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 吳道行的嶽麓情結(3 / 3)

趙寧《新修嶽麓書院誌》輯錄吳道行《嶽麓書院誌》原文十六篇,另有吳道行所作《禹碑辨》、《嶽麓賦》等兩篇,從而保存了吳本崇禎舊誌的不少資料,使我們得以對於吳誌有所了解。《新修嶽麓書院誌》卷二“山水”、“古跡”,入載吳誌《嶽麓山水總記》、《風雩山圖說》、《禹碑山圖說》等七篇,卷三“書院”、“三書院說略”載《書院沿革》、《聖廟圖說》、《城南書院說略》等九篇。

明末湖南著名地方史誌學者周聖楷,為吳道行所修《嶽麓書院誌》欣然作序,對其學行及其《書院誌》做出了高度評價:

見可先生博雅名通,嫻於史學。少負其身價,諸子,一不獲效用於世,而即以其勝情高韻,立乎文章山水之間,郡監司以下,造廬而請者匪朝夕矣。一旦慨然念麓山有誌,非山誌也,郡之形勝係焉;非郡誌也,楚之文憲存焉。於是考其源流,芟其冗複,繪之以圖,暢之以論。俾覽誌者如身在禹碑藏室間,不羨臥遊也;俾登麓者如身在七十二峰之頂,不費宿春也。庶幾劈巨靈之仙掌,現阿之佛國者歟。

吳道行所纂修的地方誌著作,唯一保存至今的為崇禎《長沙府誌》。該誌為崇禎年間的長沙知府雷起龍主修,吳道行纂修。始於崇禎十一年(1638),次年成書付梓。長沙之有府誌,始於元代大德年間鄧桂賢所修,名曰《長沙路誌》。此誌早已失傳。至明代,又有永樂年間纂修的《長沙府誌》。嘉靖初年,知府孫存發起續修,但未能成書。

十年(1531),新任知府潘鎰受孫存之托繼修,並請同朝進士張治協修。

十二年(1633),《長沙府誌》付梓成書,計六卷十二紀(門)。此誌至今尚存。萬曆十八年(1590),知府吳道行參閱永樂、嘉靖兩誌,再修《長沙府誌》,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開雕成書。

崇禎十一年,雷起龍以“感邑乘之久遠,傷廢絕之荒落”,遂“馳檄諸邑”,並請吳道行出而重修《長沙府誌》。吳道行乃“稽傳牒,捃子史,旁參老,更逸求事”;並在嘉靖、萬曆兩部《長沙府誌》的基礎上,“糾訛剔舛,增損是非”,短短一年時間,即“三易稿而就編”(崇禎《長沙府誌·新修長沙府誌繇》),於次年八月刊刻成書。

崇禎《長沙府誌》已為府誌之第五修,全書共十卷,序目一卷,分為沿革、星野、地理、風俗、封建、連帥監司、郡職官、邑職官、衛職官、選舉、宦跡、人物、賦役、物產、建置、衛治、儒學、書院、正祀、兵防、古跡、祥異、方外、雜紀、公移、藝文、禹碑、李邕碑,共二十八門六十二目。與現存的嘉靖誌比較,門類由十二增加到二十八,體例更為整齊,內容更為全麵;又增設了書院和公移、禹碑、李邕碑等數門,原職官一門分為郡、邑、衛三門,也更為細致和合理了。又,嘉靖舊誌中“監司”與“郡司”兩門同列,新誌將“郡司”分出,改為郡職官一門單列。這一門類的結構,與萬曆年間吳道行所修《善化縣誌》比較,大多相似而有所發展,隻是由於府誌範圍更寬,增加了七門。

在內容上,今誌紀事止於成書的崇禎十二年底,較舊誌更為完整和豐富,並增加了許多舊誌未能記載的內容。如舊誌防範之要扼不書,人物世代品行不核,今誌悉為改正。田賦門一條鞭法,舊誌萬曆《長沙府誌》略不載,今誌則備載之,並依明代《湖廣賦役全書》分縣詳注各項編派。對於當時藩租、王田溢額,亦能據事直書,如在賦役王田項載長沙吉王所占膳田、額田,總數多達二十七萬餘畝,幾遍長沙府屬各州縣,真實地反映了明代藩王兼並土地民田與殘酷剝削之一斑。祥異門記載崇禎四年至十二年長沙地區五次大小地震,及崇禎年間瀏陽、湘鄉、湘潭、醴陵各縣農民起義之實況,有裨於長沙地震史和農民鬥爭史研究考證。

更為難得的是,崇禎《長沙府誌》之卷八新設的“公移”一門,為以往地方誌書所未曾設置。該門收入長沙府及所轄諸州縣公文,或長沙府上行監司的報告,或監司道府的批文,或下轄州縣的呈文,或長沙府及下轄州縣之公諭,計二十四篇,均為十分珍貴的檔案文獻資料,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其導語說:“夫公移何以誌也?誌載一方典故,不妨博采旁稽,矧關政事人民之大者乎。是敢成案具在,即遠與近、行與未行,輯而著之,總以信法守而備經製也。”可知該門所輯,均為有關長沙社會政治、經濟重要事務的文件。如《長沙府申除代派錢糧文案略》,係萬曆二十年長沙知府吳道行回複守巡道,關於造報所屬錢糧數目的文件。反映了明朝末年因朝廷加派錢糧,以致人民與地方政府不堪承受的情況。《分轄地方公移碑》,為萬曆四十年長沙府關於長沙、善化兩縣與吉王府、長沙軍衛,分別管轄長沙城內所屬地方的公文。揭示了有明一代吉王府在長沙城內占地廣闊、生活窮奢極欲,以及藩王政治對於社會政治、經濟與人民生活的嚴重影響。又,萬曆四十一年(1613)善化知縣唐源《開河通商議詳紀略》、四十四年(1616)善化縣《興革議詳紀略》二件,是善化縣於明朝末年開浚長沙南湖港,以利通商,以及革除陋規,以蘇民困二案的原始記載。

雷起龍、吳道行纂修《長沙府誌》之時,已是明王朝統治風雨如晦、搖搖欲墜,行將崩潰的最後幾年。應該說編纂者已經看到了這個王朝正在走向沒落。可貴的是,吳道行作為明王朝的殉道者,沒有對此曲意地加以掩飾,而是秉筆直書,揭露當時國家統治的腐敗和黑暗,展示了明王朝末日的種種景象。他在《新修長沙府誌繇》一文中就指出:

蓋今天下視長沙為化國,而科賦重厚,物產磽瘠。按圖者采饒便之虛名,編派日以增,民力日以促,下多積逋,上苦征輸。而又泰寧日久,閑暇自然,卒然饑饉有聞,寇醜狎至,備禦莫支,躊張為患。

在卷五“賦役”門導語和按語中,吳道行又進一步記述了其時民生的疾苦:

國資於民,民植於土。長沙土瘠民貧,乃賦糧獨甲全楚。則夫生齒登耗,繇賦重輕,固有難為言者。矧淩夷至今,重之增派,加之兵荒。撙節愛養,仁人君子宜何如動念耶!

長沙治當衝會,土固衍而瘠,水澤腹不堅。所產自稌粳外,無他伎長,乃糧賦五十八萬七千有零,當全楚三分之一。民已苦於輸納,而又加派日增,以致財盡民貧,田多荒廢,糧多積逋,官民且兩病矣!

應當說,這既是吳道行作為一位史官奮筆直書的體現,又表明了他關心民生疾苦的胸懷,是難能可貴的。

綜觀全誌,體例完善,史料可信,類目簡明,頗具典則,是為明代湖南地方誌之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