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錫文
我是一個晚輩,想起來是在29年前第一次見到杜老,當時我還在中國人民大學學習,是個學生,那時正是中國農村改革風起雲湧的時候。我記得最開始我們這些學生到農村進行雙包到戶的調查,就由杜老直接領導,回來也是向杜老直接彙報。從那以後近30多年,作為一個晚輩,有幸在杜老直接領導下工作、學習,對我來說是一大幸事。
前幾天高文斌同誌跟我說,慶祝杜老生日之前,有個研討會,而且一定要我講一講,我當時就不大敢答應。因為我覺得參加這個會的同誌,有很多是我當年的老領導,那一段的經曆應該說他們比我清楚得多,很多文件,他們都是直接參與討論,甚至是製定,我們在那個時候還是30歲剛出頭,都還是青年人。作為晚輩,在座的像我這麼個年齡段的同事們也不少,基本上我們的成長都是從接觸雙包到戶開始的。我們每次有機會與非農口的同誌交流,我總是跟他們講要理解中國農村的改革,光說包產到戶是不夠的。因為很多人(城裏人)講包產到戶講得多,而講包幹到戶講得少。但我想,真正對中國農村及對整個中國經濟體製改革的進程起了巨大作用的,就是包產到戶向包幹到戶這個重要的轉折。我結合這個談一點自己的體會。
我記得最開始人們討論的還不是一個包產到戶的問題,實際上還是基本核算單位能不能劃小,一開頭還是那個問題,後來逐漸逐漸地包產到戶開始普及。但是在後來我翻閱以前的那些調查筆記的時候,有一個很深的感受,是什麼呢?當人們開始大規模地討論包產到戶的時候,實際上農村基本已經不是包產到戶,而基本都是包幹到戶了。這裏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大家都知道,所謂包產到戶是農戶承包的是土地上的產量,他要按照承包合同上繳產量後,再從生產隊分得口糧,分得工分。所以從這個角度去講,如果隻有包產到戶的話,那麼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基本核算體係還會繼續存在,也就是說隻要有包產到戶,那麼人民公社的體製就還會存在。問題是農民悄悄地就轉向了包幹到戶。
我記得農業經濟理論界也有一些討論,比如說包產到戶誰最早,學術界一直有個說法,最早包產到戶的是安徽肥西縣,鳳陽縣其實比肥西晚。但是後來為什麼人們都講鳳陽縣,我覺得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鳳陽的小崗是包幹到戶的發源地。包幹到戶就是農民的那句話,“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這句話聽起來非常簡單,似乎是個分配方式問題,但從它的實質內容上看,我覺得意義很深,最重要的就是它使得農民的家庭真正地成為一個核算主體。正由於農民家庭成為核算主體,所以生產隊這個核算主體瓦解或者說是廢除,是非常自然的、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杜老指導農村改革有著非常高超的藝術。農村改革最開始的這關,比如說從包產到戶角度去講,講聯產承包,講它和農業生產特點的聯係,講它僅僅是一種分配方式,是分配形式的變化,或是內部管理的變化,一開頭講農村改革,都是這麼講。但是回過頭來一看非常清楚,自從有了包幹到戶,實際上農村的改革,就從內部管理體製改革,從分配方式改革,逐步地轉向了農村財產關係的變革。由於農民開始有了“留下都是自己的”那一部分,而隻要他付出足夠的勞動,留下的也就足夠多,多到他自己消費不完,多到他可以去市場上賣,換成貨幣,最終又把貨幣變成資本。正是在這個基礎上,農民的家庭才從包幹到戶的基礎上,逐步逐步地長出了屬於自己的財產。我們現在從統計上就可以看到,整個農村現在將近有一個億屬於農民家庭所有的財產,而這塊財產就是在包幹到戶的基礎上長出來的。從包產到戶到包幹到戶的轉變,它的重大意義就在於奠定了讓人民公社消亡的基礎,而且朝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在財產方麵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礎。
城裏同誌往往認為農村改革就是包產到戶,那我總要和他們解釋農村真正變化的不在於包產到戶,而在於包幹到戶。而包幹到戶這個東西對於城裏人來說,也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城市改革20多年了,一講城市經濟體製改革,講國有經濟體製改革,總是講如何找到公有製經濟的實現方式、實現形式,如何尋求這樣一種有效的實現形式。但是對農民來說,在包幹到戶這個問題上,關於公有製的財產的實現形式問題,已經找到了一種非常好的路,比如說包幹到戶。包幹到戶到現在已經20多年了,一直到現在從來沒有說土地集體所有變成私有,但是你看到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在農民家庭經營的集體土地上長出了屬於農民家庭自有的財產,而且這種自有的財產不是靠把集體的土地賣掉,把集體的家當裝到自己口袋裏實現的(從統計資料上很清楚地看到,農村集體的資產也是在不斷地增加),而是找到了這樣一種集體公有資產的有效的實現形式之後,才使得農民家庭的財產和農村集體的財產都在增長,實現了這樣一種雙贏的局麵。所以我覺得這裏頭應該還有很多深刻的內容,值得我們去進一步探索。
我今天談這個過程,在座的老領導、一起工作過的同事,都是非常理解、非常清楚的。杜老非常關注政治體製改革,也包括農村的政治體製改革,我也在經常琢磨,為什麼80歲以後,杜老開始更加關注農村的政治體製改革這個問題,我自己也在探索,在想這個問題,不一定對,也不見得杜老就是這麼想的。大家都知道雙層經營是杜老最先提出來的,規範的提法大概是1983年。我記得1982年年底,在大雅寶空軍招待所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就是製定1983年一號文件那次,有一天在吃午飯前,我在杜老的房間裏跟杜老彙報我們下去調查的情況。到吃飯的時間了,跟杜老出房間一起乘電梯下樓。在電梯裏我和杜老講,你說的這個雙層經營,我不是很讚成,我說農民這層是經營,村裏這層好像不是經營。結果杜老當時跟我說了一段話,到現在26年了,在電梯間裏說的一段話,依然在耳邊回響。杜老說,小青年啊,不知道厲害,不說雙層經營這句話,是要掉腦袋的。這件事我到現在還記得非常深刻。那麼我理解能夠比較順利地推進農村經濟體製改革,而且在一種似乎沒有發生很大的社會震蕩的情況下,就把農村的財產關係朝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的方向理順了。因為沒有個人的財產,最終不可能有市場經濟,而要有個人的財產,別人都認為是要分集體的家當,農村的改革卻不是,是通過一種保存集體財產的存量,合理分配包幹到戶之後的增量,來解決個人的財產積累的方法,為市場經濟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但是我想當初要是有人提出,包幹到戶的結果會長出一大塊個人財產的話,這是在當初就搞不下去的。所以我覺得杜老當初提出雙層經營,確實有著非常深刻、非常強烈的政治和經濟方麵的考慮,這才得以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將農村改革順利推進。但是我一直這麼想,農村可能有很多後遺症,就是人民公社的體製的影響在有的地方還較明顯,這種東西我坦率地說句話,可能和雙層經營的提法也是有聯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