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市場經濟,作者認為有好的也有壞的,要爭取建立好的市場經濟,可調控的市場經濟,而不是放任自流的市場經濟。應強化政府調控功能,維護法製秩序,打擊非法活動,製止錢權交易,關懷弱勢群眾,防止過度競爭。
三
作者主張在經濟上實行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在政治體製上則要實行以建立民主法治為基本內容的改革。而且這種經濟因素的改革和非經濟因素的改革,必須相輔相成,協調配套進行。市場經濟包含多元化的經濟成分,反映到政治上必然出現多種經濟主體參與的新格局,隻有發揚民主,才能使這些不同要求、不同聲音得以充分表達,以便集中起來實行科學決策。如果政治體製改革滯後於經濟體製改革,單純市場經濟的推進,缺乏法製約束,不僅會帶來更多的市場風險,而且會引發那些腐敗分子權錢交易的尋租行為,或利用改革之機,非法剝奪群眾權益,侵吞改革果實,造成分配不公,甚至兩極分化等社會弊端。況且,如果沒有政治體製改革為經濟體製改革提供政治和人文保障,缺乏堅實的法治基礎,公私財產權沒有保障,形成“你的變成我的,我的變成你的”,互相侵權,使市場經濟和商品交換喪失產權基礎,就會造成社會關係的不確定性。為此,作者強調要配合經濟體製改革的發展,適時啟動和加快政治體製改革步伐,鼓勵製度創新,在過“市場關”的同時過好“民主關”,把改革所支付的代價減少到最低程度。
作者強調政治體製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立民主法製和監督機製。他指出,盡管由於各個國家的經濟文化政治傳統的不同,民主政治體製也需采取適合本國國情的不同形式,但民主製度是全球化的潮流。我國是以勞動人民為主的民主共和國,重大決策由人民當家作主。這實際在更廣闊的基礎上發展了民主。然而,由於缺乏程序和形式民主,卻是一項政治體製的缺陷,導致人民民主優越性得不到充分發揮。一個民主國家要體現人民的共同意誌,保護人民的民主權利,不能以公權壓民權,要鼓勵人民群眾自求解放。凡涉及公眾利益的事情,要按公開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則辦事,堅持民主決策程序,拓展政權的群眾基礎。一個能自由思考、自由表達意見的環境,將有助於鼓勵人們創新,並且適時地、有效地集中人民的訴求,建立民主通道,作為施政依據。在解放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一個統一的意誌,形成法律秩序。作者認為,之所以要以民主政治來團結群眾,是因為人民的要求不全是經濟方麵的,他們還要求自由選擇,參與管理政事,要求提高文化素質。民主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製度,應消除對民主的“恐懼症”。
作者認為,民主的內涵,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還有民主製衡、民主監督。監督和製衡機製更需加強。他指出,一個企業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可以互相製約。為保持政府的公平、公正、公開,有必要設計一套能夠相互製約包括橫向製約的機製。其他各類政治組織也應相互製衡,接受來自群眾的監督,建立涵蓋全國上下左右的自律機製。這樣可以避免過度集權,避免獨斷專行,也有利於各級領導在作出決策時,防錯於事前,減損於事後。
作者指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僅資本、土地卷入商品交換大潮,而且組織權力也資源化,權力進入市場,權錢交易,滋長出腐敗分子。消除腐敗是眾望所歸。但是,現在注重的是事後的辦法,對貪汙腐化的人給予嚴厲處置;事前的辦法,就是民主監督,包括輿論監督和工農群眾監督。
作者認為,黨領導改革,黨組織本身也應結合改革實踐,搞好自身改革。為推進國家民主,黨內應首先發揚民主。像恩格斯所說共產黨的先進性不僅在於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而且還在於其“組織本身是完全民主的”。黨的各級組織和幹部,都應接受監督。根治之道,作為執政黨,第一步應退出過多的對具體經濟事業的審批事務,集中精力於重大政策的製定,重點放在政治領導和政治監督上。要加強人大和政協的民主功能。
作者特別強調培養農民的民主意識,認為民主是個大學校,可以使農民學會在法律秩序下的自由和自律相統一的新傳統。他說,中國是一個受封建專製主義長期統治的國家,民主是個稀缺的政治因素。幾千年的曆史,既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也積澱了某些毒害人民精神的封建殘留物,諸如等級製、家長製、一言堂、公權侵犯私權、權力支配經濟以及人身依附等,可謂根深蒂固。受害最深的則是農民。無產階級奪取政權,推翻三座大山,實行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階級的基礎,但許多封建殘留物仍滯留在上層建築,並得到自然經濟的支撐,加之種種原因使本應形成的民主機製並未形成。清除封建殘餘的影響,應當在進行社會主義傳統教育、反對資產階級思想毒害的同時,提高農民的民主意識,認清自身地位和權利義務,擺脫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意識,自求解放,自求發展,自強不息,為改善自身的社會經濟地位而努力。
作者強調要給農民以國民待遇,認為我們欠農民太多。他指出,中央重視農業,提高農民地位是一貫的方針,但和市民相比,農民還沒有真正取得國民待遇,有些方麵還受到歧視。比如,農民還沒有自由遷徙的權利,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與城市居民也有差別,社會保障製度在農村尚未真正建立起來,農村醫療衛生保障不夠健全,收入上的城鄉差別也呈現擴大趨勢。他建議實行專門立法,明令廢除對農民有歧視性的政策規定,給農民以最基本的公民權利。
作者主張構建農村公民社會,不斷強化社會功能,逐步弱化行政權力。他指出,我國是一個農民人口眾多的大國,農民的經濟地位已有所改善,政治上仍未真正進入公民社會。發展鄉村自治、社區自治、民主自治,這是培養農民獨立經營、構建公民社會的重要步驟。我國《憲法》賦予村級自治權力,就是讓村民大眾自己組織起來,自己當家作主,靠自己的人力、物力、財力,建設物質和精神文明;就是要提高農民參與管理政事的願望和能力,鍛煉成新社會的積極公民,民主選出廉潔奉公的村委會,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農村公民社會,應是農民自治、自主、自強,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開放的社會。
作者在90歲生日時講道,腦子裏有兩個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放心不下:第一是怎樣減少農村人口,組織好農村人口的轉移;第二是農民缺少自己代言人。全世界的經驗,最好建立農民協會。他希望盡早解決這個問題。成立農民協會,是作者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多次以口頭或書麵方式提出的建議。所以要成立農民協會,是需要這個組織作為農民的代言人,代表農民的利益,反映農民的訴求,維護農民的權利,提升農民的談判地位和話語權。作者指出,農民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其他少數群體如青年、婦女、工人等都有自己相應的組織,隻有農民沒有自己的組織,缺乏平等的對話機製和談判地位。有了農協,農民就能取得平等的政治地位,與其他社會階層共謀國事,使政府、企業、人民團體形成相互依存又互相製衡的合作關係,以利於保持社會穩定。作者指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要同國際上各種非政府組織打交道,需要重新認真考慮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建立農民協會及各類專業技術協會。
杜老曾經說過,農村問題是個永恒的主題,與之相關聯的因素太多,誰也不能一下子窮盡真理,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學習。杜老年已95歲,耄耋之年,仍孜孜不倦,執著探索,筆耕不息。這種活到老、學到老、學問做到老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杜潤生文集(1980—2008)》這部彙集了作者對我國改革、特別是對農村改革論述的著作,當然並未窮盡真理,但是它的出版將為我們探索解決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的真理,開辟新的繼續前進的道路。
(本文作者餘展係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張太英係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原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