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麵所提及,流傳至今的諸本《營造法式》正文均為34卷,卷數前後連續,並無缺佚。而且《營造法式》卷八《小木作製度三》,卷十一《小木作製度六》,卷十二《雕作製度》、《旋作製度》、《鋸作製度》與《竹作製度》,卷十三《瓦作製度》、《泥作製度》,也與現存的宋刻元修(或明修)本《營造法式》殘卷、殘頁相一致。但李誡在《營造法式?看詳》的“總諸作看詳”中卻記《營造法式》卷數為36卷,其文為:“今編修到海行《營造法式》,《總釋》並《總例》共二卷,《製度》一十五卷,《功限》一十卷,《料例》並《工作等第》共三卷,《圖樣》六卷,《目錄》一卷,總三十六卷;計三百五十七篇,共三千五百五十五條。
如何看待兩者不一致現象?這一問題在清代已引起學者的注意,主要看法有二:一是“後人並省”說,二是“傳抄致誤”說。此外,明人唐順之《荊川稗編》抄錄《營造法式?看詳》中夾有傳本《營造法式》所無的“屋楹數”一篇,也引起近人的注意。
一、“後人並省”說與“傳抄致誤”說
1.“後人並省”說
“後人並省”說,見於《〈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其全文為:
《營造法式》三十四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宋通直郎試將作少監李誡奉敕撰。初,熙寧中敕將作監官編修《營造法式》,至元祐六年成書。紹聖四年以所修之本隻是料狀,別無變造製度,難以行用,命誡別加撰輯。誡乃考究群書,並與人匠講說,分列類例,以元符三年奏上之。崇寧二年複請用小字鏤版頒行。誡所作總看詳中稱,今編修海行《法式》,《總釋》、《總例》共二卷,《製度》十五卷,《功限》十卷,《料例》並《工作等第》三卷,《圖樣》六卷,《目錄》一卷,總三十六卷,計三百五十七篇。內四十九篇係於經史等群書中檢尋考究,其三百八篇係自來工作相傳,經久可用之法,與諸作諳會工匠詳悉講究。蓋其書所言雖止藝事,而能考證經傳,參會眾說,以合於古者飭材庀事之義。故陳振孫《書錄解題》以為遠出喻皓《木經》之上。考陸友仁《硯北雜誌》,載誡所著尚有《續山海經》十卷,《古篆說文》十卷,《續同姓名錄》二卷,《琵琶錄》三卷,《馬經》三卷,《六博經》三卷。則誡本博洽之士,故所撰述具有條理。惟友仁稱誡字明仲,而書其名作誠字。然範氏天一閣影抄宋本及《宋史?藝文誌》、《文獻通考》俱作誡字,疑友仁誤也。此本前有誡所奏劄及進書序各一篇。其第三十一卷當為《木作製度圖樣》上篇,原本已闕,而以《看詳》一卷錯入其中。檢《永樂大典》內亦載有此書,其所闕二十餘圖並在。今據以補足,而仍移《看詳》於卷首。又《看詳》內稱書總三十六卷,而今本《製度》一門較原目少二卷,僅三十四卷。《永樂大典》所載不分卷數,無可參校。而核其前後篇目,又別無脫漏。疑為後人所並省,今亦姑仍其舊雲。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已注意到,《看詳》記《製度》15卷,而今本《營造法式》中《製度》部分僅為13卷,較《看詳》所述少2卷,這正是為什麼傳本《營造法式》正文為34卷,而不是《看詳》中所記述的36卷的關鍵之所在。而核其前後篇目,又別無脫漏,隨提出“疑為後人所並省”的觀點,但苦於無實據。
事實上,《營造法式》“為後人所並省”的可能性並不大。理由有二:
一是查宋代晁載之《續談助》、晁公武《郡齋讀書後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均記《營造法式》正文卷數為34卷,與傳本同。如《續談助》卷五中,抄錄了《營造法式》50餘則,其跋語雲:“右鈔崇寧二年正月通直郎試將作少監李誠(誡)所編《營造法式》。其宮殿、佛道龕帳非常所用者,皆不敢取。自卷十六至二十五並土木等功限,自卷二十六至二十八並諸作用釘膠等料用例,自卷二十九至三十四並製度圖樣。並無鈔。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潤州通判廳西樓北齋伯宇記。此為晁載之崇寧五年(1106)記文,上距《營造法式》北宋刊本的頒行僅3年時間,著者所見的《營造法式》應當是初刊本,所記應當準確。據上所引,晁載之所見初刊本《營造法式》正文卷數應為34卷,且自卷十六起為《功限》、《料例》部分。由此推之,前麵尚有《總釋》與《製度》共15卷,即《總釋》2卷,《製度》13卷。這與傳本《營造法式》卷目完全相符。
二是查現行《營造法式》的篇目為357篇,以編纂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兩部分:一為“係於經史等群書中檢尋考究”的48篇(即《總釋》部分,不包括《總例》),二為“係自來工作相傳,……並不曾參用舊文”的309篇(即《製度》、《功限》、《料例》等部分)。據《看詳》中所列,前者為49篇,後者為308篇,兩者略有出入,但現行《營造法式》的篇目總數與《看詳》中所記完全相同。《看詳》記《營造法式》篇幅為“總三十六卷,計三百五十七篇,共三千五百五十五條”。李誡把卷數(36)、篇數(357)、條數(3555)同時列出,表明《營造法式》正文部分的卷、篇、條之間條在著綱目式的對應關係。如果《製度》部分被後人刪去兩卷,那麼篇目也會相應減少。既然篇目數完全相同,說明《營造法式》未被後人所刪並。目前也有學者仍認為《營造法式》曾被刪並。
2.“傳抄致誤”說
“後人並省”說難以成立,那麼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呢?對此,瞿鏞在《鐵琴銅劍樓書目》中就提出了“傳抄致誤”說。常熟瞿氏藏書始於嘉慶、道光時的瞿紹基。因主人收藏有鐵琴與銅劍,故命名藏書樓為“鐵琴銅劍樓”。瞿鏞為瞿紹基之子。子承父誌,精勤搜羅,使鐵琴銅劍樓終成規模,成為清代四大私家藏書樓之一。鐵琴銅劍樓藏書豐富,據宋刊本傳抄的《營造法式》便是其藏書之一。因此在《鐵琴銅劍樓書目》中就有了《營造法式》條目與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