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3 / 3)

2.匾額。一般都是從冥衣鋪裱糊出的紙匾,出殯時將匾額放在彩亭裏,一亭放一額,每亭由二人抬著行進。

3.花圈。名人、近親送的花圈通常都掛在官罩的四角上;普通人送的花圈、花籃則雇人舉著。

4.紙活。(1)開路王一對,打道鬼一個;(2)噴錢獸;(3)金童玉女(金童執幡,玉女提爐);(4)靈人、廚子、老媽兒、使喚丫頭、使喚小子各一;(5)尺頭桌子(綢緞衣料、金山銀山、文房四寶、古玩陳設,均擺在這種尺頭桌子上)若幹抬;(6)四季花盆若幹對;(7)其他紙活,如筵席、戲出等(戲出通常是糊些《三娘教子》等表達父母養育之恩的戲劇)。

5.鬆活。(1)鬆獅子;(2)鬆亭蓋;(3)鬆駱駝;(4)鬆狗;(5)鬆紮和合二仙;(6)鬆紮鶴鹿同春;(7)鬆紮八仙人;(8)鬆紮二十四孝等。

6.執事。北京喪禮執事分幹三件、三半堂、五半堂、一堂、三堂、五堂六種。一般喪家多用三半堂的執事,其第一半堂內的執事有:(1)大雪柳十二名(穿孝);(2)座傘一柄(拉幌);(3)八抬魂轎一乘;(4)座傘一柄(拉幌);(5)八抬影亭一座(穿孝);(6)座傘一柄(拉幌);(7)金立瓜、金鉞斧、金天鐙、金拳各一對;(8)綠扇一對;(9)幡傘十二件。

第二半堂內執事有:(1)三尖刀、斬馬刀、青龍刀、象鼻刀、金輪槍、金縷槍、金傘槍、金蓋槍各一對;(2)幡傘十二件。

第三半堂內執事有:(1)飛鳳旗、飛龍旗、飛虎旗、清道旗各一對;(2)迥避牌、肅靜牌各一對;(3)催壓鑼兩對;(4)幡傘十二件。

五半堂執事較三半堂執事增加三分之二。一堂為半堂的二倍,三堂為三半堂的二倍,“縉紳”之家用之,五堂為五半堂的二倍。

7.響器:(1)官鼓大樂;(2)清音鑼鼓;(3)文場;(4)西樂隊;(5)喪鼓鑼鼓。

8.1曾道:(1)番(喇嘛)黃袍;(2)尼(姑子)灰袍、披袈裟;(3)道(道士)藍袍、披法衣;(4)男、女居士(優婆塞、優婆夷)青袍、搭縵衣;(5)禪(和尚)青袍、披袈裟。這些人一般都不敲打法器。

9.送殯的親友。

10.孝屬。

11.大杠抬著靈棺,通常都扣上紅緞繡花官罩。

12.“後擁”。

13.送殯的車輛。多係四輪馬車,特殊的用汽車。清朝時多用轎子(隻限已婚女眷)和轎車,均須紮上藍白兩色的彩子。其排列順序為:

(1)孝屬車;(2)賬房車;(3)來賓車。

至於貧戶的出殯行列則很簡陋。赤貧者僅用八名杠夫,一個杠頭將薄皮棺材一抬罷了。老北京人用“八個人,一杆尺,五個和尚一堆紙”

來形容極貧戶的發喪者。比之稍好些的不過也隻是有幾個吹鼓手(小戶雇一班怯吹兒,北京人謂之“得兒拉嗚”),送殯的親友隨後,孝屬在中間,後邊是八個或十六個杠夫抬著靈棺。一麵繡花的“過棺罩片”

覆蓋在棺材上。靈棺前後紮著一兩個近親們送的花圈,由一個穿孝的杠頭打著響尺前引,後邊有一兩輛四輪馬車或人力車(“洋車”、“三輪車”)坐著送殯的女眷。

略微富裕的人家則加上由小孩們敲打的“喪鼓鑼鼓”,該行業稱之為“小人行”。所謂喪鼓,即四個或八個小孩,頭戴假髫髻,身穿印花白衣,舉著直徑一尺多的小繡花傘,身後背一小鼓,由另一小孩敲打,隻有一領隊的成人打著大鐃。至於鑼鼓則比較熱鬧,一般是由四個小孩抬著一個彩子棚,頭前兩人抬一麵“令”字大旗,旗杆是躺臥式的,前雕龍頭,後雕龍尾,緊跟有單皮、堂鼓、大小鑼、鑔鍋等。

用喪鼓鑼鼓者,同時多用一些簡易的執事——片幡(藍緞子繡荷花的幡)、雪柳(用若幹細竹篾裹上白穗,插於竹筒,使之下垂),有兩對片幡兩對雪柳的,謂之“四花四柳”;有四對片幡四對雪柳的,謂之“八花八柳”,再多的還有“十六花柳”。

以上的響器、執事,加上宮鼓大樂,即謂之“幹三件兒”,乃是最基本的執事。

送殯行列往往到了城門口,或過了“小關”,杠夫即由六十四人減為三十二人,甚至減為二十四人,以便加速行進,及早到達塋地。此時執事都撤除,響器僅留官鼓大樂一班,和尚一班。鬆活、紙活亦焚燒一部分。一般朋友送殯者多在此處鞠躬告退。如有亡人生前莫逆之交,執意要親送塋地者,本家孝屬也要勸阻致謝。

茶桌和路祭棚過去有些地方,人們為了人情來往,都有為親友死喪出殯時擺茶桌的習俗。有的茶桌是自發的,有的是受喪家邀請的,還有的是喪家親屬特約的。

擺茶桌是為了供給送殯的孝子和親友們飲水的,但主要還是禮節性的,對亡人表示悼念,對家屬表示慰問。

擺茶桌者,往往是得知喪家出殯的確切日期和經由路線後,事先在門前擺一張八仙桌,掛上白地藍花或藍圓壽字圖案的桌圍子,上擺茶壺、茶碗、茶盤。聽到響器(大殯看到執事)後,即將茶泡好,等到靈棺經過時,便將茶具親自端到孝子麵前,孝子無論喝與不喝,都必須下跪,表示感謝。有的喪家還要給一張謝帖,包一個紅紙包,內裝幾個錢,表示回敬。

有的還要進行路祭,規模小的僅用一張供桌,上擺鮮花供品,等靈棺經過時,抬到靈前叩祭。如有僧、道送殯的,主祭人還要給他們一些“襯錢”,請他們念經。規模大的則要在沿途要衝路旁搭個“路祭棚”。

路祭棚通常是死者生前好友一人或數人集資搭建的;也有的是由籌備治喪的人事前出頭聯絡,煩請各界好友出資搭設的。用以表示死者生前的社會地位和對死者的哀思。還有的是本家出錢搭的,特意搭在換杠換罩的地點,以便結合隆重的路祭,正式起杠。

路祭棚大小不同,平棚、起脊棚不一。通常說來,氣派都很大,棚外紮有素彩牌樓,左右列有從杠房賃來的幡傘執事。棚內設祭堂,當中有鋪著虎皮的太師椅一把,前置祭席、餑餑桌子、酒饌香燭等供品,兩列懸掛著花圈、挽聯。當靈棺杠列通過時,即將亡人影像從影亭裏“請”出來,捧進棚內,放在太師影亭,然後始能啟行。椅上,由番、道、禪等“品咒”,再由主祭人等奠酒叩祭,孝子答謝。大杠靈棺停於棚外,祭後再“請”影上轎。

下葬規矩府第宅門、縉紳富戶的墓地通常是預先修好的,墓前雖然有祭堂和其他房屋,還要臨時搭上席棚,以備送殯的親友們休息、吃飯時用。

普通人家,沒出殯之前就將坑打好了,靈棺被抬到墳地後,杠頭的響尺橫打,杠夫們一齊摘肩落地,然後由做活的將靈棺抬到坑口下葬。

杠業行活謂之“登坑下葬抖繩散”。

按舊時規矩,墓穴要依山靠水,埋的方向和在家停靈的方向相反,在家停靈時,棺材頭向南,埋的時候棺材要頭向北。

下葬時,首先由陰陽先生用羅盤測出“山向”,到下葬“吉時”,即由杠夫按“山向”用大繩將靈棺慢慢係入穴內。此是最神聖的時刻,孝子跪靈,鼓樂大作。

下葬後,擺上祭品,僧眾高聲誦讀《往生咒》、《大悲咒》、《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然後由做活的下坑,使棺材後尾與坑幫離開,上來之後,即向本家稟報:“老太爺(老太夫人)的寶材已腳登實啦!”至此,喪家便將大部分花圈、挽聯、紙活、紙錢點火焚化(一般鬆活不焚,繼續陳列),趁著火勢,將所有剩餘的紙錢盡數高高揚起。同時,由做活的杠夫或看墳的用鐵鍁撮一鍁土,讓孝屬和送殯的親友們每人抓上一把,由長子領先往坑裏揚撒,並大聲舉哀。隨後即由做活的杠夫們用鍁往坑內掩土,堆成墳頭。還要孝子打來的引魂幡插在上邊(通常隻留幡杆)。最後,孝屬及親友們便依次叩頭,遂告禮成。

禮成後,孝子一一向送殯的親友們叩頭致謝。至此,孝屬或親友就都脫了孝袍子回去了。如是大戶人家,當然另有講究,喪家要在墓地臨時搭的席棚裏擺上酒席,以“謝席”的方式向送殯的親友們道謝。

葬後瑣禮喪棚是個不吉利的場所,因此,出殯後一定要馬上拆除。舊時,靈棺出堂後,立即組織工人拆棚,席箔、杉篙全部運走,不留跡象,等本家送葬回來時,一切都恢複如初。

孝子送殯回來,不能徑直進入家門,照例在事先準備好的水盆沿上磨三下刀,照一下鏡子,說是避免帶回“妖邪”。同時吃一塊冰糖、表示今後生活甜蜜。講究的還要會同陰陽先生舉行淨宅儀式。

孝子回到家首先要接影、懸影。出殯時,用影亭將亡人影像抬去,舉辦完儀式,還要抬回來,謂之“回影”。有的則是由喪家自己帶回來。

影亭回到門口時,孝子要跪接亡人遺像,捧到祠堂或正堂懸掛起來,少不得又要燒香秉燭,上供叩頭。

出殯後,喪家有忌門三天的慣例,即不接待親友到訪,住在這裏的親友們也一定要三天後再走。實際上就是為了讓孝子們休息兩天。

第三天,孝子要到墳地培土、致祭,謂之“暖墓”,俗稱“圓墳”。

通常都擺些燒餅、醬肉當做供品。並且用秫秸或幡杆做個門形的架子,稱為“墓門”,插在墳前,說是讓亡人的魂靈從此出入。同時將下葬時留下來的引魂幡、鬆活、紙活等一齊焚化。

此後,孝子們便分別到幫助治喪或出份子的親友家中去磕頭,謂之“踵謝”,俗稱“道乏”。對於關係疏遠的朋友,則隻發出謝帖。至此,一場喪事才告一段落。

訂埋葬方式禁忌中國人的喪葬方式是特別多的,最常見的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樹葬等。在這些不同的喪葬方式裏麵又有諸多禁忌。

漢族主要的葬式是土葬。俗信“人土為安”,曆來漢族民間就有反對火葬,禁止火葬的風俗。宋太祖趙匡J亂曾發布“禁民以火葬”的詔書。

元、明、清三朝都有禁止漢族火葬的法令。但火葬在中國起源還是較早的,《墨子·節喪》中就曾記載:“秦之西有儀渠之國,其親戚死,聚薪柴而焚之。”

漢族人重視“人土為安”,但是在民間,有些人是不能人祖墳的。

漢族民間以“不能人祖墳”來區別和懲罰進行賤業的人或者異常死亡的人。如優伶、娼妓及暴病、凶死之人,均不得人祖墳。民間以死後能人祖墳為做人的基本條件之一。非本姓骨血的人當然不能人祖墳,有痼疾的人、未婚早夭者、婦亡夫前者也都不能埋人祖墳地。

火葬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具體來講是以火把屍體燒成骨灰,然後放置在骨灰甕中、埋於土中、撒於水中或空中等。一些少數民族地區,不分尊卑,不分男女,一律實行火葬。方法是在屍體上塗上酥油焚化,將骨灰和泥放置固定地方保存供養。

在莊稼生長時期或收獲季節,則禁用火葬。人們覺得此時火葬,莊稼將無獲,人畜要遭災。實行火葬的民族,認為火葬能夠使死者靈魂升天,所以對於乞丐、瘋人及惡疾的死者是不能用火葬的。必須投屍在河流中,以水葬的方式使其靈魂永不得返回。對於刑死、凶死的屍體也必須拖去掘坑掩埋掉,以土葬的方式使其靈魂永墜地獄而不得轉生。小涼山彝族就是這樣,其主要葬式為火葬,但癩子、麻風病人及三個月以下死亡的嬰兒禁忌火葬,必須土埋。

火葬時,女婿必須在場,子女則禁忌參加。燒時屍體必須側臥,死者為女,麵向北;死者為男,麵向東。燒屍一定要一次燒成灰。忌諱中途加柴,俗以為中途加柴是不吉之兆,表示家中還要死人。

祭祀儀式禁忌祭拜祖先的活動是中國人主要的祭祀活動。在祭祀活動中,為了達到祭祀的效果和目的,人們製定了許多禁忌規約。這些禁忌規約,都是不能違背的,否則就認為會觸犯祖靈,祖靈就會對祭祀者施災降難。如果能夠遵守種種禁忌,祖靈就會庇護子孫後代。

祭者禁忌所謂祭者,就是參加祭祀的人。參加祭祀的人是有所禁約的。

許多民族,如彝族、苗族、怒族、傣族、佤族、哈尼族、鄂倫春族、漢族等都有禁忌女人參與祭祀祖靈的儀式。祠祭不許女人進祠堂,墓祭不許女人上墳山。民間覺得女人上墳祭祀死去的祖先,表示家中無男子,會招致絕子絕孫。

犯了罪被判刑罰的人禁忌為父母送葬,禁忌上墳祭掃,因為這樣會“慚負先人”。這樣做也是害怕祖先的亡靈見到子孫判刑以後,會痛心難過,沒有心思享用祭品。

漢族禁止任何不潔的人參與祭祀,包括經期的女人、孕婦、產婦、寡婦,甚至連祭祀期間行房者也不能參加。人們覺得讓不幹淨的人參與祭祀,就必然要喪失祭祀的誠意和效應,祖宗的靈魂會怪罪,降下災禍。

忌請外人代替祭祀祭祀祖先,忌請人代勞,不可轉假他人之手,隻有親身供祭祖先,祖先才會高興地享用祭品。

祭祀時間有禁總人死埋葬之後,回到家中要馬上給家神上祭。漢族從前墓祭新死者,一般於春季的第一戊寅日前,因為該日為天赦。俗諺說:“新墳不過赦。”《葬書》認為,太歲壓祭主本命,故而禁忌在這一天祭祀新墳。後世祭祀死去的祖先,就有了固定的日子,通常在年節、清明、忌日等。

初喪時的祭祀又多以七數為期,逢七必祭。在家中祭祀祖先的牌位,可早晚隨時祭祀。但重要的是,祭祀必須要遵從時日,而且要堅持不懈。在忌日裏祭祀祖先,不能推遲時問,如果提前幾天還可,但拖後三天是萬萬不行的。否則,祖先等上三天,還見不到祭品,便會對兒孫們失望,歎口冷氣離去。這口冷氣即窮氣,活著的人以後可能就要受窮了。

七七之祭奠,也有許多講究。

河南、山東等地都忌諱“四七”到墳上去祭祀,大概是忌諱“四七”與“死七”諧音的原因。河南等地還有祭七避子嗣的習俗。如果死者有子一人,則一七不祭;有子二人,則二七不祭;有子三人,則三七不祭,直至五七為滿,否則對子孫不好。山東一帶還有“犯七”之說。是講逢七祭之日,正好遇上農曆的初七、十七、廿七等明七,或碰上農曆十四、二十一、二十八等暗七的日子。俗覺得這是不吉利的,必須在祭祀時,在墳上插一白旗,以驅走邪惡,避開諱忌。

浙江杭州地區,人們最怕做七,又最怕不做七。當地流傳著一首《撞七歌》,歌諺說:“頭七撞七,死鬼打得叫屈;二七撞七,靈床兒供在隔壁;三七撞七,喪家發跡;四七撞七,牆壁坍突;五七撞七,子孫有得吃;六七撞七,女兒發跡;七七撞七,眼睛突出。”所謂撞七,如死者初一去世,至初七為閑七,則稱撞七,以此類推。男怕撞頭,女怕撞腳,即指頭七與斷七,均屬死亡。但杭州人又最怕不撞七,當地歌諺又日:“死的不撞七,活的沒得吃。”認為死者無七相撞,會對生人不好。

清明是很神聖的祭奠日,這一天必須上祖墳祭祀。《中華全國風俗誌》說:“清明日各家掃墓。如有新喪者,必於春秋社日前三天上墳致祭,焚化紙錢,謂之趕社。俗謂過社日之後,如不上墳,死者即為敲撲也。”

總之,祭祀必須保持和恪守時日,否則就不能達到祭祀的目的,而且還會受到上天或者祖先的懲罰。

上墳燒紙有禁忌上墳燒紙時,不能用棍棒挑動冥鈔,恐把冥鈔挑碎,祖先不好使用,如果有的冥鈔燒去一半,留下一半未燃盡,也忌諱再丟進火裏去燒。俗以為,這留下的一半會變成錢財,是給活人用的,預示著祖先想著子孫們。又說這一半叫“子孫板”,隻能留下,不能再燒掉,否則,子孫要絕後。

上墳燒紙,要一心一意,不能捎帶幹其他事情,否則冥紙到達不了祖先手裏。對新葬者第一次上墳祭祀,必須圍著墳墓轉三圈,回家時一定要從其他道路返回家中,禁忌走來時的路。據說是為了避免死者的亡靈走出墳墓,跟隨孝子們一同回家。人們敬祖的心願完全是模仿著敬人的形式來表達的,如果某種行為對活人是不敬重的,那麼在祭祀儀式的過程中,就不能把這種行為用在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