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法式》在卷六《小木作製度一》和卷七《小木作製度二》中所記述的門、窗類裝修,包括了板門、烏頭門、軟門、格子門、破子欞窗、睒電窗、板欞窗、闌檻鉤窗等多種樣式與做法。
一、門類
門,是建築中具有圍護與溝通雙重功能的裝修構件。古時稱雙扇為門,單扇為戶,後世統稱為門。《營造法式》所列的門有板門、軟門、烏頭門、格子門等數種。
1.板門
板門,是用豎向木板拚成的門。其兩側兩塊加厚,做門軸和門關卯口,在背麵嵌入水平的楅條。宮殿上的板門,板釘在楅上,釘頭加鎦金銅帽稱門釘,作為裝飾。門環由獸首銜住,稱鋪首。一般住宅不用門釘,鋪首做成鈸形,稱門鈸。板門出現時間最早,是較為堅牢的門,其多少帶有一些防禦性質,通常用於住宅外門、城門、宮殿與祠廟的大門(見圖51)。有時也作為殿門或殿內隔牆上的門。
《營造法式?小木作製度一》規定:“造板門之製:高七尺至二丈四尺,廣與高方。如減廣者,不得過五分之一。其名件廣厚,皆取門每尺之高,積而為法。也就是說,板門的高度範圍為7-24尺,高寬比1∶1或1∶0.8,即“廣與高方”,“如減廣者不得過五分之一”。如單扇門,則高不過7尺。
板門各部分的構成及尺度,《營造法式》規定如下:
肘板:即板門上靠近大門邊的邊框,清代稱為大邊。其尺度為長視門高,每門1尺,則廣1寸,厚3分。
副肘板:即板門上與肘板相對的邊框。其尺度為長廣同上,厚2分5厘。
身口板:即界於肘板與副肘板之間的門板,清代稱之為門板。其尺度為長同上,廣隨材,通肘板與副肘板合縫計數,令足一扇之廣。此處的“材”為木料、木材之意;“通”即連同、合計之意。
楅:是串連肘板、副肘板和身口板的橫木,類似清代的穿戴。其尺度為每門廣1尺,則長9寸2分,廣8分,厚5分。
額:即門上的上橫框,清代稱上檻。其尺度為長隨間之廣,其廣8分,厚3分。
雞棲木:為安在門額上以容門軸的有孔木構件,清代稱連楹。其尺度為長厚同額,廣6分。
門簪:即把雞棲木固定在門額上的構件。其尺度為長1寸8分,廣4分,頭長4分半。
立頰:即清代的抱框,是立於門兩邊的構件。其尺度為長同肘板,廣7分,厚同額。
地栿:即門檻、下檻。其尺度為長厚同額,廣同頰。
門砧:即門枕,通常為石造,作為承門軸的構件。其尺度為長2寸1分,廣9分,厚6分。
門的大小不同,固定門扇的構件也有所區別。如7尺小門,門上不需用通長的雞棲木,下部也不作石門砧,上下隻用一塊短木“伏兔”即可。而高12尺以上的大門,為防止木門軸磨損,上下套“鐵筒子”,下部石砧成起的半圓球,稱為“鵝台石砧”,使之與鐵筒子匹配。高20尺以上的門,對門軸上下需作進一步處理,上部門軸安鐵鐧,雞棲木承門軸的圓孔內安鐵釧,下部門軸安鐵靴臼,石地門砧安鐵鵝台,鐵靴臼套在鐵鵝台上。經過這樣的處理,在開關門扇時,利用鐵構件相互摩擦,使木門軸得到保護。
2.烏頭門
烏頭門,又稱欞星門,出現於唐代或稍早,是一種禮儀性的門,作用類似牌樓,但形製不同。其形製是地上栽兩根木柱,柱間上方架橫額,形成門框,內裝雙扇門。門扇四周有框,上部裝直欞,下部嵌門板,大的在背麵加剪刀撐。一般用作住宅、祠廟的外門。明、清時用在壇廟、陵墓中的欞星門的立柱改用石製。
《營造法式?小木作製度一》規定:“造烏頭門之製:高八尺至二丈二尺,廣與高方。若高一丈五尺以上,如減廣不過五分之一。用雙腰串。每扇各隨其長,於上腰中心分作兩分,腰上安子桯、欞子。腰華以下,並安障水板。或下安腳,則於下桯子上施一條。其板內外並施牙頭護縫。門後用羅文楅。其名件廣厚,皆取門每尺之高,積而為法。也就是說,烏頭門的高度為高8-22尺,廣與高同。若高15尺以上則廣可減少1/5。其構成由肘板、上下桯、子桯、欞子、腰串、腰華板、障水板、腳板、羅文楅等。
對於烏頭門的構成及尺度,《營造法式》進一步規定:
肘:即門上邊挺。其尺度為長視高,每門1尺,廣5分,厚3分3厘。
桯:是指上、下桯,即門的上、下邊挺。其尺度為長同上,方3分3厘。
腰串:門腰上的橫木,即門中間的抹頭。往往用兩道,所以又稱雙腰串。其尺度為長隨扇之廣,其廣4分,厚同肘。
腰華板:即絛環板,安於腰串之間。其尺度為長隨兩桯之內,廣6分,厚6厘。
腳板:串與下桯之間的木板。其尺度為長厚同上,其廣4分。
子桯:為安於腰串之上或上桯之下以承欞子的橫木。其尺度為廣2分2厘,厚3分。
承欞串:在上下子桯間用於固定欞子的細木串。其尺度為厚廣同子桯。
欞子:即安於腰串、子桯間的垂直條木。其尺度為厚1分。
障水板:即裙板,安於下腰串與下桯之間。其尺度為廣隨兩桯之內,厚7厘。
障水板、腳、腰華內難子:即壓障水、腳、腰華板的木細條。其尺度為長隨桯內四周,方7厘。
牙頭板:在拚板之兩端加貼的、刻有牙頭的裝飾板。其尺度為長同腰華板,廣6分,厚同障水板。
腰華板及腳內牙頭板:即腰華板及腳板之兩端加貼的、刻有牙頭的裝飾板。其尺度為長視廣,其廣亦如之,厚同上。
護縫:即為遮蓋拚板縫的裝飾板。其尺度與牙頭板同。
羅文楅:障水板背麵對角斜安的木條。其尺度為長對角,廣2分5厘,厚2分。
額:即上檻。其尺度為廣8分,厚3分。
立頰:即抱框。其尺度為長視門高,廣7分,厚同額。
挾門柱:烏頭門兩側以夾持門扇的衝天柱。其尺度為方8分,高為門高的1.8倍。下部栽入地下,上部施烏頭。
日月板:為挾門柱兩側伸出的象征日、月的裝飾板。其尺度為長4寸,廣1寸2分,厚1分5厘。
搶柱:即前後支撐挾門柱的斜柱。其尺度為方4分,長度為門高的1.2倍。
此外,烏頭門所用雞棲木、門簪、門砧、門關等與板門同。
3.軟門
一種背麵有楅條,構造近於板門,稱牙頭護縫軟門;一種有邊框,近於格子門,中心填板加護縫,稱合板軟門。軟門用作大門門扇是宋代的做法,清代已不用。
《營造法式?小木作製度一》規定:“造軟門之製:廣與高方;若高一丈五尺以上,如減廣者不過五分之一。說明軟門的高寬大致相同,若高15尺以上則廣可減少1/5。若為牙頭護縫軟門,“高六尺至一丈六尺”,“用雙腰串造。每扇各隨其長,除桯及腰串外,分作三分,腰上留二分,腰下留一分,上下並安板,內外皆施牙頭護縫”。其構成有肘、桯、腰串、腰華板等,具體尺寸《營造法式》規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