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資源的市場配量,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作者指出我國商品市場日趨活躍,但要素市場發展相對滯後,因此要發育包括土地在內的生產要素市場,以根據價格信號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實行資源的有償使用,可以激勵和改進資源的利用方式。
在人多地少的中國,土地是最稀缺而又不可再生的資源,它既是農業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社會保障依靠,是必須慎重對待的大問題,為此作者給予了更多的關注。他強調的重點是穩定承包權、放活使用權、明晰所有權,發育土地市場,把工作重點從政策層麵轉向法製方麵,建立法律保障製度。作者指出,一種好的土地製度:一是要有明晰的產權界定,二是要有法律保障,有這兩者就可以避免製度的殘缺。作者說,公有土地家庭承包,承包戶隻有使用權,是債權而非物權。土地集體所有,現在是組有、村有、鄉有並存。誰代表集體,沒有一個組織,變成鄉鎮幹部為代表。承包期30年不變,有些地方成了“三年大調整,一年小調整”。而且土地並非全部國有,卻由政府控製初級市場的交易權,征地補償費又遠低於市場價格,以損害農民利益為代價補充財政收入。作者指出,為改進上述狀況,有人提議回到土地私有化,所舉理由雖有說服力,但實行過程難免再次引起土地兼並,階級分化,從而影響社會和諧。在土地製度問題上,雖處於兩難境地,但隻能趨利避害,十全十美的決策難於作出。作者主張,通過立法,所有權回歸農民,最終賦予農民完整的土地財產權,取代土地承包製。作為過渡,對現有承包田,賦予農民“用益物權”,包含經營權、抵押權、入股權、轉讓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保持生產要素的流動性。土地流轉,不能靠行政手段,不能提倡隨人口變化調整土地,那是小農平均主義。最重要的事情是構建統一的土地市場,按照市場機製解決土地的流動,替代人為調整,也取代政府控製,根據價格信號優化配置稀缺的土地資源。由此而產生的富裕程度的差別,則要靠社會保障製度、財政轉移支付和稅收等手段加以解決。此外,作者還建議在縣級設立土地法庭,對農民進行法律援助。農民的土地權利受到侵害要有仲裁機構,有相應的仲裁程序。政府則要有司法檢查,使之有法可依,執法必嚴。
勞動力作為最活躍的生產要素,同樣需要按照市場原則配置。作者認為中國農村的基本問題,是農民人口數量和土地資源不匹配,需要大量向外輸出勞力,開辟新的收益來源,以提高農民的收入。“減少農民,才可以富裕農民”。目前,外出的勞力,有的在本區內流動,有的跨區、跨省流動,有的短期打工,有的長期外遷。政府的職能是使流動的無序性逐步變為有序性,並發揮各類中介組織的作用。作者認為,以農民工這種形態作為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人口轉移的過渡方式有某種必然性,它可能會產生兩個積極作用:一是有利於直接回饋鄉村。農民工每年帶回家的資金成百上千億,同時還帶回外部的文化信息和社會關係網絡,對貧困農村的發展促進作用是財政轉移支付所不能替代的。二是有利於分散快速城市化所產生的壓力。城市快速發展過程中很多就業崗位會隨產業更替和市場周期而頻繁流動、頻繁漲落,農民工適應了這些特點,為城市提供更具彈性的勞動力供給。作者指出,但是必須看到,大量農民工長期不被城市吸納整合乃至受到歧視忽略,定會累積很多的矛盾,處理不好也可能造成重大不穩定因素。因此,作者認為農民工問題是統籌城鄉發展的一個關鍵切入點。駕馭得好,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就可以比較順利,希望越來越多的人能夠關心農民工問題。作者還提出了勞動力流動兩大走向的見解,一是城鄉之間的流動,二是東西部之間的流動。目前,呈現的主要是西部勞動力向東部流動的趨勢,但是隨著西部豐富資源的開發,現時的“西人東流”將變為“東人西進”,在那裏再造一個中國。因為隨著人口的進一步增長,將麵臨“糧從哪裏來,人到哪裏去”的難題。看來隻有一個去處就是大西北。
包括鄉鎮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是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重要載體,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亮點。作者比喻,如同森林是由草、灌、喬不同植物合成的群落一樣,經濟活動中也需要大、中、小企業並存。發展多種所有製的中小企業,是在原有的社會經濟盤子之外,增加新的經濟成分,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實行“增量改革”的需要。群眾利用小規模資本,在二、三產業領域創業,解決就業問題,並補充原來收益的不足,是群眾參與、分享工業化利益的一個好製度,是培養中產階級、防止兩極分化的一種有效措施,也是國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一支創新力量。發展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是符合我國現實資源稟賦的選擇。從世界經濟發達國家看,眾多的中小企業都是本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活動中最活躍的力量。很多技術的創新,都源自於中小企業。作者預測,今後將會有更多的人力資源聚集於中小企業,成為日益占主導地位的生產要素。他指出,我國中小企業從限製發展到允許發展,經曆了起落不定的過程。促其進一步發展,從政府來說應采取積極的扶持政策,設置相應機構為這些企業提供綜合服務,並統籌有關保護、支持、引導的政策法規,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完善金融支持係統,建立區域共同技術係統和社會保障製度。從企業自身來說,其中的鄉鎮企業需加快股份製改製,明晰產權,政企分開,突破地區限製,在自願基礎上進行兼並重組,向城鎮集中,以提高資源利用率;那些私有製的家族企業,應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各類中小企業都需要實現新一輪的技術升級,努力創新,拿出好的品牌參與“入世”之後的國際競爭。
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不論公私經濟都必須接受市場競爭考驗。在競爭條件下,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民營經濟也將有進有退。作者認為,國有經濟是國家賴以調節國民收入的一項不可缺失的工具,而民有、民營、民受益的民營經濟,乃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兩者盡管有進退的變化,但從總體上觀察,混合型經濟結構並不會消失。因為以公有製為主導多種所有製並存這種經濟組合,是和我國的生產力發展現狀相適應的。在作者看來,混合型經濟生命力之所以很強,是因為它可以兼容並蓄,動員多方麵的社會資本存量,轉化為有效的生產投入品,增加市場供給,滿足社會需求。作者的結論是,經濟多元化是一種曆史發展的自然秩序。清一色的公有製和清一色的私有製在以往的曆史上沒有出現,估計可預見的未來也未必一定會出現。
80年代中期,作者提出了“兩個下鄉、兩個進城和一個建設”的命題,即技術和工業品下鄉,農產品和農民進城,加快城鎮建設,以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所以將城鎮建設作為戰略性任務提出,是因為城鎮的發展可以為二、三產業提供載體,取得聚集效應,可以減少流入大城市的農民,而在近距離為其提供農外就業機會,也可以使鄉鎮企業找到最好的聚集區,共同利用服務業。城鎮能夠促進生產的社會化,而生產的社會化又會促進生產關係的社會化,城鎮化、工業化、社會化乃是一個事物的多維表現。在中國,就整個城市化進程而言,是遠遠滯後於工業化進程的,為此作者指出中國的“城市短缺”已成為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瓶頸。農村有條件優先發展小城鎮,加快城市化的步伐。為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政府應改革現行的戶籍製度,創造出一條節省資源與資本投入的城市化道路。城市的發展,需要以非農產業的發展為前提,重視吸引多種投資主體參加建設,允許多種經濟成分的並存發展,作好規劃,充分利用好稀缺的土地和水資源,實行大中小城市的配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