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營造學社成立之前,陶湘等學者已關注到《營造法式》的版本問題。這些成果,為後人了解《營造法式》的版本及流傳情況提供了基礎。
一、宋代刻本
1.“紹聖本”或“崇寧本”
李誡重別編修《營造法式》是從紹聖年間開始的。又因它是在崇寧間印行的,後世通常稱它為“崇寧本”。
《營造法式》在崇寧二年(1103)印刷頒發各地官署之後,立即受到社會上的重視。如晁載之於崇寧五年(1106)所輯的《續談助》卷五中,就抄錄了《營造法式》50餘則,時距“崇寧本”頒行僅3年。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莊季裕所撰的《雞肋編》中也摘錄了《營造法式》自《看詳》至卷四的部分內容,時距“崇寧本”頒行剛滿30年。“崇寧本”《營造法式》頒行僅僅3年後,文人就開始傳鈔,足見此書的影響。所以,晁公武在《郡齋讀書誌》中這樣說:“將作《營造法式》三十四卷,皇朝李誡撰。熙寧中敕將作監編修《營造法式》,誡以為未備,乃考究經史,並詢匠工,以成此書,頒於列郡。世謂喻皓《木經》極為精詳,此書蓋過之。
“世謂喻皓《木經》極為精詳,此書蓋過之”,可見時人給了《營造法式》極高的評價。《郡齋讀書誌》含《誌》、《後誌》、《附誌》,前兩者為晁公武撰,後者為趙希弁續輯。“將作《營造法式》”條見於《後誌》卷一。,時距《營造法式》刊行的崇寧二年不超過23年。他所見到的應是崇寧中“頒於列郡”的《營造法式》初刊本。
《營造法式》主要是“頒行列郡”僅供各地官署參行,因此估計當時其印行的數量不多。上述《營造法式》頒行不久就有文人開始傳抄的情形,也間接地說明了這一點。
2.“紹興本”
宋室南遷,定都臨安(今杭州),重建宮闕。如何使營造活動既合“禮”又合“法”,成了當務之急。。紹興十三年(1143),時任臨安知府的王喚曾建議在秘閣舉辦曝書會,以尋覓亡佚典籍。次年正月,王喚出任平江(今蘇州)知府,不久就尋得“崇寧本”《營造法式》,並於紹興十五年(1145)雕版重刊。今存各本《營造法式》均附有紹興重刻題記:“平江府今得紹聖《營造法式》舊本,並《目錄》、《看詳》共一十四冊。紹興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校勘重刊。”下署陳綱校勘、王喚重刊等字樣。這個本子被後人稱之為“紹興本”。“紹興本”主持者王喚係秦檜妻弟,雖名聲不佳,但重刻《營造法式》之舉,對於該書得以流傳至今,功不可沒。後世的《營造法式》各種抄本、刻本,皆與“紹興本”有關。
3.“紹定本”
經過80年餘年,“紹興本”也已成為難得的刊本。於是,平江府在紹定年間(1228-1233)又一次重刻了《營造法式》。此次重刻之事,為史籍所不載,是當代學者據20世紀在清內閣大庫殘檔中發現的宋刻本《營造法式》殘卷、殘頁上的刻工名字而推定的。宋代刻書大都在版心刻有刻工的名字,既表明責任,也用以計工費,同時也為後人辨別文獻版別提供了難得的線索。
1918年,時任教育總長的傅增湘發起整理“八千麻袋”的大內檔案,不久便於廢紙堆裏檢得《營造法式》卷八首頁之前半和第五頁全頁,當時驚為“崇寧本”殘頁,也有學者認為是“紹興本”殘頁。既然發現了宋本殘頁,當時學術界就推想必有全本,但遍求無所獲。直到20世紀50年代,終於發現了宋刻殘本。該殘本現藏國家圖書館,但其源流不詳。據陳仲篪推測,該殘本疑為清內閣大庫遺物。根據卷十二《雕作製度》內的“雕混作之製”條中“羦羊”之“羦”存在缺末筆現象,係避宋欽宗趙桓之諱,推定其為紹興或紹興之後的宋刻本。又根據書邊裏口下有刻工徐珙、金榮、蔣榮祖、蔣宗、馬良臣、賈裕等人名,係他們刻過紹定《吳郡誌》、《磧砂藏》等書,推定其為南宋後期平江府官版(。同時根據殘本字體存在既有較整齊的又有較粗劣的現象,推定較整齊者為原版,較粗劣者為元代補修版。由此認定該本是宋刻經元修補後印刷而留存下來的殘本。大概是因為認定其為經元代修補後印刷,隻是一種推測而並沒有提供充足的證據的緣故,因而學術界又有另一種推論,即該本為經明代修補印刷而留存的殘本。由此看來,該殘卷既非“崇寧本”,也非“紹興本”,而是宋刻元修(或明修)本殘本。由於原版是南宋紹定年間根據“紹興本”重刻,因此被稱之為“紹定本”。
以上是宋代刻本的大致情況。概而言之,現在所知的《營造法式》宋刻本有北宋刻本--“崇寧本”,南宋刻本--“紹興本”和“紹定本”,共三個刻本。大內檔案中發現的《營造法式》卷八首頁之前半和第五頁全頁,有人曾認為是“崇寧本”殘頁,也有人認為是“紹興本”殘頁,但現在看來,兩者的可能性均不大,而很可能是已發現的“紹定本”的散失的殘頁。如果真的如此,那麼,宋刻“崇寧本”和“紹興本”現均已不傳,“紹定本”是目前僅存的《營造法式》宋刻本。
二、元明清時期的宋刻本與抄本收藏
1.宋刻元修本或宋刻明修本
無論是“崇寧本”還是之後的“紹興本”、“紹定本”,它們的刊行都是為適應宋代宮闕衙署的營建,以及確立、重申營造規矩的需要。宋以後,《營造法式》雖已失去營造法規地位,但仍是指導營造活動的重要典籍。現存的“紹定本”殘本,被認為是宋刻元修本也好,認為是宋刻明修本也罷,說明《營造法式》曾經在元代或明代重印過。之所以重印,因為有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