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3 / 3)

笏頭碣:碑身絡周,方直座或疊澀坐造減地平鈒花。實例如河北正定隆興寺唐碑。

(4)素平

素平,即指光平的表麵,或指在光平的表麵上雕陰紋線刻花紋。《營造法式》功限中沒有涉及此類裝飾,但在實際工程中使用較多。

從實物看,一個雕刻物在某些部位會出現平麵,如:有些柱礎,在覆盆部位作雕刻,而盆唇部位多為光平素麵;有些石欄杆,花板部位作雕板剔地起突花,而蜀柱或盆唇、束腰則用光麵。在許多情況下,素麵與雕刻麵是同時存在,因此將“素平”列入雕鐫製度,是就雕刻物整體而言的。還有一種由多重線腳組成的石構件,如須彌座,全用“素平”石麵疊落而成,總體上靠線腳輪廓的變化,達到類似雕刻物的藝術效果,於是把這一類使用“素平”處理的手法歸人雕鐫製度之中,也是合乎情理的。另外還有一種陰紋線刻的雕飾,即在光平的石麵上用刀刻出優美的圖案或人物,但立體感不強。此類雕飾與剔地起突、壓地隱起、減地平鈒皆不同,或許也可歸入素平類。

這四種雕鐫手法的產生可上溯到先秦時代,至秦漢時期,匠人們已能熟練地運用和駕馭它們。唐宋時期,雕鐫技藝達到更為完美的程度,並形成了製度。自南宋以後,石雕出現了一種為追求技巧而忽略總體藝術效果把握的趨向,特別是清代中、晚期的一些作品,以處處施用剔地起突,乃至透雕為時尚,對技巧的表現代替了對整體藝術效果的追求。其實,一座建築的石構件,如須彌座,完全用“剔地起突”並不一定比完全用“素平”的總體效果好。《營造法式》對建築的不同部位或不同構件規定了不同的雕鐫製度,目的就在於追求總體的藝術效果。四種雕鐫製度在一座建築物中如何互相配合有賴於總體設計,並非建築等第越高,雕鐫越複雜、越費工就越好。《營造法式》卷十六所列每種雕鐫手法不同的使用部位,是有道理的。有的部位或建築構件用一種雕鐫手法便恰到好處,如笏頭碣,隻有減地平鈒一種雕鐫手法即是典型的例子,而有些則須運用多種手法,如柱礎,有四種不同的雕鐫手法。《營造法式》中對四種雕鐫手法的適度運用,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宋代石作雕刻的藝術水平。

在建築群組中,有時需要放置獨立於建築造型之外的雕刻物,如石獅、石碑之類。石獅、石碑的鼇座等類似圓雕的雕鐫手法不在上述四類之內。《營造法式》專列雕作一項,圓雕被歸入雕作製度的“混作”之中。不過,《營造法式》的雕作製度主要是針對木雕而言。

3.石雕紋樣

《營造法式?石作製度》把石雕紋樣歸納為11類,即:“其所造華文製度有十一品:一曰海石榴華;二曰寶相華;三曰牡丹華;四曰蕙草;五曰雲文;六曰水浪;七曰寶山;八曰寶階;九曰鋪地蓮華;十曰仰覆蓮華;十一曰寶裝蓮華。或於華文之內,間以龍鳳獅獸及化生之類者,隨其所宜,分布用之。

“造華文製度有十一品”,體現了《營造法式》對石雕紋樣規定的規範性,而“或於華文之內,間以龍鳳獅獸及化生之類者,隨其所宜,分布用之”,則體現了對石雕紋樣類別選擇和運用的靈活性。

在現存的宋代或與宋代相近的建築遺物中,上述石雕紋樣並不鮮見。如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柱身為海石榴花紋樣,北宋永裕陵西列望柱柱身有寶相花紋樣,北宋永照陵西列馬台、蘇州瑞光塔須彌座束腰均飾雲紋,杭州靈隱寺大殿前石塔基座用水浪裝飾,正定隆興寺殘存柱礎、濟源奉先觀大殿柱礎皆用鋪地蓮花,蘇州甪直寶聖寺大殿柱礎為寶裝蓮花,等等。尤其是蘇州羅漢院大殿及登封少林寺初祖庵大殿的石柱雕飾皆采用了壓地隱起手法,雕鐫出海石榴花間化生童子,寶相花間鶴、雁、鳳等,與《營造法式》所載製度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