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為起草中央農村工作文件“打工”(2 / 3)

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不同於沿海經濟特區那樣有優惠的特殊政策,但允許突破某些現行的製度和規定,鼓勵改革創新。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都可以探索。有這一條也很寶貴。

統籌城鄉發展,總的要求是城鄉協調發展,共同繁榮,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當前,城鄉發展差別過大,城鄉居民收入差別過大,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加大。在這種情況下,要按照以工支農、以城帶鄉的要求,更多地體現對農村的支持和帶動。要克服過去存在的“城市偏向”,不再以損害“三農”來發展工業和城市,相反,在公共財政、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方麵要向“三農”傾斜。這個指導思想要明確。

從改革試驗中初步接觸到的情況來看,統籌城鄉發展,有幾個問題需要特別引起重視,認真進行研究和探索。

第一,產業支撐問題。要加快工業化進程,做大做強一、二、三次產業,壯大地區經濟實力,並能提供就業崗位,吸納農村勞動力和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這是統籌城鄉發展的核心問題。要減少農民,把一大批農民變為市民,提高城市化率,一定要依托產業發展,解決農民的就業問題。否則,人為地轉移農民,把農民的土地占了,讓農民住進了樓房,戶口由農民改為居民,但沒有就業崗位,就會形成一大批失地農民。這些人如果長期靠政府低標準的補貼過日子,是不穩定的。當前,就業方麵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勞動者就業需求與就業崗位供給不足,城鎮就業壓力加大,農民又要向城鎮轉移就業。因此,發展壯大產業,提供就業崗位,多渠道轉移農民就業,使一大批農民成為能夠享受城市社會公共服務的真正的市民,可以說是改革成敗的關鍵。

第二,土地問題。這是個敏感問題,有四個方麵要重視和研究:一是耕地保護。全國要守住耕地麵積不少於18億畝(120萬平方千米,一畝約為0.00067平方千米,下同)這根紅線。不同部門掌握的耕地數據差別很大。以四川省為例,省國土資源廳提供的數據是:2006年年末,全省耕地麵積為8921萬畝。省農業廳提供的數據為5859.1萬畝。根據國土資源部的部署,四川耕地麵積必須守住8785萬畝(詳查數),這是四川的紅線。現有麵積減紅線麵積,全省隻有136萬畝耕地可以占用,按目前的建設要求,一兩年就占完了。出路何在?通過“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麵積,達到“占補平衡”。土地經過整理,一般可以增加10%~15%的麵積。真實情況是:新增的麵積有一些,但不多,主要是習慣畝同丈量畝的差別,農村的習慣畝大於丈量畝,所以有人說是“皮尺量出來的麵積”。這種情況我們要心中有數。二是土地流轉。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加快土地流轉。這不僅是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需要,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農村裏年輕人大多出去打工了,剩下老人、小孩,一家一戶的傳統小農業都難以經營,甚至有土地撂荒現象,怎麼能發展規模化的現代農業?土地流轉必須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流轉的方式有轉包、轉讓、互換、出租、入股等多種模式。土地出租相當普遍,土地入股也在試驗。土地流轉是為了推進適度規模經營,目的是提升農業產業,增加農民收入。但規模經營不可理想化,不能人為地硬性推進,一定要從實際出發,根據當地的條件,尤其是龍頭企業要選好,如果企業經營不善,對農民的承諾不能兌現,會帶來很多麻煩。因此,土地流轉要推進,要創新,但也要謹慎,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三是製止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農民權益。土地問題上違法違規行為十分嚴重,損害農民利益,壞了一批幹部。有的占地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強行把農民遷走。以租代征、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的現象不少,占地風實在難以刹住。四是集體土地能否適當搞活?如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廣東和沿海地區有一些新的舉措。國家為了製止亂占濫用農村土地之風,從宏觀上嚴格管理是必要的。但重慶、成都作為改革試驗區,應當鼓勵大膽探索。現在土地收益的分配很不合理,農民所得極少,大頭被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拿走了。我們一方麵出台了不少惠農政策,讓農民增加收入;另一方麵又從農民的土地收益中拿走很多。能不能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適當放活,讓農民也能獲得一些“財產性收入”?現行規定是不允許的,這隻能在改革中探索。改革最終要尊重群眾的實踐和創造。回想農村改革初期,中央規定“不許分田單幹,不許包產到戶”,後來全國農村都實行了包產到戶。2001年,中央《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中發〔2001〕18號文件)規定:“農村土地流轉應當主要在農戶間進行”,“中央不提倡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麵積租賃和經營農戶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動員和組織城鎮居民到農村租賃農戶承包地”。這些規定,實踐也都突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