋壇”,才可以與新夫結婚。

丈夫外出,下落不祥,或與公婆、丈夫意見不一而離棄的,叫“離棄寡”。改嫁時要經丈夫寫離婚書。丈夫不在,則由家公、家婆或族人替寫。寫離棄書的簽字人索取身價錢,女子交了身價錢後方能改嫁。

因受不了公婆、丈夫虐待而離異改嫁也稱“離異寡”。改嫁時,未有什麼儀式,隻要跟著新夫走就行。不過,遇橋不能從橋上走,遇村不能穿村而行,甚至不可從田基上過。新夫也不能直接帶她歸家,而是帶到深山老林去,搭個草棚住上七七四十九天,還要打過“醋壇”,才能帶回家。

除此以外,寡婦再嫁的時候忌諱帶上前夫的物品;再婚第一夜忌行房事,俗稱第一夜先讓“草頭姐”(結發妻);改嫁後忌再到原夫家去,俗稱“寡婦回房,家敗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