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報》還關注湖南特別是長沙的社會經濟生活,在商務行情欄中,幾乎每期都有長沙市場的“日用各物時價表”,“時價表”有每天的銀錢價格,有時還刊載外埠的銀錢價格,以便市民比較。“時價表”列舉的主要是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商品,如米穀、麵粉、食用油、鹽、棉花、桐油、各類煤炭、紙張等。從這些“時價表”中我們可以窺見當時長沙市民的經濟生活,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湘報》與時務學堂、南學會互為表裏,構成了長沙維新派進行維新變法思想和西方民主思想宣傳的重要陣地,並且緊密地與湖南維新運動聯係在一起;其內容豐富而與一般市民密切相關,其文筆暢達而又通俗,因而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創刊後不久即達到五六千份的銷量。《湘報》館還與各府、州、縣的南學分會、學堂密切聯係,構成了遍布全省的《湘報》銷售傳播網絡,使它的影響深入全省各地,甚至偏遠鄉村,對於湖南維新運動的深入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南學會的創辦及演講新學的內容
創辦社團是維新運動中維新派宣傳自己主張、開發民智和積聚自身力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時也是維新運動中新政的主要內容之一。
湖南維新運動中的各種維新社團的創立不僅在數量上在全國都是處於領先地位的,而且從其社團的性質和功能來看,也帶有其他省區創辦社團所不曾有過的特點。這種特點突出表現在成立於長沙的南學會。
南學會籌議於光緒二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間。該年十月二十日(1897年11月14日),德國借口曹州教案,製造了“膠州灣事變”,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南學會正是在這種曆史背景下創辦的。梁啟超在事後曾追記南學會的創辦意圖:
蓋當時正德人侵奪膠州之時,列國分割中國之論大起,故湖南誌士仁人作亡後之圖,思保湖南之獨立。而獨立之舉,非可空言,必其人民習於政術,能有自治之實際然後可。故先為此會以講習之,以為他日之基,且將因此而推諸於南部各省,則他日雖遇分割,而南支那尤可以不亡,此會之所以名為南學會。(梁啟超:《戊戌政變記》附錄二“湖南廣東情形”)
梁啟超到長沙是該年十月二十二日之前,兩天後,陳三立與皮錫瑞談及開學堂、開礦、開報館等事,並說“江西亦當開學會、學報”。此後幾天,譚嗣同被張之洞“遣來促辦鐵路、輪船”,回到長沙。於是,梁啟超、譚嗣同、熊希齡等加緊了學會的籌備工作。接著,陳寶箴批準了譚嗣同等聯署的“請開學會”稟呈,並以撫院內的孝廉堂為其會所。陳寶箴還委任了會董十人,其中有後來很少參加南學會活動的王先謙和張祖同,也有熊希齡和譚嗣同。南學會聘請皮錫瑞為學長。
南學會訂有《南學會大概章程十二條》、《南學會總會章程二十八條》、《南學會入會章程十二條》、《南學會藏書處章程二十四條》、《南學會申定章程》等章程。《南學會大概章程十二條》規定了南學會有三種會友:
本學會會友不拘何鄉之人,皆可充當。其別有三:一曰議事會友,皆以品學兼著,名望孚洽者充之。凡會中事務章程,均由議事會友議定,交會中坐辦人承辦。一曰講論會友,定期集講,隨時問難。一曰通信會友,遠道寄函,隨時酬答。……議事會友現以創議諸人為之,俟規模大定,再於諸會友中隨時公舉。……講論會友擬公舉學問深邃,長於辯說者,請其講論,講期每月四次,遇房虛卯星之日即為講論之期,其餘諸友可於開會之日齊集會講,其有疑義新理,可以紙筆互相問難。……通訊會友凡居址遠者來否會講,聽其自便,至外府外省尤可彼此函商,或自將所學演論成帙郵寄會中,互相考驗,亦擇其佳者選刊行世。
南學會的議事會友是熊希齡、譚嗣同等十個紳董,是南學會的骨幹,負責議定會中事務章程。講論會友則是可以在長沙“齊集會講”的會友,其中以省政官員和議事會友為主體構成主講人隊伍。南學會開始時推皮錫瑞主講學術,黃遵憲主講政教,譚嗣同主講天文,鄒代鈞主講輿地。通訊會友則是通過信函與學會聯係的會友。
南學會以講論為主要活動方式。因此一般將南學會第一次講論的戊戌二月初一日(1898年2月21日)作為南學會正式成立的時間。
從這次開始,到南學會最後一次講論的戊戌四月三十日(6月18日),有記錄可查的南學會集會共十七次,其中講論十三次,放映幻燈三次,臨時議事一次。在十三次講論中,演講者共有十三人,四十四人次。
隻要列舉一部分演講的標題,便清楚看出新舊湘學之異同,如:
黃遵憲:論政體公私必自任其事;喬樹楠:論公利私利之分;譚嗣同:論中國情形危急;陳寶箴:論為學必立誌;楊自超:論地球行星繞日;鄒代鈞:論輿地經緯度之理;黃遵憲:論知覺不在心而在腦;熊希齡:論洋人不可與之開釁;李維格:論譯書宜除四病;黃遵憲:說日本、台灣、印度等事;皮錫瑞:論保種保教均先開民智;熊希齡:說保衛、團練事;譚嗣同:論新學益處;曾廣鈞:論開礦當不惜工本,等等。
《南學會大概章程十二條》第一條規定:“本學會專以開浚知識,恢張能力,拓充公益為主義。”也就是說南學會以開啟民智作為自己的首要目的。南學會講論的內容也就圍繞這一目的,從學術、政教、天文、輿地、交涉、工商等方麵展開。講論的具體內容大致可以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麵。
第一,宣傳素王改製,為維新變法提供理論依據。這主要表現在皮錫瑞的講論中。皮錫瑞認為,“中國重君權,尊國製,猝言變革,人必駭怪”,所以要昌言變法,必須假托先聖,“必先言孔子改製,以為大聖人有此微言大義,然後能持其說……既言變法,不能不舉公羊改製之義”。他首先論證了孔子刪訂群籍,維世立教,“孔子遂為中國二千年之教祖”。然後又從孔子創教,很自然地引申出素王改製變法。他指出:
刪訂五經,始於孔子,其通天人持元氣之旨,尤在《易》與《春秋》二經。《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故有素王改製之義。待後世有王者作而行之,此聖人之微言。至於《易》,則其義更微,而考其辭,未嚐不顯。“易”本以變易為義,……(《易》之“爻辭”和“係辭”)皆言變易之義。(皮錫瑞:《皮鹿門學長南學會第八次講義》)
於是,他以《春秋》論孔子改製之由,以《易經》論變法之道,對素王改製變法作出淋漓盡致的闡發。皮錫瑞論證素王改製的方法和依據與康有為有很大的不同,但他們宣傳素王改製的目的卻是一樣,都是為維新變法提供理論和曆史的依據。在宣傳素王改製思想的同時,維新派官紳還以曆史和現實為依據,宣傳維新變法的必要性。如皮錫瑞“論不變者道必變者法”、“論我朝之所以興明朝之所以亡”、“論變法為天地之氣運使然”等。
第二,宣傳民族危機的嚴重性。如譚嗣同在第一次講論時就主講“論中國情形危急”,他列舉了“自道光以來,通商諸事因應失宜”,而導致的列強對華的侵略,特別是日本“偶一興兵,即割地償款,幾不能國。而德國又起而乘之,瓜分豆剖,各肆侵淩”。他表示,“與諸君講明今日危急情形”,是為了“共相勉為實學,以救此至危急之局”。黃遵憲在第五次會講時作演講,“說日本、台灣、印度極透徹痛切,雲法人又有邀索兩廣利益、雲南鐵路之事”。而李維格在第六次會講時“說波蘭事,娓娓可聽”。維新派官紳痛陳甲午戰後,特別是膠州灣事變後中國的嚴重危機,又以台灣被割占、印度淪為殖民地、波蘭被分裂的事例,來喚醒民眾的民族危機感,從而認識到維新變法的迫切性。
第三,呼籲“保教保種”,宣傳“文明排外”的主張。針對日益嚴重的民族危機,維新派官紳在演講中大力呼籲“保教保種”。如皮錫瑞在講演中指出:“今時事岌岌。旅順、大連灣已插俄旗;聞英法皆有變局。
中國四百兆人將有滅種滅教之懼!”他認為,在民族危機關頭,“正應急起為之,如救焚拯溺,其最急者,一曰保種,一曰保教”,而要“保種保教”,“實為急開民智,萬不得已之計”,“因為保種宜開智,保教尤宜開智,未聞有以力強者也”。在南學會的第四次講論時,陳寶箴、熊希齡都講到“洋人不可與之開釁”的問題,皮錫瑞在《師伏堂未刊日記》中說:“學會之設,原為此事,至今日始點題”。又如熊希齡“論洋人不可與之開釁”;陳寶箴“囑湖南莫打洋人”,又“論不必攻耶教兼及周漢事”;黃遵憲“說天主教必無剖心挖眼睛事”。這種思想反映了長沙維新派官紳麵對日益嚴重的民族危機和長沙不可避免要開埠的現實而采取的一種政治策略,也是長沙維新運動中一係列經濟、政治、文化、教育改革措施的出發點。
第四,從開民智的需要出發,大力宣傳“西學”和“新學”,特別是宣傳西方近代自然科學知識。皮錫瑞在第二次演講中提出“西學出於中學,本周秦諸子之遺,莊列辟尹諸書所載”。譚嗣同第二次講義也認為,中國古代的各學派已經蘊藏著近代各門學問的萌芽,“舉近來所謂新學新理者,無一不萌芽於是”。還有皮錫瑞的“論交涉公理”、李維格的“論譯書宜除四病”、黃遵憲的“說教旨略異”、譚嗣同的“論新學益處”從各個方麵宣傳“西學”和“新學”。更有楊自超“論地球行星繞日”、鄒代鈞“論輿地經緯度之理”、黃遵憲“論知覺不在心而在腦”、譚嗣同“論全體學”,宣傳西方近代天文學、地理學、心理學和人體解剖學。他們的目的都是為宣傳西學減少阻力,而他們在宣傳西學和近代自然科學知識方麵是不遺餘力的。
第五,對一些湖南新政的具體措施進行解釋和宣傳。《南學會大概章程十二條》規定其宗旨除“開浚知識”和“恢張能力”外,還有“拓充公益”一項。而《南學會總會章程二十八條》中還規定民智日開後,“如通民隱、興民業、衛民生諸事皆可漸次推行”。因此,諸官紳也將一些正在或準備推行的新政措施在南學會講論進行討論,以釋疑解惑。
如戴德誠和熊希齡“說保衛、團練事”,李維格“講通商及巡捕事”,譚嗣同“講治兵”,曾廣鈞“論開礦當不惜工本”等。這些內容有利於廣大士紳和民眾了解推行新政的必要性,對減少新政推行的阻力無疑具有一定意義。
與講演相輔相成的南學會另一種活動方式是答問。即在聽講中會友如“有疑義新理,可以紙筆互相問難”,問難一般由演講者批答。
大部分答問都在《湘報》刊載。問難者大部分為時務學堂的學生,如長沙府屬長沙縣籍的楊昌濟、畢永年、辜天佑,善化縣籍的章瑞麒、湘陰縣籍的範源濂,嶽州府巴陵縣籍的郭鵬,常德府武陵縣籍的蔡鍾浩等。
所提的問題範圍很廣,李玉《長沙近代化的啟動》一書根據《湘報》刊載的南學會八十九人次的“答問”內容進行了分類統計,大致如下:問學會二十四人次,問地球十三人次,問宗教、公法交涉各六人次,問團練和武備五人次,問兵製和兵法、問算學、問保衛局各四人次,問學校、問醫學和延年會各三人次,問變法、問鐵路、問纏足各二人次,問博物館、問義利、問製造公司、問農學、問民主、問譯書、問米價、問權衡各一人次,問其他三人次。
南學會設有藏書樓,南學會會友和官紳踴躍捐書。如譚嗣同捐書共計一百零一部,單本書六百三十二冊,另有“武英殿叢書”三櫃,其他線裝書三函;熊希齡捐書共計九十部,一千零八十冊;湖南糧儲道但湘良捐《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十六箱,另有《湖南鹽務總纂》、《湖南屯政考》、《弟子箴言》各一部共六卷,總共一萬卷。其他如蔣德鈞、劉麒祥、熊希齡、李奐奎、沈藎、畢永年等也多次捐書。前後捐書的會友達五十八人次。捐贈書中,除部分古籍、時文外,多為聲、光、電、化、數學、天文、地理等近代自然科學著作,以及一些介紹西學、新學,鼓吹維新變法的文化典籍。
譚嗣同在《壯飛樓治事十篇》中設想使南學會總會和各級分會成為一種類似於西方議會的權力機構,擁有參政、議政、選官、訂法、理財等權。他在《上陳右銘撫部書》中對這一想法表達得非常明確:“湘省請立南學會,既蒙公優許矣,國會即於是植基,而議院亦且隱寓焉。”梁啟超雖然沒有直接將學會視為議院,而是當成一個開啟紳智、培養合格議員的場所,但也把南學會與議院聯係在一起。他在《論湖南應辦之事》中主張在各州縣選舉紳士進入南學會總會,“學習議事”,“日日讀書,日日治事,一年之後,會中人可任為議員者過半矣。此等會友,亦一年後,除酌留為總會議員外,即可分別遣散,歸為各州、縣分會之議員,複另選新班在總會學習。”按照他的設想,南學會將最終演變為議會。黃遵憲也主張將南學會辦成實現他地方自治理想的地方議會。
南學會雖然沒有實現其創辦者的“政治構想”,但卻起到了“開啟民智”,傳播近代民主思想和科學知識,宣傳維新變法主張的重要作用。同時,南學會還對其他學會的建立起了示範作用。南學會成立後,省內相繼成立了一係列學會團體,其中長沙府屬各縣除1895年歐陽中鵠等在瀏陽成立的算學社外,還有不纏足會、延年會,以及唐才常、畢永年等於1898年在長沙成立的公法學會,黃崿等於1898年在長沙成立的學戰會,施文焱等於1898年在長沙成立的法律學會,饒淵永、張礽、饒霈等於1898年在長沙成立的積益學會,譚嗣同、塗儒翯等於1898年在瀏陽成立的群萌學會(後改為瀏陽南學分會)等。